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uebluelan: 大家都給你不給 名聲就臭 大家給兩個月你給一年 名聲 06/22 07:32
→ bluebluelan: 就好 不給是合法 06/22 07:35
推 bluebluelan: 有些把你炒了還給整套cobra 06/22 07:44
推 jatj: 現在是要 大規模解僱未事先兩個月告知 06/22 09:22
我不知道大規模解顧的定義。
https://youtu.be/4hiVQf9MPzg?t=361
推 kk126203: H1 L1真的沒人權啊哈 有時都不知道為什麼自己也要繳交ss 06/22 12:13
→ kk126203: n稅 06/22 12:13
推 bluebluelan: 公民的爸媽繳稅繳了幾十年 H1/L1繳個幾年還好吧 06/22 12:49
推 agario: 但公民的爸媽通常也有失業救濟金可領,反觀 H1/L1 06/22 19:21
→ agario: 除了自己不能領以外,爸媽通常也不能領失業救濟金 06/22 19:21
→ agario: 既然被解僱員工已經告上法院了,是否大規模可以看法院怎判 06/22 19:22
推 YabukiNako: 美國現在其實會給廣義遣散費的科技大廠很多 會要簽 06/22 23:56
→ YabukiNako: 一些額外條款 06/22 23:56
推 yay0909: 講公平之前要先認清一件事,就是美國的法律永遠會優先考 06/23 01:41
→ yay0909: 慮美國/美國人的利益,拿工作簽證的人繳SS tax一樣有累 06/23 01:41
→ yay0909: 積點數,符合資格老了一樣能領,其實沒什麼不公平的 06/23 01:41
推 Murasaki0110: elon標準慣老闆 意外嗎 06/23 02:23
→ agario: SS 老了一樣能領還不錯,但 FUTA 的部份就沒辦法了 06/23 10:35
推 yay0909: FUTA不能領其實也合理啊,它畢竟是tax,納稅人的錢拿來 06/23 12:02
→ yay0909: 補助外國人,如果在台灣一樣會引起民眾不滿吧 06/23 12:02
→ jatj: 為何不滿 我拿H1也有交SSA啊 06/23 14:21
→ cchris: FUTA是雇主繳的費用,和納稅人無關;H1不能領失業保險主要是 06/23 14:23
→ cchris: 勞工法的問題,不是國稅局的問題;管理失業福利的勞工局規定 06/23 14:24
→ cchris: 只有能任意工作/找工作的員工才有資格領失業福利 06/23 14:24
→ cchris: 總之,futa不是納稅人交的,而是雇主交的 06/23 14:25
→ cchris: H/L的外國人在拿到485的EAD之後,就可以領失業福利了 06/23 14:27
→ cchris: 因為有了正常的EAD就可以任意工作,就符合領失業福利的資格 06/23 14:28
→ cchris: 領失業福利必須證明你有在找任何工作;沒有任意工作權的人 06/23 14:30
→ cchris: 沒有資格找任何工作,所以不能領;關鍵在此,而非對美國人的 06/23 14:30
→ cchris: 保障;擁有EAD的難民也都有資格領失業福利;這是一種保險制 06/23 14:31
→ cchris: 度,由員工之前的雇主來買保險;分攤每家公司裁員的風險 06/23 14:32
→ cchris: 裁員少的公司補貼裁員多的公司,就像醫療保險一樣,健康的人 06/23 14:33
→ cchris: 補貼不健康的人;但不健康的人/裁員多的公司的保費也較高 06/23 14:34
推 yay0909: 雇主也是納稅人,所有有繳稅義務的entity 都是納稅人 06/23 19:50
→ cchris: 這不一樣;FUTA的錢不是全民的錢,而是trust fund,是代管的 06/24 04:17
→ cchris: 各州的失業保險帳戶;並不是聯邦、國稅局、人民的錢 06/24 04:18
→ cchris: 這些錢也不是用來做為政府建設;一般人民(納稅人)享受不到 06/24 04:19
→ cchris: 這筆基金是給剛失業而且願意找工作的人的保險金,交過保費 06/24 04:20
推 yay0909: 失業保險本質上是一種社會福利,FUTA是雇主(納稅法人)要 06/24 05:04
→ yay0909: 繳的聯邦稅一部分,作為各州失業保險的財源,我認為這1 06/24 05:04
→ yay0909: 00%是納稅人的錢,政府各部門不同的財源收入本來就會有 06/24 05:04
→ yay0909: 不同用途/專款專用的情形,這不衝突。那誰可以使用失業 06/24 05:04
→ yay0909: 保險呢?顯然受益者是美國人,或是上面提到的485/140 E 06/24 05:04
→ yay0909: AD持有人,485/140通過之後意義上就是即將取得綠卡的人 06/24 05:04
→ yay0909: ,如果之後被拒絕/撤銷當然也就不能繼續申請失業保險。 06/24 05:04
→ yay0909: 我認為我們講的是同一件事,只是描述的角度不同,勞工局 06/24 05:05
→ yay0909: 之所以要限制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的身分,背後還是要維護美 06/24 05:05
→ yay0909: 國人(或即將成為美國人)的利益,這在各個國家的相關規定 06/24 05:05
→ yay0909: 中都很常見。 06/24 05:05
→ cchris: 失業保險不是社會福利,是單純的付保費取得保險;政府0成本 06/24 06:27
→ cchris: 在移民局的public charge有明確說明,失業保險不算社會福利 06/24 06:29
→ cchris: 最保守的川普政府的美國國土安全部及移民局就是這麼定義的 06/24 06:34
→ cchris: USCIS把失業保險定義為"earned benefit";就像薪資一樣,是 06/24 06:41
→ cchris: 靠個人勞務得來的,不是社會福利; social secuity也一樣 06/24 06:42
噓 callTM: 笑死 美國也不用給有薪假啊 那為什麼給那麼多…開除雖然是 06/24 07:53
→ callTM: at will 給一個禮拜很扯好嗎 06/24 07:53
不懂你亂牽拖,有啥意義。
→ yay0909: 失業保險就是社會福利,是聯邦和州政府共同建立的制度, 06/24 11:33
→ yay0909: 保障美國勞工,美國政府網站直接列在government benefi 06/24 11:33
→ yay0909: ts 裡面 06/24 11:33
→ yay0909: 這跟funding 從何而來根本是兩回事,USCIS定義的public 06/24 11:33
→ yay0909: charge 只是在申請移民的時候用來確定申請者未來會不會 06/24 11:33
→ yay0909: 成為社會負擔,而訂出不能使用need-based public benef 06/24 11:33
→ yay0909: its 的規定而已,跟失業保險本身是不是一項社會保險根本 06/24 11:33
→ yay0909: 無關。 06/24 11:33
→ yay0909: SS也不是need-based,但社安制度絕對是社會福利的一環。 06/24 11:33
※ 編輯: Subaru5566 (114.187.10.159 日本), 06/24/2022 13:18:01
→ Solti: 小粉紅小屁孩在經營的公司 能要求什麼 06/24 13:43
推 tiffyyoyo: 只給1個禮拜蠻扯的 大部分聽到的都是至少2週-一個月 加 06/28 03:49
→ tiffyyoyo: 上保險持續到月底之類的 06/28 03:49
推 ALDExpert: 拿L1如果被資遣不是差不多可以準備回台灣了嗎 07/21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