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Oversea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有關h1b的稅收 小妹有些問題想要確認一下 以免報錯稅 我目前是 2011- 2015年7月 都待在美國持有OPT工作 2015 年 沒抽中H1 被調回台灣 工作 領取台幣 (台灣有報稅 美國也有報2015稅) 2016 10 月- 12月 抽中H1 回美工作 1. 請問我這樣可以算是 Dual-Status Aliens 嗎? 2. 假設我選擇 2016年全年報resident的話,我海外收入有需要證明嗎?(像w2之類的) 還是自己估算海外收入即可? 3. 承問題二,如果我2016已經報上海外收入,那繳稅的部分可以轉成credit嗎? (意即 到時後台灣報稅時候 可以拿來抵) 4. 像是海外利息,我在拿到台灣報稅單之前 都不知道總額有多少,那樣我美國報 海外利息的時後 也是自己估算嗎? 5. 如果海外有資產 超過五萬美金, 報稅時 是不是也要報fatca 和 fbar? 此兩種應該都是申報 但是不會被課稅? 問題有點多... 也不知道理解是否正確 先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6.171.122.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89440784.A.D75.html ※ 編輯: hahehohe (66.171.122.226), 03/14/2017 05:38:39
cchris: 1可 2不用,誠實報並留下單據證明,不是用"估"的 03/14 08:21
cchris: 3 順序不對,你應把已經繳給台灣的稅,報到美國當credit 03/14 08:21
cchris: 4如上述,不用用估的;資料不齊的話,就申請延期,等齊了再報 03/14 08:22
cchris: 5官網有fatca vs fbar的比較及門檻,有詳細的說明,略為複雜 03/14 08:23
cchris: 申報不等於繳稅; 但該報的全球所得當然要報在所得稅裡 03/14 08:23
hahehohe: 謝謝C大回應 那我再請問一下 我人在加州 我在報州稅時 03/14 10:10
hahehohe: 有要報海外收入嗎?因為去年 我算是Part-year resident? 03/14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