推 IMPOSSIBLEr: 我想您可以選擇不要合報吧,合報的扣除額比較高, 10/12 03:08
→ IMPOSSIBLEr: 那理所當然都要報啊,不膃你享受較高的扣除額卻不 10/12 03:08
→ IMPOSSIBLEr: 用報收入有這麼好的事?XDD 10/12 03:08
→ dierguarder: 扣除額這麼少 分開報就變成另一個的稅率上升很多 10/12 03:09
推 jason770301: 海外有10萬鎂的免稅額不是嗎?還是你超過這數字很多X 10/12 04:07
→ jason770301: D 10/12 04:07
推 pipicute: 美國稅制屬人所以需要報全球收入吧。而且稅法上定義公 10/12 04:43
→ pipicute: 民/居民,不等於移民法的定義。 10/12 04:43
→ dierguarder: 所以我的問題是 在台灣的收入有10萬免稅額嗎@@? 10/12 10:02
※ 編輯: dierguarder (114.136.83.54), 10/12/2016 10:02:58
※ 編輯: dierguarder (114.136.83.54), 10/12/2016 10:13:44
推 rockphiler: 這就是為啥有人放棄美國籍 10/12 10:31
推 yay0909: 合報→稅率低,但是夫妻收入都要報 10/12 10:35
→ yay0909: ;分開報→台灣的那個不報,但是稅率較高。自己選一個吧 10/12 10:35
→ yay0909: ,哪有好處都要,義務都想躲的? 10/12 10:35
→ dierguarder: 合報沒有稅率低 ...... 10/12 10:48
推 IMPOSSIBLEr: 建議您咨詢會計師喔 10/12 11:11
→ cchris: 合報有比較多的抵稅額,如果配偶收入低的話,確實會划算 10/12 11:34
→ cchris: 如果你覺得合報不划算,那就MFS,不要MFJ;非常簡單 10/12 11:35
→ cchris: 合併申報的話,海外所得排除是每個人獨立的,你的配偶可排除 10/12 11:39
→ cchris: 如果你也住海外330天以上,那兩個人都能排除十萬,共20萬 10/12 11:40
→ xatier: 不想報稅就放棄居民/公民身份阿 10/12 13:31
→ dierguarder: 另一方只在台灣工作 哪來身分放棄..... 10/12 14:26
推 callTM: 我想這篇得到這麼多回覆是因為你寫了你無法理解這段話吧 10/12 14:26
→ callTM: 。感覺感覺很傻眼haha 10/12 14:26
→ dierguarder: 一方在台灣工作沒身分 一方在美國工作有身分 10/12 14:27
→ dierguarder: 然後在台灣工作的要被扣33%稅? 怎麼想都無法理解阿 10/12 14:28
→ dierguarder: 在加上州稅 扣完剩一半 收入又不高 哪裡合理 10/12 14:32
推 callTM: 稅不就一個規則而已嗎?有什麼合不合理? 10/12 15:03
→ cchris: 如果你的所得超過23萬,她多出的所得才會使用臨界稅率33% 10/12 15:13
→ cchris: 若配偶不想用居民身份報,那你就報married filing separate 10/12 15:14
→ cchris: 我前面說過了,你的配偶住海外330+天的話就能排除海外所得 10/12 15:17
→ cchris: 就算不想排除,報給台灣的稅也可以抵稅foreign tax credit 10/12 15:17
→ dierguarder: 對方所得超過23萬 台灣方的所得不到3萬 10/12 15:18
→ cchris: 規定都蠻合理的;不會讓你一份所得繳兩份稅 10/12 15:18
→ dierguarder: 所以台灣方的所得不滿10萬 就不需要繳稅給山姆大叔? 10/12 15:19
→ cchris: 總之,你自己算算看MFJ還是MFS比較划算,有兩種選擇,有彈性 10/12 15:19
→ dierguarder: c大可能搞錯了 我是台灣方 如果在台灣沒有住超過330 10/12 15:20
→ cchris: 如果選擇MFJ,還可以選擇FTExclusion或是FTCredit二選一 10/12 15:20
→ dierguarder: 天的話 我還能扣除10萬海外所得嗎 因為全是海外所得 10/12 15:20
→ dierguarder: 台灣稅率低阿 當然選排除海外所得 囧 10/12 15:21
→ cchris: 誰是台灣方不重要;你的原文也沒講清楚你有沒有住330+天 10/12 15:21
→ cchris: 如果沒住滿330天,你可以選擇延期申報然後住滿330天 10/12 15:22
→ dierguarder: 那不可能 因為要去美國考試 orz 10/12 15:23
→ cchris: 這樣就可以FTE,如果不肯住滿330天,那就FTC,再不然就MFS 10/12 15:23
→ cchris: 最後一招就離婚;有些美國人為了省稅,故意不結婚/離婚 10/12 15:24
→ cchris: 看你認為值不值得為了省這一點錢而這麼做 10/12 15:25
→ cchris: 任何連續365天裡住滿330天就行,不必採用日曆年度 10/12 15:25
→ dierguarder: 算過啊 扣33%下去15萬台幣.....收入又不高 10/12 15:26
→ dierguarder: 要去醫院見習兩個月 所以整體來說365裡面330就無法 10/12 15:27
→ cchris: 那就只剩下繳婚姻稅及離婚這兩個選項了;只能怪當初沒先算 10/12 15:30
→ cchris: 你說合報的稅率沒有比較低,但卻又不肯分開報,這是個矛盾 10/12 15:35
→ cchris: 兩種報法一定有一種的稅比較低,代表淨稅率較低,就選那種 10/12 15:36
→ dierguarder: 謝謝 我了解了 10/12 16:39
推 jason770301: 老實說15萬台幣對23萬鎂年收的人應該少到不行吧,叫 10/12 16:45
→ jason770301: 你老公提供生活費補償你的稅損失就好了 10/12 16:45
→ boblu: 原po又沒有要選總統 依法節稅 一毛都不想多繳 這並沒有問題 10/12 23:15
→ boblu: 但是原 po 自己還沒搞清楚法規就先嚷嚷說不合理 就令人無語 10/12 23:17
→ boblu: 另外鄉民不是你的免費會計師 何況若鄉民給你的建議錯誤 10/12 23:18
→ boblu: 造成你的重大損失 找誰賠? 10/12 23:18
→ boblu: 稅的事情 批踢踢上問個大方樣 細節請還是找專業會計師 10/12 23:26
推 pipicute: 誠心建議原po既然選擇跟外國身份的人結婚,往後也會用 10/13 03:08
→ pipicute: 到外國資源,最好花些時間理解外國稅務制度。美國華人 10/13 03:08
→ pipicute: 很多所以餵故狗中文相關文章也很多。畢竟有些國家不像 10/13 03:08
→ pipicute: 台灣幫你算過,少繳補一下就好,有些基本認知會比較好 10/13 03:08
→ pipicute: ,要不然出事會很麻煩。 10/13 03:08
→ miluco: C大真的太有耐心了,我看到無法理解就無言了 10/13 23:27
→ marathons: 看不懂,收入不高怎可能要課到33%的稅? 10/14 02:49
推 callTM: 很簡單..老公賺到mfj 要33% 但他個人賺一點點。然後mfs 10/14 03:00
→ callTM: 反而比 mfj 不划算所以不願意分開報。所以上來討拍說規則 10/14 03:00
→ callTM: 不合理 10/14 03:00
→ moonshade: 美國稅制收入高到一個程度就會變成逞罰結婚,這個案例 10/18 10:00
→ moonshade: 看起來分開報就好了... 10/18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