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Oversea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恩....這感覺好像是很嚴重很離譜的錯誤 但因為我是自己填表 完全沒有使用任何報稅軟體 所以出現了現在的狀況 我在去年(2015)五月的時候開始持L1B工作 在此之前只有台灣收入 沒有美國收入 所以理論上報2015年的稅時 我可以選擇用Resident Alien 或是dual status報稅 這兩種做法都必須要(1) 申報海外資產 (2) 把下半年台灣的利息收入加入計算 差別則是 (3) 選擇用RA 必須加入上半年在台灣的收入 以及(4) 用Dual status不能用standard deduction (以我來說列舉的沒有可以用的) 但是在我報稅的時候我並不清楚(1)~(4)的細節 所以我只有file 1040-A 作為Resident Alien,(沒有(1)海外資產) 而且沒有把(2)(3)列入 而IRS就把我需要補繳的check也處理好了 但是現在知道當初犯的錯誤 想要繳交1040-X(然後補繳更多稅) 計算下來用dual status要交的稅比較少 卻發現如果要用dual status不能用standard deduction 也就是不能用1040-A的表 請問這樣可以整個砍掉重練嗎? 直接在1040-X上說要改用dual status的方式報稅並且附上所有資料 還是在這個情況下 我一定只能依循Resident Alien 的身分呢? 現在非常擔心>"< 先謝謝可能有建議的鄉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202.43.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81005015.A.7A5.html
hoof: 我以爲那L1又待滿183天就要報RA,不是嗎 12/06 15:58
cchris: 用1040X的時候本來就可以換表格,沒有所謂砍不砍掉重練 12/06 16:46
cchris: 第一年的first year rule,可以選擇用dual status,不必RA 12/06 16:47
※ 編輯: chen32064 (158.140.1.28), 12/07/2016 01:20:27
chen32064: 謝謝回答,我還有個問題: 12/09 10:11
chen32064: 我有符合 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的資格嗎? 12/09 10:11
chen32064: 是不是只要我有在連續12月住滿台灣330天 就符合資格了? 12/09 10:11
dusa: yes 12/09 16:41
chen32064: 感謝回答 12/10 02:19
chen32064: 最後我想確定一件事,用dual-status報稅時, 12/10 02:24
chen32064: 哪一天是Residency starting date ? 12/10 02:24
chen32064: 我在 2015/3/1-2015/3/21 在美國旅遊(b1 visa) 12/10 02:24
chen32064: 在 2015/5/1 (L1 visa)來美國工作 12/10 02:25
chen32064: starting date 應該是 2015/3/1 還是 2015/5/1 ? 12/10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