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CReDiv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鍵盤律師 啊不 詢問公會裡的律師 給的結論 第 359 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然後 14歲以下才不用判刑 14-18法律規定是"可以"減輕 但一定會判 民法的部分是父母要賠錢 不過應該問題在於難舉證你之前到底少了甚麼東西 -- 學長:在我英雄年少時,有一個女生,她願意為我失去生命.....她意志堅定地說:你再纏 著我,我就去死....在我負笈外地時,有一個女生,她願意等我到下輩子.....她溫柔婉 約地說:你想成為我男朋友,等下輩子吧....在我窮困潦倒時,有一個女生,她願意與我 共赴黃泉.... 她眼眶泛紅地說: 你再不還我錢,我就與你同歸於盡.... 學弟:這......學長...你大概是搞錯了甚麼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10.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CReDive/M.1551186890.A.230.html
Kitakami: R10前先拍照 道具欄先截圖錄影 blablabla 02/26 21:17
shinobunodok: 太好了 公會戰前給會長檢查裝備的影片派上用場了! 02/26 22:39
shinobunodok: (誤 02/26 22:39
BoatLord: 父母跟屁孩都要賠錢 選一個賠這樣 02/26 22:51
panex0845: 是未滿14碎才不罰 14歲就會被罰了喔 02/27 03:03
不好笑= = ※ 編輯: g9591410 (118.161.88.59), 02/27/2019 06:56:07 ※ 編輯: g9591410 (118.161.88.59), 02/27/2019 06:5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