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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版上看到類似問題 也有在網路上搜尋相關資訊 但還是想請教一下 台美雙重國籍, 在美國公司工作領美國薪水(在台灣沒有收入來源), 疫情後回台灣遠距工作 (有告知公司也有取得同意) 本來是計畫待90天, 但現在想延長, 所以今年度在台灣居住日期會超過183天 目前在美國稅務觀察筆記網誌上看到的解釋最清楚:在台灣工作超過90天以上, 領美國的薪水,還是要報台灣的綜所稅(個人稅);美國也要報稅繳稅, 但台灣繳的稅可以抵美國個人稅(用Form 1116 或 Form 2555) 想請問: 1. 所以明年報稅時,應該先報台灣的稅再報美國稅嗎? 2. 用Form 1116 or 2555抵美國個人稅 - 請問在台灣繳的稅是可以全部抵免的嗎? 3. 有什麼沒有注意到或是該小心的地方嗎?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4.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598318384.A.56F.html
danielu0601: 如果你的薪水是匯入美國帳戶的話台灣其實不知道你有 08/25 11:52
danielu0601: 沒有海外收入 08/25 11:52
danielu0601: 如果美國報稅延期結果最後要補稅的話好像要先繳 08/25 11:53
danielu0601: 不然會被加利息 08/25 11:53
shaform: 看了一下觀察筆記,原來超過90天的話要當成境內收入 08/25 21:55
shaform: 而不能當海外收入報了 08/25 21:56
shaform: 就算台灣其實不知道,在法律上還是要報吧 (?) 08/25 21:56
YiYaochAng: 我昨天才問律師這件事 你在台灣三個月就要報個人所得 08/26 23:44
YiYaochAng: 稅喔 08/26 23:44
H0TMAN: 請問報台灣的稅時是要用整年計算還是根據在台灣的天數計算 08/27 03:37
lingerptt: 台灣海外收入 610萬免稅額,問問會計師吧 08/29 19:51
shaform: 樓上:但若超過90天當境內收入來報的話就沒610萬免稅額了 08/29 20:18
treetopsf: 跟樓主有一樣情況,想知道美國公司允許你待超過183天嗎 09/02 03:34
passguard4: 因為在台灣待超過183天,年所得超過100萬要依法申報。 10/19 11:29
passguard4: 申報項目為海外所得,若總計未超過670萬,則無須繳稅 10/19 11:29
passguard4: 。自己是過來人,供你參考。 10/19 11:29
passguard4: 另外,海外收入不會因為待超過90天就變成境內收入,因 10/19 11:40
passguard4: 為你的納稅義務還是屬母公司申報地為主,除非是美國 10/19 11:40
passguard4: 公司改成用台灣分公司付你薪水,那就另當別論。 10/19 11:40
passguard4: 觸發的是申報義務,但收入屬性不會變 10/19 11:42
anfranion: 樓上的資訊不太正確 超過一個時間 如果你在台灣勞動 06/09 18:28
anfranion: 就算是境外收入 也需要報成中華民國境內收入 06/09 18:28
anfranion: 如果有戶籍的人 超過30天就要報成境內收入了 06/09 18:28
anfranion: 沒有戶籍的人才是90天 06/09 18:28
anfranion: 所以確實先辦延期 再報台灣稅 然後再報美國稅 06/09 18:28
anfranion: 這樣的順序是比較適合的 06/09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