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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拿到德國實習,三個月,月薪500歐 工作內容偏 Data analysis 中的 NLP,用爬蟲抓資料、整理/分析資料 本來是想做完實習後直接在德國找正職的 但昨天公司寄20頁工作契約給我,其中一項讓我很在意 大意是「離職後12個月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這應該就是所謂的競業條款?! 原文圖檔: https://imgur.com/tUktkZU 因為沒有在德國/海外工作的經驗,請問這種競業條款是合理的嗎? 我的計劃是寫信請公司更改合約中競業條款的時限 想用「只實習三個月但競業條款12個月 == 不合理」去跟對方交涉 但坦白說,我不曉得這種競業條款在海外職場是不是很常見/合理 :( 先謝謝各位的閱讀!!! PS.月薪部分的確不高,但查資料發現德國實習好像很少在給薪水的,所以先略過這件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5.82.24.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520439801.A.CAD.html ※ 編輯: Ouranos (75.82.24.84), 03/08/2018 00:33:41
cityhunter04: 你的問題應該是實習,能不用這個條款吧?科技業這 03/08 00:39
cityhunter04: 樣的條款很常見 03/08 00:39
porschesun: 蠻常見的 我在荷蘭 好像是兩年不能到客戶的公司 03/08 01:01
phoenixrace: 很常見 不過小工程師根本沒差 他們也不會花這個力氣 03/08 04:40
phoenixrace: 去告你 03/08 04:40
Ouranos: 了解! 謝謝以上版友回覆! :) 03/08 07:24
stiga: 實習多久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接觸到了什麼東西 03/08 08:19
gundamdx: 這薪水真慘,付完房租差不多就沒ㄌ 03/09 19:50
ccas: 實習、薪水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接觸到什麼東西 03/09 22:03
ccas: 還有競業的內容 相關工作是指data analyst都不能做? 03/09 22:04
ccas: 還是該公司產業的競爭對手都不能做 03/09 22:04
ccas: 看圖應該是後者,那應該算正常 這應該算是罐頭合約 03/09 22:08
ccas: 他們就直接拿合約來改而已 03/09 22:08
fatalabc: 痾 為啥我知道的實習都有薪水.... 05/15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