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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RbzaKr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231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01 日 裁判案由: 妨害電腦使用罪 被告陳怡禎與訴外人温雅涵(另為不起訴處分)、告訴人廖梓茜於民國109年1月間,均為 址設臺中市○區○○路0段00號「一中商旅雙十店」之櫃臺人員,而告訴人平時工作期間 ,會使用一中商旅雙十店櫃臺之電腦下載手機模擬器「BlueStacks」登入手機遊戲「超異 域公主連結Re:Dive」,而告訴人使用上開手機模擬器以帳號「slone」登入時,該模擬 器會自動紀錄帳號、密碼,於同年1月13日下午3時57分許至同年月14日下午3時32分許, 在上址一中商旅雙十店一樓櫃臺,被告竟基於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他人電腦相關 設備及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之犯意,明知當天告訴人休假未上班,竟未 經告訴人之同意,無故使用櫃臺電腦(距離門邊最遠之第三臺電腦,下稱本件電腦)並以 手機模擬器「BlueStacks」登入告訴人於手機遊戲「Re:Dive」所註冊之 帳號、密碼(暱稱為「Slone」),並將該帳號於遊戲內所擁有之寶石44000顆使用殆盡( 價值約新臺幣9萬元),以此方式變更告訴人於上開遊戲帳號內所儲存之電磁紀錄,致生 損害於告訴人及電腦遊戲公司對玩家資料管理之正確性。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58條無故 輸入他人帳號密碼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及同法第359條之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 之電磁紀錄等罪嫌。 (下略,雙方後來庭外和解) --- 絕對不要在公用電腦上記錄帳號密碼… -- posted from Motorola BBS Reader on my B.B.C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110.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CReDive/M.1633800757.A.B5D.html
GilGalad: 這讓我想到 當年霸道噱了一堆人的錢 沒半個玩家告他 草 10/10 01:35
godlike612: 原來44000石頭值9萬喔...... 10/10 01:35
c871111116: 看前面還以為是之前那個前排的被告了 10/10 01:35
GBO5: 官方售價參考換算吧 不考慮折扣那些 10/10 01:41
c79319: 看來我存了20幾萬石根本比我ptt帳號還值錢 10/10 01:46
emuless: 44000石在那時候連一井都沒有吧 價值九萬? 10/10 02:06
NewCop: 是不是可以反過來用這種方式,逼別人把自己的免費活動石 10/10 02:35
NewCop: 換成等值現金? 10/10 02:35
kalen123: 原來公連石頭有這麼值錢的時候 10/10 02:41
plzza0cats: 霸道那個我記得有組織聯合提高 10/10 02:49
plzza0cats: 我當初拆霸道假1賠10他早就跑路了 10/10 02:49
plzza0cats: 畢竟當初一堆前面工會是受害者 10/10 02:50
andyching168: TLDR:同事把你寶石抽光光 10/10 03:01
Sakurajima99: 想退坑的時候是不是就要用這招賺錢 10/10 03:15
leo0519: 40萬寶石的我有第一桶金惹嗎 10/10 03:29
AkihisaYoshi: https://i.imgur.com/jU4ow5t.jpg 用最虧的買法 10/10 06:51
AkihisaYoshi: 買44000石也不用花到2萬4,九萬是怎麼算的? 10/10 06:52
AkihisaYoshi: 然後飯店櫃檯用櫃檯電腦抓bs玩公連 根本匪夷所思 10/10 06:54
AkihisaYoshi: 通常飯店櫃檯電腦都只求能夠上網和跑靈知就夠了 10/10 06:55
AkihisaYoshi: 最扯的是還被另一個人盜登 10/10 06:56
sirakuma: google商旅看到那個評價 感覺用櫃台電腦玩一點都不意外 10/10 07:35
JeffMnO4: 2020/1/13那時候PU池是克蘿依,接下來1/21開始是似似花 10/10 07:44
JeffMnO4: ,後面還有吉塔、萬聖鏡華 10/10 07:44
AkihisaYoshi: 不是,理論上櫃檯電腦應該爛到無法跑BS啊 10/10 07:49
guaz: 不管告人被告的各方面各方面都有點… 10/10 08:00
killuaz: 竟然有女森玩公連這麼瘋 還氣到告人XD 10/10 08:25
smart0eddie: 櫃檯電腦ww 10/10 09:05
a100213: 看地圖,在想電腦會不會是跟一樓網咖採購的?那也難怪跑 10/10 09:50
a100213: 得動BS了。 10/10 09:50
opass168: 看旅館圖片應該是AIO型的電腦(假如是同一台的話 10/10 10:05
arthasking: 44000石是被盜帳號抽到快保底還沒出貨嗎... 10/10 10:31
Logleader: 原來我的帳號值40w以上 10/10 10:54
iholan: 還有50幾萬鑽,如果換成現金我也想== 10/10 11:14
horun: 抽完石後,公可泳媽泳霞順手被NTR 成綠的 ,怒告精神賠償 10/10 12:46
horun: 啊 ,那時候還沒開泳霞r21 狗面 10/10 12:50
Diancie: 無償換有償 10/10 12:50
Satomisan: 講代儲的 被騙根本活該 10/10 13:11
Satomisan: 跟代儲買還指望沒事真的會笑死 10/10 13:12
KMSNY: 無償石沒有九萬的價值吧 10/10 13:51
hijodedios36: 9萬到底怎麼算的XD 10/10 14:09
xrdx: 又還不出無償石,就只能賠有償石啦 10/10 14:13
HSKAO: 原來我的帳號值50-60萬耶?! 10/10 14:30
junkjizz5566: 哇 被盜一下賺爆 10/10 15:20
sooge: 原來櫃台電腦可以裝模擬器 還以為這種電腦都不是windows 10/10 16:26
Lhmstu: 九萬,原來有這麼多哦 10/10 16:34
a5178934: 竟然是女森 10/10 18:41
Kangaroo09: 重點都女生 10/10 23:53
snowknife: 有名字 我覺得原PO要小心喔 而且是女森QQ 10/11 02:09
snowknife: 那些鑽不可能有那個價啦 主要是犯了刑法 要和解 10/11 02:11
NEKOWORKi: 我的帳號100萬喔== 10/11 02:40
Armour13: 建議你內文名字刪一刪 小心被告個資法 10/11 06:04
IokUdiefirst: 這是公開的 有差? 10/11 07:54
g9591410: 這不會有個資法的問題 10/11 07:58
AkihisaYoshi: 轉貼刑事判決是有啥個資法的問題 怎不去告台中地院? 10/11 08:18
chennylee809: 我的寶石價值比我存款還多XDDDDDD 10/11 11:41
v86861062: 發財了 10/11 23:22
Armour13: 當然有差 公開的不代表你可以貼 10/12 09:33
smart0eddie: 呵 10/12 10:40
fly9588: 啊就公開的為什麼不能貼XDD 10/12 10:42
OscarShih: 公文這種東西不適合把文字複製吧 10/12 17:28
OscarShih: 大部份都會叫你去點連結 10/12 17:29
GilGalad: 不要沒有法學常識在那邊要人刪東西 還是你是當事人朋友 10/12 21:42
gwofeng: 買價跟賣價不一樣啊 10/12 21:54
dafeichai: 竟然都是女生 10/13 18:52
p2p8ppp: ..... 10/13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