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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朋友問] 朋友在台灣的律所作了3年左右的涉外非訟業務,最近考慮要申請英語系的LLM,並且以畢業後留在當地從事公司法務為優先考量。 目前美國因為競爭激烈、簽證麻煩先不考慮;德國也因為德文能力要求不在榜上。 相較之下有2年psw的英國、1年search year的荷蘭就是最優先選擇,可惜當地做法務的台灣人比較少、用LinkedIn尋找也暫未有太多結果,想詢問大家的意見,這兩國法務工作有什麼不同之處(例如:荷蘭較缺稅法/GDPR的顧問)、或是兩國的法務求職競爭何者更難脫穎而出,作為留學申請的決定依據。 另外法律留學更冷門的澳洲是否也有更多機會呢? 謝謝大家回答。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3.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654586574.A.A91.html
choulu: 加拿大考慮嗎? 06/11 01:03
Iraq: 好奇加拿大這方面的機會有比較多嗎 06/11 13:14
Voltairesix: 要看領域(光說涉外非訟太廣了),還有有沒有英美法 06/24 05:06
Voltairesix: 系國家的牌 06/24 05:06
sinkerwang40: 澳洲會冷門? 06/24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