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emoon2000 : 終於結束 怎麼最近事件幾次好容易變成討論法條 10/23 17:21
推 Radeon : 推,終於要結束了 10/23 17:21
推 ko2540023 : 感謝。 10/23 17:22
推 OnlyTD : 終於可以有個結束了 10/23 17:23
推 mos : 板主英明 10/23 17:25
推 GoSpursGo : 推 10/23 17:28
推 jack089452 : 推 10/23 17:30
→ zyi840403 : 不讓事情辨出真相 只要人噤聲? 這種處理方式 乾脆 10/23 17:32
→ zyi840403 : 下台好了 10/23 17:32
推 mader4444 : 樓上是說過當才會鎖文,你仔細看好嗎== 10/23 17:37
→ delaluna : 原來版主叫大家禁止回文 整起事件就可以結束了 10/23 17:39
推 ko2540023 : 真相可以幹嘛?好吃嗎? 10/23 17:39
→ k721102 : 又有人看到黑影就開槍了... 10/23 17:39
推 Darkautism : 不然咧?這裡是電蝦板還是法律板?要怎麼處理? 10/23 17:39
→ rrrr5566okok: 這裡被禁,其他地方的網友也會繼續追的啦 10/23 17:40
→ delaluna : 看你覺得電腦消費紛爭包不包含在"PC shopping"的 10/23 17:40
→ delaluna : 範疇內 10/23 17:41
推 rrrr5566okok: 我是認為既然都在PTT發文了,最終結論一定要PO上來 10/23 17:42
→ rrrr5566okok: ,不然最傷的一定是各商家 10/23 17:42
→ Merkle : 燒燬!!! 10/23 17:43
→ delaluna : 現在的結論好像就是原po龜了XD 10/23 17:43
→ delaluna : 其實自己都龜了後續也沒甚麼好看 10/23 17:44
推 rrrr5566okok: 現在沒結論,目前還算過程而已吧 10/23 17:44
→ Layase : 版主是說若無其他衍生呀 如果有新消息再PO吧 10/23 18:02
→ k03004748549: 這裡不會有真相 除非當事人出來講清楚 10/23 18:12
→ maniaque : 要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基本上鄉民都是支持的.... 10/23 18:15
→ OnlyTD : 這次的事...不太像:( 10/23 18:15
→ maniaque : 但,小蝦米出發點不正,又無佐證,大鯨魚手上證據滿滿 10/23 18:15
→ OnlyTD : 一個改口要更多我就完全不挺了 10/23 18:16
→ maniaque : 真不知道要怎樣讓鄉民支持小蝦米14k電腦無痛升級28K 10/23 18:16
→ OnlyTD : 還沒有證據可言,說有一些東西卻不敢據理抗爭 10/23 18:16
→ maniaque : 而且,小蝦米要是無的放矢,不好意思,兩家廠商的商譽 10/23 18:17
→ maniaque : 損失,未來可以做為對方求償依據......很慘阿.... 10/23 18:17
推 jerry931017 : 這種消費爭議一個學生肯定玩不過商人的,況且自己也 10/23 18:17
→ jerry931017 : 有理虧的部分 嘖嘖 10/23 18:17
→ maniaque : 以原價屋來講,也不多啦,只要開口"一年營業額1%" 10/23 18:17
→ maniaque : 小蝦米大概一輩子就只能去原X屋當長工掃地了 10/23 18:18
推 APM99 : █ 以下請重設命題 10/23 18:19
→ Nafusica : 真相就是事主縮了,縮了還要辯啥?大家約判決旁聽? 10/23 18:22
→ Nafusica : 要是某屋卯起來,看看這些室友ABC到底誰會出庭 10/23 18:23
推 APM99 : ℃ 如果今天事主是大正妹 大家會怎麼做呢? 10/23 18:26
推 zcbmaa : 正妹都買筆電 不會買桌電 樓上假設不成立 10/23 18:28
推 maniaque : 大正妹?? 應該都是人瑞了吧 (誤) 10/23 18:30
→ maniaque : 要是真的是正妹,42歲都有人送凱燕了,大正妹要送啥? 10/23 18:30
推 seemoon2000 : 正妹不需要處理這種事 都是發包給我這種肥宅協調 10/23 18:31
推 Sousake : 開分身出庭乃是忍術上的一絕 超想看der 10/23 18:45
推 Kamikiri : 正妹都吃烤蘋果或三星大霹靂 10/23 18:46
→ Kamikiri : 電腦塞滿了狗毛貓毛也會有工具人幫忙清 10/23 18:47
推 mader4444 : 正妹都有工具人幫忙修到好啊還po什麼文QQ 10/23 18:52
推 godpiger5566: 討論到後來已經不是本版範圍了 10/23 19:08
推 Radeon : 連事主是正妹都來了XD 10/23 19:09
推 codevery0117: 事主是男的,我很確定ˊ_>ˋ 10/23 19:13
推 OnlyTD : 提問:燒完之後室內真的滿是黑粒? 10/23 19:31
推 ztex0801919 : 如果是正妹 旁邊一定有工具人會幫忙解決 10/23 19:31
→ OnlyTD : B室友? 10/23 19:32
→ maniaque : 以那兩張照片來看,室內要有碳黑粒歐?很難吧..... 10/23 19:34
→ maniaque : 更不用講家具還是啥的....吸到戴奧辛蝦米蛙歌..... 10/23 19:35
→ maniaque : 那乾脆說要是以後看到電腦就會軟趴趴,也乾脆求償 10/23 19:35
推 lanucelot : 就說了 拿一根吸管放在箱子裡面燒看看就知道有沒有 10/23 19:56
→ lanucelot : 電腦放房間 燃燒 你說會不會吸到??? 10/23 19:56
→ maniaque : 會歐....室友放屁溫室氣體甲烷也會吸到啊..... 10/23 20:02
推 OnlyTD : 這樣問你好了,"只"燒成那樣,房間能黑多少? 10/23 20:02
→ maniaque : 阿素吸到多少?? 身體出現異狀了嗎?? 10/23 20:03
→ maniaque : X-ray 照過了嗎??? 10/23 20:03
→ OnlyTD : 那樣可以燻黑到事主PO文那樣? 我不信啦ww 10/23 20:03
→ maniaque : 咳出一堆黑炭了嗎? 發生塵肺症候群了嗎?? 10/23 20:03
推 david54001 : 我當時吸那麼多活到現在還不是都正常...我看他那台 10/23 20:04
→ david54001 : 根本沒起什麼煙的 10/23 20:04
→ maniaque : 現在的電腦材質沒那麼容易一直燒,電斷掉之後加熱就 10/23 20:05
→ maniaque : 就沒有加熱源了.....機殼現在都有防火塗佈 10/23 20:05
→ maniaque : 之前都有在吵機殼那些耐火塗料對環境的影響.... 10/23 20:05
→ maniaque : 沒有持續供給高溫,塑膠劣化燃燒是不太容易的..... 10/23 20:06
→ maniaque : 所以,上法院根本輸到脫褲子,搞不好法官只判賠 10/23 20:07
→ maniaque : 機殼一個,電源供應器一個..... 10/23 20:07
推 MrDisgrace : 現在polymer沒那麼好燒+1 10/23 20:10
推 OnlyTD : 坐等結果出爐,其實我只是來看好戲的 10/23 20:13
推 lanucelot : 只要新聞出現「原價屋電腦起火,拒賠與學生訴訟到底 10/23 20:20
→ lanucelot : 類似這種標題一出 輸到脫褲的絕對是原價屋 10/23 20:20
→ lanucelot : 這商譽損失可能是一萬元的一千倍以上 10/23 20:21
→ lanucelot : 去餐廳吃飯 吃到大便 你說要不要賠呢? 一樣身體健康 10/23 20:22
→ lanucelot : 難道只要身體無礙 吸一點戴奧辛也是合理的? 10/23 20:23
→ maniaque : 樓上啊,你認為這種新聞會出現嗎??? 10/23 20:26
→ maniaque : 不知道記者媒體也要負有 平衡報導 的責任嗎??? 10/23 20:27
→ iceyang : 樓上這樣不是逼原價屋告到底嗎xD到時候連損害商譽都 10/23 20:27
→ maniaque : 要是今天記者看到當事人跟原X屋的交手資料 10/23 20:27
→ lanucelot : 你說呢? 10/23 20:27
→ iceyang : 要學生來負擔 還沒出社會 先背千萬債務 QAQ 10/23 20:27
→ maniaque : 這個標題媒體記者敢下嗎??? 連蘋果都不想要當打手吧 10/23 20:28
→ lanucelot : 標題殺人沒聽過嗎 有多少人不看內文的 10/23 20:28
→ iceyang : 人家都縮惹 你們就硬要把人家拖出來上新聞 有事嗎? 10/23 20:28
→ maniaque : 搞不好還幫忙挖底,把那位仁兄的背景資料全挖出來 10/23 20:28
→ lanucelot : 我支持原價屋提告 釐清整個案情!! 10/23 20:28
→ maniaque : 人家才想要這種內幕,讓大家看看.... 10/23 20:28
→ maniaque : "誰家的小孩,哪個學校的學生,這麼貪得無厭" 10/23 20:29
→ ilanese : 我也支持廠商去提告,來看看事實真相是如何? 10/23 21:41
推 blasy : 這件事情的教訓就是 視博通=Pass 10/23 21:43
→ blasy : 看看bqt跟NZXT的處理方式...台灣廠商....哀 10/23 21:43
→ ilanese : 伎者怎麼還沒來抄啊?來看看台灣廠商的處理方式,讓 10/23 21:48
→ ilanese : 社會輿論來評論看看。 10/23 21:50
推 Radeon : 樓上你也好意思叫人家伎者喔www 10/23 21:57
推 Hua0722 : 視博通處理的還算乾脆啊,都給到2萬5了,是在哀三? 10/23 23:17
推 jonrsx : 不會玩又愛貪 C賀 10/23 23:54
推 MrDisgrace : 對啊~都給到2W5 多1W當補償了 又沒實際損失 10/23 23:54
→ MrDisgrace : 不知道在黑什麼~"~ 10/23 23:55
推 askl817 : 反正以後就不意買那些廠商 出問題人家還要質疑你 10/24 00:50
→ askl817 : 發生火災 燒死人 我看都賠不完了 2萬5打發超輕鬆 10/24 00:50
推 APM99 : 沒發生的事就算了吧 闖紅燈開罰多少? 10/24 01:30
→ APM99 : 沒其他財損 兩萬五超佛心了好嗎 10/24 01:31
推 ken791211 : 支持提告,反正法院只剩這種事情處理的好而已 10/24 01:43
→ Radeon : 好可惜喔,偏偏沒火災耶 10/24 01:51
→ Radeon : 不然原事主的索賠可能會變成第一次14萬 第二次25萬 10/24 01:52
→ Radeon : 第三次..? 10/24 01:52
推 mike070 : 一直強迫加碼看起來就很怪 10/24 03:25
→ enjoyself : 實在太貪了,沒出現什麼損失,可以賺1萬,還一直加去 10/24 03:53
→ enjoyself : 如果變成要靠自己舉証,要到一倍懲罰性賠償金, 10/24 03:58
→ enjoyself : 哇靠,只多4千塊,搞到自己好麻煩,台灣最美的風景嗎? 10/24 04:00
→ enjoyself : 張調法條那位就更好笑了,法律是要証據,要舉証 10/24 04:01
→ enjoyself : 就算最後舉証成功,多了4千塊,不知要花多少時間心力 10/24 04:03
→ enjoyself : 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好了,會不會也有人貼法條給事主 10/24 04:04
→ enjoyself : 看,就出現這種結果,要到2萬8,貼貼法條後,就自己 10/24 04:05
→ enjoyself : 認定適用,以為說說嘴就會成立,不用經過法院 10/24 04:07
→ enjoyself : 還上網寫一堆文,如果那一堆文中某部分不符合事實, 10/24 04:23
→ enjoyself : 被店家備份下來,直接中刑法誹謗罪,這個舉証容易 10/24 04:24
→ enjoyself : 指出店家單子配好後,不處理25000元的單子, 10/24 04:30
→ enjoyself : 使室友權益受損,啊如果這邊不符合事實,唉~~ 10/24 04:31
→ enjoyself : 誹謗証據連網友都備份下來了, 10/24 04:32
→ enjoyself : 輕鬆賺一萬不要,上網抱怨一堆就為了多賺4千?? 10/24 04:33
→ enjoyself : 如果當初真得有人拿法條給他看,也要在對的時間 10/24 04:34
→ enjoyself : 然後一堆網友貼法條確不提舉証,還有什麼OX取財的 10/24 04:41
→ ilanese : 依消費者保護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由何人負舉證責任 10/24 06:41
→ ilanese : 此一事件,真要上法院,我認為企業經營者的舉證責任 10/24 06:51
→ ilanese : 會比較重,畢竟要證明完全無過失很難。 10/24 06:54
推 seemoon2000 : 法官才能決定這些 謝謝 10/24 08:08
推 OnlyTD : i鍵盤法官,舉在多法條,也不會是你來判定,尤其還 10/24 08:20
→ OnlyTD : 立場偏頗,靠向一邊,甚至法條的使用都...XD 10/24 08:21
→ ilanese : 這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解釋啊!還立場偏頗咧。 10/24 09:06
→ ilanese : 《消費者保護法》的精神對於企業經營者是採無過失責 10/24 09:08
→ ilanese : 任,這些都法律條文明定的。 10/24 09:09
→ OnlyTD : 你永遠都搞不清楚重點一樣,立場偏頗,是說"責任歸 10/24 09:10
→ OnlyTD : 屬",看你跳針了兩天還不累,神奇 10/24 09:10
→ ilanese : 消費者有什麼責任歸屬?得自證並非自編自導自演? 10/24 09:11
→ ilanese : 消費者買了組裝的主機,結果發爐了,除非是消費者自 10/24 09:12
→ OnlyTD : 跳針跳針跳針跳 10/24 09:12
→ ilanese : 己不當使用造成發爐的結果,不然要他還得負責舉證自 10/24 09:12
→ ilanese : 己並非不當使用的責任嗎? 10/24 09:13
→ OnlyTD : 是原價屋、是原價屋、是原價屋 害你發爐的嗎? 10/24 09:13
→ ilanese : 如果照你的說法,經銷商就沒有責任的話,那視博通也 10/24 09:14
→ ilanese : 沒有責任了,因為他也是經銷商,並不是製造商。 10/24 09:14
→ ilanese : 如果是SAMA先馬機殼出問題的話,那還得找大陸廠商 10/24 09:15
→ ilanese : 廣州澳捷科技有限公司是不是? 10/24 09:16
→ ilanese : 早就說了,負責經銷的也是企業經營者。 10/24 09:16
→ ilanese : 照你們的邏輯,經銷商就不必負責的話,那代理外國進 10/24 09:18
→ ilanese : 口產品來台灣賣,不就吃了無敵星星了。 10/24 09:18
推 wang7752 : 跳了一整天還在跳 可憐 除非你能證明店家事前就知 10/24 09:29
→ wang7752 : 瑕疵品 還硬要賣 否則我不知道有啥責任 10/24 09:29
推 seemoon2000 : 這完全已經符合版主說的討論過當了吧 為什還不鎖 10/24 09:30
推 mader4444 : 所以有要上法庭嗎?你不去找事主勸他上法庭在這邊一 10/24 09:35
→ mader4444 : 直講一直講法律幹嘛?有證據就告,不告就不要講什 10/24 09:35
→ mader4444 : 麼法律,搞不懂你一直要拿法條出來說幹嘛?你自己去 10/24 09:35
→ mader4444 : 法律板開一篇文討論好嗎 10/24 09:35
推 mader4444 : 你講那麼多事主不上法庭就是不能證明你說的話啊,你 10/24 09:38
→ mader4444 : 就去找事主嘛,對網友一直講一直講法律有什麼用? 10/24 09:38
→ mader4444 : 我們不是當事人,也不是法官 10/24 09:38
推 OnlyTD : 反正他就是認為"原價屋"有責,即便原價屋在和當事人 10/24 09:46
→ OnlyTD : 往來的過程中,"認為"是風扇控制器出問題,要回報給 10/24 09:46
→ OnlyTD : "原廠",而疏失在"原價屋",不是視博通、SAMA 10/24 09:47
→ OnlyTD : 責任未釐清、確定,就一口咬定組裝問題,拿消保8吵 10/24 09:47
推 MrDisgrace : 我覺得我是對的我只是懶得告你快賠我錢~好盧XD 10/24 11:57
→ ilanese : 原價屋網站不是PO文,只退還原價,其餘的請消費者循 10/24 12:50
→ ilanese : 法律途徑索討。 10/24 12:50
→ ilanese : 諸位也不是原價屋的工讀生(難道是嗎?),討論消費 10/24 12:52
→ ilanese : 者就不行嗎?這兒是以電腦消費者為主的板面,而不是 10/24 12:52
→ ilanese : ^權益 10/24 12:52
→ ilanese : 電腦企業主為主的板面。 10/24 12:53
→ ilanese : 我的觀點是無論有沒有組裝問題,原價屋賣出該商品, 10/24 12:53
→ ilanese : 原價屋就要對該產品負責了,因為經銷,也是企業經營 10/24 12:54
→ ilanese : 者,跟代理商視博通也要負連帶責任。 10/24 12:55
→ ilanese : 不然如果經銷沒責任的話,那視博通也不是製造商啊! 10/24 12:55
→ ilanese : 那叫視博通負什麼責任?是要叫消費者去中國大陸向製 10/24 12:56
→ ilanese : 造商廣州澳捷科技有限公司求償嗎? 10/24 12:56
→ maniaque : i網友,不要再跳針了,上面那幾篇還是看一下... 10/24 13:05
→ maniaque : 看到現在為止,沒有看到哪一個環節"不肯負責"..... 10/24 13:05
→ maniaque : 只有看到某A討不到更多時,轉而往機殼代理商討 10/24 13:06
→ maniaque : 基本上,責任是連帶,當事人以此種方式到處討賠償 10/24 13:07
→ maniaque : 符合常理嘛?? 沒有統一窗口嘛??? 10/24 13:07
→ maniaque : 消費者這樣子各段都在討,你說呢....... 10/24 13:08
→ maniaque : 連鑑定都還沒有,手就伸出來,要一倍要兩倍......呵 10/24 13:08
→ maniaque : 還有,所謂連帶責任,也要法院判完才算數.... 10/24 13:09
→ maniaque : 今天原X屋的limit 就是原本的價金,或同價格的電腦 10/24 13:09
→ maniaque : 即使只是機殼面板部份毀損,為了保全證據 10/24 13:10
→ maniaque : 直接以一台同等價位來先給消費者使用,合不合理??? 10/24 13:10
→ maniaque : 然而,消費者發現在原價屋得不到更多的所謂"誠意" 10/24 13:11
→ maniaque : 轉而跟上游原廠索討更多...... 10/24 13:11
→ maniaque : 去看看,這叫做賠償??? 這叫做賠償?? 10/24 13:12
→ maniaque : 有人是這樣兩邊要?? 阿明明就只有一台電腦.... 10/24 13:12
→ maniaque : 竟然可以去討兩次賠償....... 10/24 13:13
→ maniaque : 好啦,就算原廠願意額外給到兩萬五,原X屋就算不爽 10/24 13:13
→ maniaque : 還是掐著老二,組一台兩萬五的電腦給當事人 10/24 13:14
→ maniaque : 因為這差額,原廠已經承諾了,原x屋不爽,也是只能照做 10/24 13:14
→ maniaque : 那,再加碼到兩萬八,心態又是怎樣呢???? 10/24 13:15
→ maniaque : 人非神佛,忍耐總有限度,今天原X屋要是因為這樣 10/24 13:15
→ maniaque : 可以一台喊成兩台價錢,那個人相信 10/24 13:15
→ maniaque : 接下來大概會有很多很多台,莫名其妙燒掉,然後來討賠 10/24 13:16
→ maniaque : 有這麼好康,投一萬五可以拿兩萬八回來..... 10/24 13:17
→ maniaque : 生意還要不要做呢??? 呵呵呵呵呵~~~~ 10/24 13:17
→ maniaque : 至於 NZXT的案例,是"一台電腦燒了一半" 10/24 13:25
→ maniaque : 這個呢?? 機殼面板風扇控制部份...... 10/24 13:26
→ maniaque : 而已 10/24 13:26
→ maniaque : NZXT 那個是 "裡面全部幾乎燒毀" 10/24 13:26
→ maniaque : 然而呢,燒機殼面板的,伸手要兩萬八..... 10/24 13:27
→ maniaque : 一萬五要兩萬八..... 10/24 13:27
→ maniaque : 還沒找出原因,就直接討錢,兩邊討~~~~~~~ 10/24 13:27
→ maniaque : 動機純正嘛??? 呵呵呵呵,大家心中自然有論斷.... 10/24 13:28
推 af912653 : 可以接受法律徒徑呀 但一些板友隨便查查法條就出來 10/24 13:40
→ af912653 : 胡言亂語 一點基本法理的sense都沒有 也敢出來誤導 10/24 13:41
→ af912653 : 群眾 還推文宣揚找法扶 是怕法扶太閒沒事做呀 10/24 13:42
→ af912653 : 消保法 消保法咧 最後還不是要回歸到民法的損害賠償 10/24 13:44
→ af912653 : 民法關於損害賠償的舉證責任要不要查一下 10/24 13:47
→ af912653 : 還是你以為每一件事都只牽涉到單一法條 一法走天下 10/24 13:47
→ maniaque : 上法院歐,到時候當事人變成法院公認的竹槓男,怎辦? 10/24 13:47
→ maniaque : 鑑定之後,判賠一個機殼,不就GG了??? :D 10/24 13:48
→ maniaque : 搞不好原X屋還不需要負責組回去勒~~~~ 10/24 13:49
推 HiJimmy : 消費者太貪+1 處理方式也不好 就留著證據頃寢請人 10/24 13:51
→ HiJimmy : 鑑定 100%是有瑕疵 就看哪裡有瑕疵 最輕微就是該款 10/24 13:52
→ HiJimmy : 機殼要暫時下架 如果不是個案 就要全部清查 10/24 13:53
→ HiJimmy : 視博通就頭大了 10/24 13:53
→ enjoyself : 全部清查??SATA 電源轉接線都燒出好幾個案例了, 10/24 14:24
→ enjoyself : 有看到什麼全部清查的事實嗎?? 10/24 14:25
→ enjoyself : 要推論,根據一下經驗法則嘛, 10/24 14:26
→ enjoyself : 就算鑑定出有瑕疵,上法院舉証成功後,哇,多4千耶 10/24 14:31
→ ilanese : 消費者保護法是民法的特別法,誰還在跟你搞民法的損 10/24 14:33
→ ilanese : 害填補原則,上法院就是去討懲罰性賠償金了。 10/24 14:33
→ enjoyself : 搞得那麼辛苦,聽說還要找法扶, 10/24 14:33
→ enjoyself : 然後廠商再把其他零件拿去檢驗,如果証實無損壞 10/24 14:35
→ ilanese : 找法扶比較輕鬆啊!有律師代理,但前提是要通過法扶 10/24 14:35
→ ilanese : 審查才行。 10/24 14:35
→ enjoyself : 懲罰性賠償金x2,結果兩個機殼.. 10/24 14:35
推 MrDisgrace : 快叫原PO去告啊 發達就靠這次了XD 10/24 14:35
→ ilanese : 那個舉證零組件沒問題的部分,我個人認為依照消費者 10/24 14:36
→ maniaque : 懲罰性賠償??當事人連找消保官都不敢了,想勒~~~ 10/24 14:36
→ ilanese : 保護法是企業經營者的責任。 10/24 14:36
→ maniaque : 要是真的理直氣壯,以現在的出頭,早就去找了啦... 10/24 14:36
→ MrDisgrace : 在這說服大家只是懶得告不然balhbalh 只是浪費時間 10/24 14:36
→ maniaque : 幹嘛還貼到臉書社團?難道不知道貼上去就是跟人家講 10/24 14:36
→ enjoyself : 輕鬆一萬不賺,要很辛苦的多3~4千,還有毀謗罪風險 10/24 14:37
→ maniaque : "媽,我在這~~~~~~" 10/24 14:37
→ enjoyself : 最後出來兩個機殼,不就好笑了.. 10/24 14:37
→ maniaque : 還懶得告??? 消保官是挺消費者的歐....... 10/24 14:37
→ maniaque : 人家正式名稱叫做 消費者保護官 10/24 14:37
→ maniaque : 找消保官,一塊錢都不用出,懂嘛?i大還在那邊跳針勒 10/24 14:38
→ maniaque : 連先行程序都沒走,還輪得到實體??? 10/24 14:38
→ enjoyself : 某i大提出的見解,真得不符合本版的cp值 10/24 14:42
→ enjoyself : 要2x賠償金,多4千,有那麼多不確定因素, 10/24 14:43
→ enjoyself : 輕鬆賺一萬,不賺??還有毀謗罪的風險 10/24 14:44
推 enjoyself : 現在還沒証明整台主機零件都壞了,已被証明25000不夠 10/24 14:47
→ ilanese : 找消保官不是消費訴訟的先行程序,加油好嗎? 10/24 14:47
→ ilanese : 消費者就消費爭議得如何尋求解決: 10/24 14:47
→ enjoyself : 要28000,又被留下有可能毀謗的証據, 10/24 14:48
→ maniaque : i大請加油,鼓勵當事人出來,好嘛????? 10/24 14:49
→ enjoyself : 然後貼一堆法條,結果落實到實際行動,要多少心力? 10/24 14:50
→ maniaque : 您寫了這麼多,當事人根本不敢走進第一關,您說呢~~~ 10/24 14:50
→ maniaque : 哪一個選項是當事人現在敢走進去的??您說呢??? 10/24 14:50
→ enjoyself : 輕鬆一萬不賺,為多3~4千走法律程序 10/24 14:51
→ maniaque : 現在看來,不管原X屋還是機殼廠,大概都在等著下場 10/24 14:51
→ maniaque : 打暖身賽.........啊沒有對手,比賽是不成立的..... 10/24 14:51
→ maniaque : 建議 i 大幫忙出頭,替當事人 [伸張消費者正義] 10/24 14:52
→ ilanese : 我也在教大家要下次遇到這種事情時,要怎麼處理啊! 10/24 14:52
→ ilanese : 當事人不出面,大家不也學到東西了嗎? 10/24 14:53
→ ilanese : 這個案例不就是把一手好牌,打到全面皆輸的下場,下 10/24 14:53
→ ilanese : 次別學他這麼做。 10/24 14:54
→ maniaque : 呵呵呵呵~~~是啊是啊......... 10/24 14:54
→ ilanese : 盤 10/24 14:54
→ maniaque : 看來i大從頭到尾不是在針對個案在分析,只是在講 10/24 14:55
→ ilanese : 以後遇到某些廠商,有消費糾紛,記得別私了,找公部 10/24 14:55
→ ilanese : 門解決。 10/24 14:55
→ maniaque : 一般程序........ 10/24 14:55
→ maniaque : 本案好像沒有所謂糾紛吧..... 10/24 14:56
→ maniaque : 只看到買一台VIOS ,然後要車廠賠一台 RAV4而已...:D 10/24 14:56
→ ilanese : 網友之間的糾紛比本案例還多。 10/24 14:57
推 GhostAI : 網友之間的糾紛通通像本案例 店家會頭很大吧 10/24 15:05
推 HiJimmy : 會起火得不多吧 大都沒危險的小瑕疵 10/24 16:11
→ StarHero : 朝聖! 電路設計絕不允許會起火 FUSE很重要 10/24 19:29
推 ctes940008 : 貪心 10/24 22:46
推 qwe98734 : 朝聖推~結果最後就是龜縮不了了知喔,期待後續的說 03/07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