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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爬過文,得知可以在返台收入低的時候每年轉一定tax-deferred帳戶到Roth IRA 只要在免稅額以內就不用扣稅 現在還是有些地方想要請版友幫忙釐清一下 狀況: 今年收入較低,考慮在低稅率的情況下在不跳稅率級距內的限額轉Roth IRA 但是所轉的金額算收入還是得付聯邦稅+州稅 明年搬回台灣可以用海外收入免稅(Form 2555)的額度,(身份是公民)所以在明年轉較合適嗎? 2018 standard deduction :12000(這額度不因為居住在海外的身份有變?) 假設2019仍不變,那麼我在2019轉Roth IRA可以在12000內都免稅 綜合以上,所以在明年轉較合適嗎? 不知道我是否有誤解的地方?謝謝 剛好快年底了,需要決定一下是否要來轉還是等明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8.99.25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545802175.A.D07.html
cchris: 2018起沒有個人免稅額了,但居民有較高的標準扣除額 12/26 18:33
cchris: 只有勞務所得才能用2555排除;IRA收入不行 12/26 18:34
cchris: 你今年或明年都有12000的標準扣除額,明年應該較划算 12/26 18:35
cywd: 感謝cchris大,轉Roth IRA在標準扣除額內就行,海外勞務用2555 12/27 00:05
cywd: 今年因不適用2555,加上收入就會超過12000都得付稅,感恩! 12/27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