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C_Shop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gsinin (又白又大真想揉大饅頭)》之銘言: : https://forum.gamer.com.tw/C_legend.php?page=1&bsn=60030&snA=478695&subbsn=0 : 如此"優良店家"讓我好想團購>< : 現在做生意 先大聲就贏了?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08931258.A.992.html PttLifeLaw #1Py7QwcI 在PttLifeLaw看過類似的手法,不確定是否是同一個店家. 幾個重點 1. 不可能找律師,律師費隨便都五萬起跳,電腦才賺多少錢 2. 刑事我想不到能告什麼,頂多告民事 3. 民事對方還要先繳裁判費,要告請對方慢慢告 通常是對方可以不退還訂金,連訂金都沒繳的情況下就不用理對方了 這種情況下契約是否成立都還有的吵 4. 上面貼的連結文章推文有講解很多法律問題,可以自行參考 不要看到對方揚言提告就急著付錢當羊 抵制不肖店家,人人有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29.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C_Shopping/M.1510539601.A.F20.html
topismissing: 推 11/13 10:27
david10ne : 好 11/13 10:28
vash0319 : 好奇是否人被這樣嚇一下就付錢了 不然店家怎有如此 11/13 10:28
vash0319 : 專業的回覆 像SOP一般 11/13 10:28
topismissing: 很多人不懂 傻傻的就付了 11/13 10:29
ken720331 : 推 11/13 10:31
ken720331 : 精華 11/13 10:31
SekiAnn : 推 我也想不到這是能告什麼 11/13 10:36
DsLove710 : 同一間 11/13 10:37
AreLies : 推 11/13 10:47
rcat2010 : 推,真的不知道店家要告什麼... 11/13 11:01
jorGGWP : 看了兩篇文章的截圖 手法一模一樣呢 11/13 11:12
seemoon2000 : 你講的第一點我也馬上就想到XDDD 11/13 11:12
JoyRex : 5萬元很好用的,可以請一堆工讀生或洗單機 11/13 11:13
david012886 : 一定會有人嚇到就跟他買吧 這世界上的白痴比想像中 11/13 11:15
david012886 : 的多 11/13 11:15
randy513246 : 推 11/13 11:18
final9711 : 害我好想去下單然後秒取消 11/13 11:20
補充說明一下 如果能證明你有"故意"的意圖,刑事可能會有不同的結果 所以就算要惡搞店家,也要注意不要留下把柄阿..... ※ 編輯: hidog (1.169.224.228), 11/13/2017 11:23:03
ariadne : 意圖當然有呀 本來想買 然後看到評論不放心才取消 11/13 11:24
ariadne : 在法庭上 前後顛倒一下很正常的 完全合理合法 XDD 11/13 11:24
kobelake : hicat推推 11/13 11:28
pennymarkfox: 推個 11/13 11:31
FeRin : Hidog給推 11/13 12:08
SNAILRICE : 想知道店家有沒有遇到律師買家 11/13 12:27
JoyRex : 店家根本沒在怕的啦 11/13 12:37
hidog : 買家也沒在怕阿 鬧大會是店家比較慘吧 11/13 12:47
hn9480412 : 民事裁判費不是由敗訴的人負擔嗎? 11/13 13:56
commandoEX : 民事是原告要付10%價金 11/13 14:00
commandoEX : 先付才開庭阿 11/13 14:01
hidog : 同樓上,店家要先付錢才開庭,這錢還不知道拿不拿的回 11/13 14:06
hidog : 所以要告就讓店家慢慢告 11/13 14:07
wolver : 5萬應該沒人想打這種官司 11/13 14:08
wolver : 頂多讓菜鳥去練習的公司會接 11/13 14:08
hidog : 實際上應該不只五萬...常聽到一個官司八萬十萬以上 11/13 14:14
a2935373 : 所以一般都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11/13 14:53
hidog : 但是這個案子刑事不成立 就沒有後面的附民了 11/13 14:55
ctes940008 : 給推,這種案子律師爽賺 11/13 15:10
tom282f3 : 推!!!!! 11/13 15:50
iMANIA : 推 11/13 18:15
anedo : 本文鎖文。 11/14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