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ymeow : 推。板主辛苦了 02/21 16:49
推 dw7931425 : 轉貼新聞的規範,直接用八卦版那一套就好了阿,禁止 02/21 16:50
→ dw7931425 : 修改標題、內文、一律貼出主文網址,到時候就不會又 02/21 16:50
→ dw7931425 : 鬧出內文貼不全,試圖讓人有帶風向的問題 02/21 16:50
這個會納入考量。會以目前狀況試行一段時間以後再判斷。
推 WeAntiTVBS : 光是那有爭議的標題與過於簡略的內容 就可能會被告 02/21 16:53
→ WeAntiTVBS : 了...這有法律責任的問題... 02/21 16:53
此類法律爭議就讓原發文者自行承擔。
→ scarbywind : ..哪有法律問題? 報一半的新聞台灣有少見過? 02/21 17:01
※ 編輯: anedo (210.244.124.201 臺灣), 02/21/2020 17:07:41
推 doom3 : 新聞台又不會跟你說他們被告== 收視率比較重要啦 02/21 17:05
推 WeAntiTVBS : 會被告的是該篇原發文者 02/21 17:09
→ scarbywind : 新聞台不會當事人會阿xd 02/21 17:23
→ scarbywind : 只要陳述的事實本來就沒問題 02/21 17:24
→ scarbywind : 平衡報導也就只是倫理規範之類的東西而已 02/21 17:25
推 israelii : 推 02/21 17:41
→ labiron : 老實說 檢調出手調查 會不知道國貿局不與裁罰嗎 02/21 18:48
推 WFSGT : 推 02/21 18:50
推 WFSGT : 是說原原po那篇哪裡犯法了,怎麼一堆推文覺得技嘉 02/21 18:55
→ WFSGT : 會告原原po 02/21 18:55
→ kimula01 : 光是妨礙名譽就可以告下去了 後面怎麼打再說而已 02/21 19:08
→ kimula01 : 只是原廠應該不會跟這種網路小事計較而已 02/21 19:09
→ WFSGT : 告下去變法院認證 02/21 20:06
→ scarbywind : 陳述公眾事實是妨礙三小- - 02/21 20:11
→ scarbywind : 現在是想殺g儆猴逆 02/21 20:15
→ WeAntiTVBS : 是不是該考慮同標題全部禁推禁回了..再來就直接桶 02/21 21:24
→ WeAntiTVBS : 原文部分應請站方處理 封存起來看技嘉要不要告 02/21 21:24
噓 kimula01 : 法盲就不要出來獻醜了 拜託 02/21 21:47
→ scarbywind : 哪一條叫妨礙名譽了 法盲? 獻醜? 02/21 22:00
噓 scarbywind : 隨便找一個誹謗罪的判決文主文就有提到"未查證" 02/21 22:04
→ scarbywind : 敘述不實並散布於眾,致生損害名譽 02/21 22:05
噓 kimula01 : 你以為只有這個因素會影響判決嘛? 太天真了吧 02/21 23:07
噓 scarbywind : 蝦 被移送是公司總經理私人事務嗎? 02/21 23:15
→ scarbywind : 法條講錯 例子舉不出來 構成要件乾我闢室逆? 02/21 23:16
→ scarbywind : 說別人講一半是帶風向 02/21 23:16
→ scarbywind : 沒事搬法律出來嚇人不知道是算啥 02/21 23:16
噓 kimula01 : 恩 你說的沒錯 02/21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