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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一般在灣區工作幾年以後,收入很容易就會超過 670 萬 這樣就會超過台灣的免稅額導致要繳稅了 雖然可以先在台灣繳稅再向美國抵稅 可是申報上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 例如像是 (1) pre-tax 401k / HSA contribution 在美國當年不繳稅 可是報給中華民國的時候,要算在海外收入中嗎? (2) 公司給員工保的保險,會顯示在 W2 的某一格裡,但是不繳稅 可是報給中華民國的時候,要算在海外收入中嗎? 不知道收入超過 670 萬的版友這部份都是怎麼報的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30.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619988807.A.223.html
chxx: 我都不算 05/03 05:00
喔喔,好的,謝謝提供資料點! 順便問問,一般繳交證明的時候,都是交 W2 還是 payslips 也可以 總覺得 W2 上面有 SSN 交到台灣是否有外漏的資安風險
chxx: 只用paystub. 其實W2給類似的財務資訊,該藏的是tax return 05/03 06:09
HenryLin123: 其實拿美國繳的稅抵掉,就算670也是不用交臺灣稅吧。 05/03 22:06
但若是拿美國繳的稅來抵,照上面的說明就是要交 tax return 作為證明了 感覺風險很大 應該是先繳台灣稅,然後再把台灣繳的稅抵美國的稅比較妥當? ※ 編輯: dividebody (140.112.30.36 臺灣), 05/03/2021 22:48:42
ejnfu: 實用推 05/03 23:53
HenryLin123: 有點不懂為什麼tax return要藏起來? 05/04 05:34
duckcwt: 想知道更多細節+1,我也想要搞懂這一塊,但是網路上的資 07/20 05:22
duckcwt: 想知道更多細節+1,我也想要搞懂這一塊,但是網路上的資 07/20 05:23
duckcwt: 源不多 07/20 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