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oulu: 競業禁止條款必須有地域性和時間性的限制,美國案例查一下07/31 01:33
推 yu90342: 同好奇,競業條款在台灣外、或是跨國上的效力如何07/31 01:33
→ choulu: 日本案例應該也會有,違法的話,條款會被法院視為無效07/31 01:34
→ choulu: 如果是州法的話,會針對行業 (比方說醫療業) 給予競業07/31 01:35
→ choulu: 許可,可以凌駕契約條款。關鍵字 covenant not to compete07/31 01:36
→ choulu: 跨國僱傭契約通常以仲裁解決,上美國法院是哪一個法院?07/31 01:39
→ choulu: 密西根州的話,可以查密西根的法院案例,我認為這個 NCA07/31 01:39
→ choulu: 條款真的拿去法院,應該也會被法官視為違反被告的就業權07/31 01:40
→ choulu: 不過被告如果無法出庭而一造辯論判決,無法確定法官07/31 01:41
→ choulu: 會顧及被告權益,所以還是事先把判例找好,跟公司說明07/31 01:42
感謝C大!這個我應該可以找看看
謝謝你
→ wawi2: 除非你強到能帶走商業機密 不然沒人查你下家公司07/31 05:21
推 jatj: 樓上 你強不強是一回事 契約合不合法是另一回事07/31 06:48
謝J大補充
因為我剛好有爬文
也發現美國競業可能在你找下家的時候
人事會出來擋你說要告你
即使是中下階層的員工
大概告你也有錢可以拿吧
這在日本根本不可能發生
→ jatj: 就像某國全民監控有人護航你沒做什麼壞事為什麼怕政府看?這07/31 06:49
→ jatj: 是兩回事07/31 06:49
推 yeh10jp: 建議你直接把這個拿去日本勞動局問,有英文的顧問07/31 09:27
這個好喔!
我會問看看
→ nanoy: 如果我沒記錯 我入職第一天簽的競業條款是100miles 德州07/31 11:24
我公司說範圍適用于全球
很蝦 所以我不想簽
※ 編輯: voaj (156.146.35.82 美國), 07/31/2021 15:13:58
→ cityport: 人在日本但美國IP??07/31 22:49
→ cityport: 1/2/4很正常..你要告公司也只能去MI告..CA也是一樣的07/31 22:59
→ cityport: 美國聘僱幾乎都是at will..老話一句..不爽不要簽..走人07/31 22:59
→ cityport: 我相信日本法律是承認美國旋轉門條款的..沒法灰07/31 23:06
→ cityport: 日企在美國要求簽旋轉門也是非常普遍07/31 23:07
謝謝cityport
如文所提及 123 違憲以及日本勞動法
除非雙方同意
而我也還沒有簽
發文提問主要是想看看有沒有斡旋的機會
謝謝你的關注
其他人提出不錯的建議
下周會去日本勞工局做法律諮詢
※ 編輯: voaj (212.102.50.201 義大利), 07/31/2021 23:20:20
推 wawi2: 事實就是這樣子 補償金也不太可能寫在競業條款裡 我翻一下 08/01 01:50
→ wawi2: 我在美國六個offer就有五個都有寫1/2/4(只是沒提及範圍是 08/01 01:50
→ wawi2: 全球而已) 實際上除非你舉足輕重 不然公司不太可能擋你去同 08/01 01:50
→ wawi2: 類型產業的公司 甚至根本不會也不想去查你下家 當然 ICC例 08/01 01:51
→ wawi2: 外 因為ICC沒資格叫公司 08/01 01:51
→ cityport: 美國競業可以不寫範圍..看州法..既然是用來保護當地企業 08/01 06:39
→ cityport: 跟你在哪裡違反競業就關係不大..想告就告 08/01 06:40
→ cityport: 美國肥咖違反多少國家的憲法跟法律..各國還不是乖乖的~~ 08/01 06:43
→ cityport: 哪天在美國被告了..說不定日本還主動引渡到美國受審 08/01 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