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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帳號才達到發文門檻 就來說說兩年前羅技的糾紛。 https://i.imgur.com/clRKlQL.jpg
找不到原始頁面了,於是從電獺截圖 優惠大概是,你買了G933s 耳機然後開箱貼上自己臉書或ins 拿到100讚,羅技就給你500 0 多元的消費券。 小弟看到這優惠後,就請朋友幫忙按讚,經官方核可後,確定符合資格。 接下來問題就來了,羅技所謂5000消費券是五張1000元,並且必須單獨使用不能同時購買 同件商品,也就是強迫你要消費五次。 這個實在是太噁心了,我當下氣炸了。 於是我就打給他們客服並且貼出相關判例,直接 開宗明義說「你要不趕緊解決這問題,要不我們就上調解委員會」(當時我不想上法院) 他們客服一開始說請示上頭,然後不久後就找出一個很搞笑的說法「一次只能用一張優惠 券是我們官方平台的功能(但我總覺得是bug ..),這樣好了,你說你要買哪個產品,我 們後台幫你把優惠券數字調成你要的數字。」 羅技這種促銷方式非常糟糕,完全吃定那些不敢替自己權益發聲的人。 說起來ikea也有類似的營銷手段,只是我懶得和他們吵。 臺灣法規對這種耍手段的商人有夠友善。幾乎沒有懲罰性賠償,導致商人到處搞這種營銷 給懶得看文的人重點整理 羅技從頭到尾都沒有註明說是給五張一千並且不能一起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8.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C_Shopping/M.1666937120.A.8B1.html
teddyissad: 滿鳥的 不過很正常10/28 14:06
reaturn: 他文宣寫成那樣跟本就…10/28 14:06
Vanced: 分成五張,文案就改寫5*1000吧..10/28 14:08
對 他文案沒寫,所以我氣炸了。 直接和他們說「不解決我就走法律程序」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09:24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10:17
LastAttack: https://bit.ly/3U2a5vF 找到了10/28 14:10
LastAttack: https://i.imgur.com/16MkCOy.png10/28 14:12
對就是這個,感謝您。 這文案上完全沒寫五張1000不能同時用。 完全是虛假宣傳。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13:23
danadio: 不懂這有啥好氣的?很多店家的優惠活動都是類似的方式10/28 14:13
那是他們都違法。 不能因為臺灣大家都違停就認為違停不值得你生氣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14:12
LastAttack: 氣在官方(臉書藍勾)自己就這樣宣傳10/28 14:14
r1006274: 樓上你看清楚啊 ,文案就說933買到,不就是折5000的意思10/28 14:14
r1006274: ,這跟詐欺沒兩樣知道嗎10/28 14:14
akito7039: 他圖片都寫以933購入了 很直接認為是折5000吧10/28 14:15
max005: 為啥上面寫5057? 10/28 14:16
danadio: 硬要說"以933購入"等於一次折5000,我也不能說你們錯,10/28 14:18
danadio: 但是商人會做這種擺明了就是賠錢賣的事,你們覺得機會大 10/28 14:18
danadio: 嗎?我反倒比較想知道,真的走法律途徑最後的判定是什麼 10/28 14:18
https://youtu.be/c9qfcOvmKS4
五家共「重罰」33萬 完全是在搞笑的。
aabbabcd: 台灣人的本性就是被騙了還會替騙他的人說話 支持原PO10/28 14:19
aabbabcd: 爭取應有的權益10/28 14:19
謝謝支持
CCY1023: 推10/28 14:19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20:43
aabbabcd: 要就是寫清楚5張面額1000的優惠券一次限用一張10/28 14:20
danadio: 我沒有幫羅技洗白的意思,我只不過是覺得這沒啥好氣的,10/28 14:20
danadio: 事實上也不是沒給折價,日常生活中很多折價活動都有使用10/28 14:20
danadio: 限制 10/28 14:20
SourireMask: 原本以為是很常見的促銷方式,但文案寫明933很明顯是10/28 14:21
SourireMask: 直接折5000的意思,我覺得算詐欺了10/28 14:21
aabbabcd: 文案裡寫折價券$5057 請問這是可以折5057元還是給你5張10/28 14:22
原本是給4張1000 1張1057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22:39
Dino14124: 我覺得真的還好... 10/28 14:22
aabbabcd: 總計5057的折價券 中文應該都會吧 10/28 14:22
說真的 給五張我沒意見,但不能強制我要分開用。 畢竟如果我只是買2000元的東西,一張5000的根本花不了。 但這種強迫消費行徑就有判例了。
Vanced: 給不了一次能折5000的優惠卷還敢這樣寫文案,真的是10/28 14:23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25:05
savagy: 還好+1..當年你如果告贏的話就給你推(挖鼻孔 10/28 14:23
我都拿到我應得的了,幹嘛還告?? 法律是最後維權手段,你都成功維權了幹嘛告?
aabbabcd: 問題是沒寫清楚 事後才講 原來大公司文宣還可以事後追加 10/28 14:23
soliboy: 廠商宣傳給消費者錯誤的期待感,這樣也叫正常?10/28 14:24
aabbabcd: 條款的哦 10/28 14:24
ca5hf1ow: 真無聊,10/28 14:25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26:11
wuyiulin: 給推,這種自由解釋就是商人手法。 10/28 14:25
wyiwyi: 大公司這樣搞就噁心ㄌ 10/28 14:25
ca5hf1ow: 真的要說,一定有細則,你凹不贏 10/28 14:26
這你就錯了,細則必須寫在廣告頁面上喔,他只要沒寫在廣告頁面上就是廠商的疏失。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27:23
jjwfy: 文案5990-5057=933,實際30990-5057=25933。噁心10/28 14:27
www123442: 這種活動通常都有霸王條款 主辦方有權決定修改、暫停 10/28 14:28
www123442: 或取消本活動 同意參加等於同意此條款。 之類的東西 10/28 14:28
nrxadsl: 確實是中計,解釋權都是他們說了算10/28 14:28
wonder007: 這顯然是廠商的疏失.jpg10/28 14:29
savagy: 你沒告但被摸頭了..被摸就惦惦拿你認為應得的就好10/28 14:29
RONC: 這個全台最大客服中心應該也幫不上忙10/28 14:29
RONC: 找消保官? 10/28 14:29
tomsawyer: 所以原po 如果廣告下面寫 活動解釋歸主辦方所有 你覺10/28 14:30
tomsawyer: 得你有勝算嗎 10/28 14:30
meicon5566: 花時間拿回自己應得的為什麼不能抱怨?10/28 14:30
savagy: 真的上法院誰贏誰輸還難講...你貼的影片也是罰錢不是賠錢10/28 14:30
aabbabcd: 原PO就拿到應得的折價後933的產品了 幹嘛還去找消保官 10/28 14:31
lo0945: 無聊的人 10/28 14:31
kaj1983: 就廣告不實,這在台灣根本就是小事... 10/28 14:31
tomsawyer: 所以你的判例不是告贏的判例而是被罰錢的判例嗎? 那 10/28 14:32
tomsawyer: 我覺得還有得吵10/28 14:32
alan0611: 問一下,那五張1000元的折價券有低消限制嗎 10/28 14:32
1000元低消 但不能一起用就是垃圾啊,我從只要鍵鼠變成我要買五個產品。
kaj1983: 但也感謝你給這些廠商教訓,就是大家習以為常才敢這麼狂 10/28 14:32
Beltran: 可惜沒上法院互相傷害 10/28 14:33
aabbabcd: 這篇的推文看一下就知道台灣人對廣告不實權益受損這些事10/28 14:33
aabbabcd: 有多麼習以為常逆來順受10/28 14:33
savagy: 原價近6K..然後臉書按一按就1K有找...我是不相信啦10/28 14:34
savagy: 你覺得廣告不實..商人覺得沒講清楚..而我覺得你(們)太天真 10/28 14:34
kaj1983: 因為都知道台灣人講話就是虛假了,從上到下很少有真話 10/28 14:35
tel3342311: 這哪裡正常... 不要護航廠商了10/28 14:35
savagy: 權益受損就依途徑捍衛權益,不用看到不同聲音就說逆來順受10/28 14:36
savagy: 我是覺得反應後有回饋就給推了...比那家冷筍星好太多10/28 14:37
aabbabcd: 我比較想知道有多少人參加活動後默默吞下去的10/28 14:37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辦到100讚,說真的這門檻不好達到。
maoding: 如果寫清楚沒問題 廣告就寫-5000買耳機了 10/28 14:38
maoding: 噓的看一下不難吧10/28 14:38
ig49999: 說真的 這種寫文案的手法不是只有羅技才會 自己不問清楚 10/28 14:39
是廠商該寫清楚,責任歸屬搞清楚一下。
savagy: 1000*5有限定商品使用嗎?去該商城折價後第一把耳機=減500010/28 14:40
我忘了,好像沒特別限制。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42:05
Dino14124: 所有的滿千送百活動限定下次消費使用並且不能合併優惠 10/28 14:40
Dino14124: 早就是行之有年的東西了,怎麼不去抗議所有的百貨公司 10/28 14:40
Dino14124: ...? 10/28 14:40
Replication: 笑死 有些人覺得很正常 但沒寫清楚很靠北 10/28 14:41
Replication: 就像買二手車 對方說只開一萬公里結果到手發現已經幾 10/28 14:41
Replication: 十萬公里 去問對方他回說我買到手以後只開一萬公里沒10/28 14:41
Replication: 錯XDD 10/28 14:41
Dino14124: 你要說他廣告不確實還行,說他不誠實我是真的覺得還好 10/28 14:41
Dino14124: ...這辭彙太負面了吧? 10/28 14:41
kaj1983: 廣告不實=不誠實,沒毛病吧 10/28 14:42
savagy: 講難聽是廣告不實,講好聽是行銷方案刺激消費 10/28 14:42
wonder007: 老實說活這麼久了我根本不信有無條件折5057的折價券 10/28 14:42
wonder007: 就算有我也覺得低消可能要十萬 10/28 14:43
savagy: 我看文案是沒清楚寫活動讓你第二把直接折抵5千 10/28 14:43
savagy: 所以當初真的上法院我給推,我也想知道告下去誰輸誰贏?10/28 14:44
wonder007: 羨慕原PO勇於受騙爭取權益 賺爛了 10/28 14:44
leehom309536: 你是對的,噓的也奴性太重 10/28 14:45
savagy: 說廠商不誠實?嘻嘻..不知道會不會反吃官司?? 10/28 14:45
peterisme17: 應該說 講好聽是廣告不實,講難聽是詐欺10/28 14:45
LastAttack: 原文確實說了用5057折價券後六千商品只要花一千,哪 10/28 14:46
LastAttack: 裡不確實了?10/28 14:46
savagy: 這好聽難聽是你主觀感受...不是所有人都這麼想10/28 14:47
Lin25K: 說什麼最終解釋權的 知道消保法12顯失公平嗎 這才是真正 10/28 14:48
Lin25K: 的霸王條款 10/28 14:48
笑死 這條根本消費者尚方寶劍
Ohmy: 羅技多寫了5990-5000那段 拿石頭自砸腳 10/28 14:48
LastAttack: 這不是只標送五千元折價券欸,前句這種才叫沒寫清楚。 10/28 14:49
LastAttack: 事實就是羅技自己寫清楚了又沒做到,直到被抱怨 10/28 14:49
eatingshit: 公司有最終解釋的權力 被玩怪誰10/28 14:49
tony3939: 羅技的宣傳有些真的有問題。之前買個羅技Astro耳機,結 10/28 14:49
tony3939: 果買來不到半年問題一堆。原本文案寫有保固,以為和滑 10/28 14:49
tony3939: 鼠那些一樣在台灣能修,結果靠北要自己寄美國,光運費 10/28 14:49
tony3939: 就不知道多少錢,從此不買羅技。氣到不行 10/28 14:49
spfy: 不管怎麼寫 只要送折價券幾乎都是這種玩法 其他家也看過這 10/28 14:52
spfy: 樣寫的 10/28 14:52
臺灣長久以來的陋習。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54:41
kbt2720: 好險不是分成100元x50張。哇靠 10/28 14:53
savagy: 原文說,讓你933購買耳機的方法,拿到折價券購買耳機5990+ 10/28 14:54
savagy: 購買5057商品=11047的商品,但只要花11047-5057的錢。後 10/28 14:54
savagy: 面買的商品如果以原價計算,第一把耳機的確=5990-5057=933 10/28 14:54
savagy: 。我覺得是玩文字遊戲啦,不是護航,但我覺得原po太天真。 10/28 14:54
savagy: 期望越高,失望就越高。 10/28 14:54
我想你搞錯我意思了,我原先就是打算5000優惠券拿去買鍵鼠組。 這樣我只要花6000元就有好耳機+好鍵鼠組。 有夠爽的 維權了有達到目的就好。
kbt2720: 昨天去台北二樓原價屋才看到滿滿的羅技展示牆…10/28 14:54
kbt2720: 以後絕對黑單羅技 10/28 14:54
wonder007: 原PO爭取到他原先認為的折價了阿,這下虧的是羅技10/28 14:55
chinesex88: 怎麼推文一堆台灣人權益被剝奪了還幫剝奪他權益的人說10/28 14:55
chinesex88: 話啊,真的笑死。要發五張一千的折價券不可合併使用請 10/28 14:55
chinesex88: 講清楚,不要誘使消費者認為是可以回饋五千元禮券好嗎 10/28 14:55
chinesex88: 。 10/28 14:55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56:17
afiend0927: 幾十萬的廣告都在買了,幾千的講理捨不得發?負面宣傳 10/28 14:56
afiend0927: 就只值這幾千? 10/28 14:56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4:57:55
stja:10/28 14:58
alan0611: 面額1000的抵用券*5,低消1000感覺可以啊,只是你只要買10/28 15:00
alan0611: 鍵鼠那就有點虧,一次只能用一張 10/28 15:00
廣告時必須說清楚,不然違法
nisioisin: 虛噓的才無聊吧?維護權益還被說無聊 科科 10/28 15:00
savagy: 5千分開折就不是5千了?這樣就被剝奪是有多脆弱? 10/28 15:00
savagy: @原PO:不是我搞錯你的意思,是你搞錯廠商的意思 10/28 15:01
ap954212: 這個超嚴重好不好 有一天你遇到就知道 10/28 15:01
savagy: 你意思我從頭到尾都很明白,但廠商的意思看起來沒幾個人懂10/28 15:01
五張不能同時使用你必須廣告時就說清楚,不然就違法了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5:03:30
wonder007: 廠商的意思? 廠商甚至根本沒表達他是哪一種折價券 10/28 15:03
gogoapolo: 不能用在同一商品要怎麼只花$933? 10/28 15:03
wonder007: 只是你我習慣用想成是最差那一種 10/28 15:03
PRME: 羅技本來就拉基 10/28 15:05
產品不錯,台灣的廣告向來很糟
ccps9550217: 推 需要更多這種消費者 10/28 15:06
lo0945: 吵就有用不就是整天吵的人寵出來的 10/28 15:06
嗯嗯嗯,你說的都對喔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5:07:11
ccps9550217: 廣告不實的店家真的很噁心 10/28 15:06
CrackedVoice: 推,其他廠商也有,但大部分都會說明10/28 15:07
羅技是完全沒說明,我參加前還看了他規範。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5:07:53
suifong: 根本詐欺 10/28 15:07
CrackedVoice: 還怪吵的人咧,到時自己上當別上來發文10/28 15:08
savagy: 文字遊戲+標示不清,廣告不實沒爭議..但我仍覺得是小事 10/28 15:08
是小事啊,但沒說小事不能貼上電蝦吧? 我只是來和各位分享維權經驗。 免得有些人受委屈了。 消費者應該團結起來的,法律是保障消費者的。
f222051618: 認真給推10/28 15:08
oldriver: 這廣告給五張或分五次用都要事先寫吧10/28 15:09
對,因為之前就有相關判例,廠商一定要先說清楚。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5:11:28
b325019: 推你 10/28 15:10
SubaruDuck: Savage 照你說法 羅技給500張一次限折10元的也可以? 10/28 15:11
savagy: 無法接受最差就是連第一筆交易都取消退費,先不講這兩年前10/28 15:11
我兩年前又沒有發文資格
savagy: 的事,你已經爭取到了還要說對方不誠實,我個人是認為有 10/28 15:12
savagy: 失厚道。10/28 15:12
Riya520: 羅技 哈哈10/28 15:12
naiveman: 本來就該維護自己的權益,某些人是奴慣了嗎10/28 15:12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5:13:19
kbt2720: 誰會分五次買?有這麼多東西能買嗎?這真的很糟糕,我一10/28 15:12
我鍵+鼠+視訊鏡頭 只能想到三個 另外兩個要買什麼還不知道.....
kbt2720: 定要把這種公司黑單10/28 15:12
boringuy: 折價卷不都是這麼玩,沒限你買10000才能用1張很好了 10/28 15:12
那你要先寫清楚,不能讓消費者拿到優惠券才說。 這是消保法規定的
kbt2720: 原本在二樓原價屋以為羅技不錯10/28 15:13
產品不錯,但其他不好說。
applewarm: 推!這就一半騙,生意做這麼大還這樣10/28 15:13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5:15:00
nutihe: 蠻多店家都這樣搞的阿,給折價券然後一堆條件 10/28 15:14
a58524andy: 推10/28 15:16
savagy: 500張限折10元明顯違反比例原則,這例如是這樣我就給推XD10/28 15:16
meicon5566: 很多護航仔都會先說我不是來護航的 10/28 15:17
ts06055120: 滿正常的,但我覺得要註明 10/28 15:18
ts06055120: 沒註明根本等同用騙的 10/28 15:18
BronyXrG: 樓上的 羅技文章根本沒說有最終解釋權山小的啊10/28 15:20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5:23:05
ronald279: 推個 10/28 15:25
Beltran: 不過寫文宣的應該被開了吧 這種擺明就穩被消費者反殺 10/28 15:27
Beltran: 應該也是菜鳥 10/28 15:27
jkespn: 我是覺得分享按讚,羅技就給你錢這種葉配行為比較不可取啦10/28 15:27
savagy: ya pay笑了XDD 10/28 15:30
garyroc: 看著標題又是營銷又是維權,我還以為是對岸的消費糾紛轉10/28 15:31
garyroc: 貼10/28 15:31
biarg: 廠商不意外 10/28 15:34
cat05joy: 其實很多平台X幣也是 EX:一筆訂單只能-X% 每周有上限 10/28 15:35
cat05joy: 但讓廠商踢到一次鐵板也不錯 祝你成功10/28 15:35
savagy: 廣告不實沒有懸念啦,但上法院原po要主張因廣告不實求償 10/28 15:37
savagy: 很難,頂多就是廠商罰錢,原po吞下或是退單,廠商願意讓10/28 15:37
savagy: 原po修改折價券內容應該也是兩相權衡,5千折價一次給損失 10/28 15:37
savagy: 較少才做此決定,出發點是皆大歡喜,然後寫文案的損及公司10/28 15:37
savagy: 利益應該懲處。我噓是因為你要嘛就告,糖討到了,兩年後再 10/28 15:37
savagy: 來背刺,「有失厚道」。 10/28 15:37
spadea6108: 如果這都告不成 以後賣家文宣乾脆寫買就送一萬 10/28 15:40
spadea6108: 然後每次商品結帳最多折1塊錢 10/28 15:41
savagy: 廣告不實檢舉就好了..提告就是求償.. 10/28 15:41
stja: 10/28 15:42
yukiyg: 這算背刺喔,雖然兩年前是有點久了 10/28 15:45
兩年前沒有發文權限
tomsawyer: 告不告的成很想知道 羅技怎麼就退縮了哈哈10/28 15:47
kbt2720: 這不算背刺 10/28 15:48
glassspirit: 擺給他爛沒差,反正現在牌子這麼多,少了羅技也沒差 10/28 15:49
k82817: 還好不是50張百元折價券 10/28 15:51
k82817: 不過廠商要這樣搞,底下細項又不寫清除真的蠻噁心10/28 15:51
savagy: 話說回來,兩年前的文案都有客訴糾紛了,當時卻沒做修正? 10/28 15:52
savagy: 好像也不太當一回事?XDD10/28 15:52
ALDNOAH5566: 百貨公司也有滿千送千 也是好幾張券不能同時用10/28 15:54
tribeswf: 單純是小編蠢吧 10/28 15:54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5:57:38
Beltran: 不能併用本來就基本 所以才說當初寫文案的菜味濃 10/28 15:57
tribeswf: 其實說到底就是文案寫得太蠢被你抓到點而已 10/28 15:57
ejru65m4: 廣告文案 廠商是要負責的 10/28 15:57
ejru65m4: 爭取到的是應得的 不誠實也是事實 沒問題 除非你談條件 10/28 15:59
ejru65m4: 的時候有納入相關條款 10/28 15:59
savagy: 負責了啊,只是兩年後被抓出來鞭而已,只因為當年沒權限, 10/28 15:59
savagy: 嘻嘻 10/28 15:59
kuso0516: 笑死 推文一堆檢討原po 10/28 16:04
pink0926: 紅明顯,雖然我覺得還好 10/28 16:05
pink0926: 可能也習慣這種行銷 10/28 16:05
pink0926: 但維權很重要,請護航仔想清楚 10/28 16:05
mrme945: 推 在台灣消費者真的要自己努力:(10/28 16:05
zxc11234: 老實說我不覺得你完全對,羅技確實沒說清楚但照文案內 10/28 16:05
zxc11234: 容來說你也不能說他錯阿,你自己也沒事先確認是否能一 10/28 16:05
廠商沒說清楚,是廠商的責任,消費者沒有責任和義務進行確認。
zxc11234: 次折5000。 10/28 16:05
kaj1983: 這還不能算錯喔?你買5000萬的房,建商給你5間1000萬的試 10/28 16:07
kaj1983: 看看有無算錯 10/28 16:07
zxc11234: 你爭取權益沒問題,羅技也沒有不理你,我不懂是在氣什 10/28 16:07
zxc11234: 麼 10/28 16:07
savagy: 那你要先找到建商肯給5間1千萬的房子10/28 16:08
zxc11234: 樓上在比喻什麼你自己看一下好嗎笑死10/28 16:08
savagy: zxc我已經被打成護航仔跟奴性重了,你保重XDD10/28 16:09
kaj1983: 就別睜眼說瞎話當大家都是白痴,數字多少就多少,能不能 10/28 16:10
mrme945: 重點就在這個本來就不該是要消費者爭取的東西,你一開始 10/28 16:10
mrme945: 就該寫清楚,不要寫說一個耳機可以折5000這種讓人以為可 10/28 16:10
mrme945: 以一次折5000的廣告詞,「要消費者自己爭取權益」這件事 10/28 16:10
mrme945: 情不是很可笑嗎?但在台灣卻已經習以為常了 10/28 16:10
kaj1983: 拆分是你自己沒講清楚 10/28 16:11
zxc11234: 自己看清楚文案,就只說給你5000購物金,人家就算分500 10/28 16:11
zxc11234: 元10張他也不算錯阿,只是給的這麼不乾脆會被大家靠北 10/28 16:11
Chenrick: 如果沒有這個933 那覺得正常 但因為有文案所以原Po 合 10/28 16:11
Chenrick: 理 10/28 16:11
mrme945: 文案跟圖片都寫說五千多快六千的耳機9XX元就能帶回去,意 10/28 16:13
mrme945: 思不就是可以一次折抵嗎,結果不能一次抵,就是廣告不實10/28 16:13
mrme945: 啊10/28 16:13
dummy003: 這不是對岸拼多多的手法嗎?連小粉紅都唾棄的手法還有人10/28 16:13
dummy003: 要護喔,豈不是比小粉紅還M 10/28 16:13
mrme945: (雖然我覺得原po隔了2年才發文有點沒意思就是了) 10/28 16:13
兩年前沒權限發文
fujisawa: 這手法真的還滿常見的 不過支持你爭取權益 10/28 16:15
fanyuzeng: 推維護自己權益 10/28 16:16
GalaxyX: 其實食物平台也常常這樣搞,5張20硬要寫成折10010/28 16:17
zxc11234: 我是不知道你怎麼覺得看那內文就是一次折抵的意思,我10/28 16:17
zxc11234: 之前買klook說送5000購物金也是被分十幾張,哪有那麼佛 10/28 16:17
zxc11234: 的事情,你自己解讀,用廣告不實去申訴我是不覺得也很10/28 16:17
什麼我自己解讀? 廠商沒寫清楚就是廠商的責任。
zxc11234: 難成,寫文案的技巧很多 10/28 16:17
zxc11234: 本來就就事論事,捍衛權益沒錯,但技巧文案司空見慣 10/28 16:19
savagy: 他有小字註明分抵就沒廣告不實的問題,就是錯在文案不完 10/28 16:19
savagy: 整。爭取權益也沒問題,但純噓嗆法律程序跟兩年鞭屍XDD 10/28 16:19
sporocyst: 其實他如果真的給一張5000,搞不好就有人抱怨要低消 10/28 16:19
sporocyst: 5000才能用乾淨。至於說系統問題不能一次全花這倒是有 10/28 16:19
sporocyst: 可能,很多電商的折價系統真的就是只讓你輸入一次,不 10/28 16:19
sporocyst: 凖共用 10/28 16:19
kaj1983: 不寫清楚又說消費者解讀有問題,怎麼不說是廠商刻意隱瞞 10/28 16:20
kaj1983: 詐騙案件也司空見慣就不處理了嗎?鬼話連篇10/28 16:21
kaj1983: 白字黑字就你沒寫清楚,怪誰? 10/28 16:22
savagy: 可是他有處理啊,原po成功維權了不是嗎?不覺得兩年的子彈10/28 16:23
savagy: 飛得有點久嗎?XD 10/28 16:23
kaj1983: 你檢討原po,我檢討廠商,這沒衝突啊10/28 16:25
savagy: 給噓就算檢討?真給面子,小弟誠惶誠恐10/28 16:26
savagy: 而且我也說了廣告不實無懸念,同樣標準應該也算檢討廠商了 10/28 16:27
savagy: 吧?10/28 16:27
kaj1983: 不然大家在這開同樂會逆?裝什麼傻 10/28 16:27
top005: 在寫產品開箱的時候有提到廠商會給5000嗎10/28 16:27
savagy: 我就當一般討論而已,您要當檢討,我是不知道能檢討出什 10/28 16:28
savagy: 麼結果啦(攤手10/28 16:28
eric7693: 推你有爭取 但說實在100讚也不是多難啦10/28 16:30
eric7693: 他寫933就能購入還這樣搞擺明詐欺 10/28 16:32
blackbigbig: 這種不實宣傳,被噴剛好而已。 10/28 16:34
linken28: 推原PO 10/28 16:37
lwecloud: 行銷太菜,連在圖上要用6pt螞蟻字寫1000*5都不知道 10/28 16:39
hot4321: push 10/28 16:42
jessbianrad: 之前Google商店預購手機就送5000購物金阿 可以全折抵 10/28 16:43
yeeouo: 有的人被騙久了會覺得這很正常... 10/28 16:45
ahshao: 重點不是給五張正常 重點是他沒先寫清楚啊 10/28 16:46
DkvupEX: 嗯 強迫他寫清楚 讚 10/28 16:47
jessbianrad: 台灣人被唬爛久了都覺得正常 有點悲哀10/28 16:48
yeeouo: 但這其實一點都不正常 就是坑在那 哪個消費者踩到就倒楣 10/28 16:48
Outsidein: 推,廠商要寫清楚規則10/28 16:49
jessbianrad: 估狗那個也是可以用5000折5990的耳機喔 10/28 16:49
justice2008: 他們家就這樣啊 習慣就好了10/28 16:49
他們後續滑鼠優惠也是這樣,非常不乾脆,不如別辦算了 呵呵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6:55:10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6:58:59
ForeverOrz: 最近幾次事件真發現台灣消費者奴性有夠重 笑死 10/28 16:59
真的超級可憐的。 明明法規都表明了,遇到消費糾紛,解釋權是傾向消費者這段,就是要廠商不要透過這種 手段營銷。
doris0426: 推 10/28 16:59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7:00:58
ForeverOrz: 廣告活動不實還有人可以幫廠商講話 大開眼界 XD 10/28 16:59
DellSale999: 重點是G933s 好用嗎? 10/28 17:02
還不錯喔,雖說後來故障rma,但他是個很好的耳機。 我對羅技產品印象很好,至於其他的就呵呵了
tedc21thc: 推一個 一堆被騙慣了的還好哥幫廠商說話不覺得可悲嗎 10/28 17:04
ForeverOrz: 還有人覺得寫那個最終解釋權就可以隨便亂解釋的也是 10/28 17:05
最終解釋權打不過消保法12條。 臺灣雖說沒有懲罰性賠償,但對消費者的保障還是不錯的,雖說比不上西方國家,甚至是 中國的假一賠三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7:08:02
c654321000: 叫人家告的真的是笑死人 10/28 17:06
我都達到目的了幹嘛告.... 訴訟是最後手段了。
ForeverOrz: 很厲害,消保法先看一遍啦,那個根本沒用10/28 17:06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7:08:57
oppoR20: 5000購物金跟廣告宣稱一次-5000差那麼多 笑死 居然還有10/28 17:09
oppoR20: 人護航 真是大開眼界 10/28 17:09
說起來 給5000購物金就是我能接受的部分XD 沒必要一次減5000 ,反正我本來就要買他 們家的G502。 然後 感謝你每天更新梗圖,帶給大家快樂~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17:13:13
savagy: 廣告不實無懸念啦,但還是噓沒告,你都知道沒有懲罰性賠償10/28 17:16
savagy: 了,那你可以檢舉就好。但還是恭喜你爭取到應有的權益, 10/28 17:16
savagy: 雖然這份恭喜跟你的發文一樣來的有點晚。 10/28 17:16
ptt0211: 推10/28 17:24
m81216: 我也是覺得廠商沒說明清楚 寫那句933入手就根本誤導吧10/28 17:24
vvanch: 鳥蛋級的糾紛 你也沒完全備份 沒人知道當時情況 10/28 17:30
gemilay: 文案很誤導 10/28 17:31
andynorth: 現在一堆都是這種廣告不實的,問題沒法可管10/28 17:35
shisa: 也不一定是純護航啦,搞不好人家在工作呢. 10/28 18:09
shisa: 教育消費者要有奴性,感覺就是他們工作內容的一部份阿。10/28 18:09
Chhtaiwan: 促進資訊公開跟明確對消費者是好事啊 感謝分享10/28 18:10
Dosk: 就是那些護航的縱容出來的啦 還是說其實是廠商網軍呢 呵呵 10/28 18:11
Wishmaster: 這真的有誤導的疑慮,我真的拿到資格也懶得去爭這種...10/28 18:14
Hyman: 支語 維權10/28 18:18
riceworm520: 還好 10/28 18:18
kimi112136:10/28 18:21
juncat: 你不能說給你五張沒意見啦因為他消費一次只能用一張 10/28 18:22
YukiPhoenix: 噓的人很可悲 5*1000不是不行 重點是要講清楚不是 10/28 18:24
YukiPhoenix: 用誤導或騙的 10/28 18:24
YukiPhoenix: 哪怕是文案下方一行小字都凹的過去 完全沒寫就是等10/28 18:25
YukiPhoenix: 著被弄10/28 18:25
thankmilk: 沒有933那句的話我覺得還行 有那句太誤導了10/28 18:26
Dosk: 跟廠商打手或是奴性消費者解釋再多也沒有用啦10/28 18:28
Dosk: 慶幸自己沒那麼奴囉^^ 10/28 18:28
pupuliao: 就是有一群人替商家背書 才會有一堆這種鳥活動 10/28 18:36
pupuliao: 正常情況下這類活動都會把各種細節說明清楚10/28 18:37
pupuliao: 而這個根本沒有 文案還這麼值百五千可以一次用10/28 18:37
savagy: 意見不同就是護航奴性廠商打手,這風氣真棒,嘻嘻 10/28 18:37
haley80208: 折價卷還沒到耳機應該就出問題了 10/28 18:42
std910866e: 我覺得你是對的,廠商應該要寫清楚。10/28 18:43
popolili: 辛苦了 10/28 18:49
justicebb: 別忘了之前椅子還被噓的XD,總是會有的,宣傳一堆話術10/28 18:51
justicebb: 真的噁心10/28 18:51
justicebb: 如果說給5000張1元抵用券 一單限一張也該自己吞的意思 10/28 18:52
ice4564: 居然有人檢討消費者XD到底多奴10/28 18:54
bibiwann0802: 檢討的我看是公關帶風向吧10/28 19:03
jay0215: 推!廠商沒寫清楚就是詐騙! 10/28 19:07
darkmaze: 嗯?最近又有什麼活動還是看中什麼羅技的產品了嗎?10/28 19:13
wardraw: 原PO加油 別理那些護航的公關粉絲 10/28 19:13
J19911209: 廠商不實 還安慰自己都是這樣 10/28 19:16
J19911209: 乾脆說在高雄要高雄式左轉 因為在地都這樣 10/28 19:17
wison4451: 好多公關10/28 19:30
justice2008: 歡迎來到鬼島XDDD 不想兩腿開開去享受它10/28 19:33
justice2008: 那就告到底吧 支持提告10/28 19:34
u4u4: 因為系統就是一次只能用一張XD10/28 19:37
virus2017: 這有啥好氣炸的..... 10/28 19:39
bunjie: 辛苦了 為自己爭取權益 也為消費者爭取權益 10/28 19:41
jansan: 推 高調10/28 19:43
Uncontinue: 我怎麼覺得有的人看不懂中文硬要護10/28 19:44
c654321000: 紅明顯 有人覺得只要拿到補償就不能講廠商壞話 難怪一 10/28 19:45
c654321000: 堆摸頭文 刪除 好可憐 10/28 19:45
ken812025: 支10/28 19:45
greg7575: 黑店 10/28 19:49
kyopolo: 有人幫大家提高消費者權益 竟然還會被閒言閒語 社會是怎10/28 19:52
kyopolo: 麼了10/28 19:52
astrophy: 台灣人真的有夠奴的,活該吃苦 10/28 19:52
Z1000: 現在的羅技品質售後都堪慮 我是不太敢買啦10/28 19:52
savagy: 沒說不能罵,但補償符合原本期望,還要隔了兩年才來罵,這10/28 19:53
savagy: 番操作比較不明白 10/28 19:53
aaron91114: 484有工讀生(x10/28 19:53
LabInfo: 文案說933購入,那應該是符合標準直接退5000 10/28 20:06
沒,他們使用規範有說是給你5000消費券。 所以我沒有去提出這主張。
ShibaTatsuya: 推原PO 能維護自己權利真的厲害 10/28 20:07
ShibaTatsuya: 那些護航的真的完美展現出台灣人的奴性 10/28 20:07
ShibaTatsuya: 把陋習當成是習慣法 是有沒有奴成這樣10/28 20:07
c654321000: 連文章一開始的發文門檻都看不懂 哈哈10/28 20:12
s899456: 台灣就習慣積非成是..違停就是最明顯的例子10/28 20:25
parissky01: 這就常見的促銷爛招 你太年輕了10/28 20:31
反正我是買東西前會看使用條款的人,他們這次惹錯人了。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20:37:32
andy199113: 行銷天才阿 這樣銷量才增加阿 10/28 20:36
savagy: 有註明使用限制,那不失為好的行銷方案,就是錯在沒寫 10/28 20:40
twistedvate: 沒註明 廠商也自承錯誤惹 10/28 20:46
ECMA: 社會新鮮人? 這樣你在社會上很容易被騙的 10/28 20:55
savagy: @原po:我是覺得真要教訓,當初得到賠償還是可以檢舉啦! 10/28 20:56
savagy: 畢竟那文案過了兩年還是沒改,擺明了繼續誤導他人?除非 10/28 20:56
savagy: 有達成協議,不然賠償跟檢舉不衝突啊 10/28 20:56
hahaxd78: 支持 10/28 20:58
RONC: 羅技的處理還可以吧,也沒凹你獎勵,你反應一次就給到位 10/28 20:59
RONC: 頂多就分享可以去信改折價金額的經驗就好 10/28 20:59
RONC: 畢竟一千一千分開買跟一次要你花五千買好買滿其實各有優缺 10/28 20:59
warwolf: 就玩文字遊戲 不過支持你 愛玩就大家一起來玩 10/28 21:00
DALLEN: 商人手法 還有回饋5%點數之類 結果"上限50點"10/28 21:04
mainsa: 氣到兩年後還要來發文 看來真的很氣 但現在的折扣券幾乎都10/28 21:21
我沒說生氣耶,反正拿到我的券了。 最近符合發文資格就上來寫一下分享維權經驗。 我自己是希望政府可以好好約束這種行徑。
mainsa: 長那樣 甚至還有限額 比如1000的要一萬才能用 你這種可以 10/28 21:22
mainsa: 單張一千直接全抵的已經算還ok了 隨便買個五隻滑鼠賣掉 10/28 21:22
mainsa: 應該也能拿回四千左右 10/28 21:22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21:41:15
s31364663: 我也很生氣,推你的行動力10/28 21:42
tuwile: 文案寫的很吸引人,但有寫到滑鼠=933,這樣就會有廣告不 10/28 21:50
tuwile: 實的問題了 10/28 21:50
savagy: https://i.imgur.com/5LK2yUt.jpg 10/28 21:50
savagy: 沒說生氣?(搔頭 10/28 21:51
我現在沒生氣啊,我對於他們處理結果很滿意啊。 時間次序搞清楚好不好 他們當下給五張一千元不能同時用的券我是真的很生氣,但反應後有給我應有權益我就沒 差了,我也沒說要多討什麼東西。 他們處理雖說慢,但結果還行啊。 ※ 編輯: JustSayori (220.129.8.35 臺灣), 10/28/2022 21:58:00
savagy: 喔,修正為「現在」沒生氣了,處理結果很滿意,雖然慢但又 10/28 22:06
savagy: 說還行。雖然很滿意/還行,但兩年後權限達標還是要公審不 10/28 22:06
savagy: 誠實的行為。處理的再怎麼慢好像也沒你發文那麼慢。這子彈 10/28 22:06
savagy: 飛真久。但廣告不實就是欠教訓,真心覺得 po文之餘可以直 10/28 22:06
savagy: 接檢舉,遏止不當商業行為! 10/28 22:06
wade2432: 有爭取到一樣可以公布啊,是撒謊的廠商有失厚道怎麼會 10/28 22:13
wade2432: 是公布的人有問題? 10/28 22:13
wade2432: 還可以說這樣是背刺真的是奴到不行的消費者,有跟廠商 10/28 22:15
wade2432: 說好不行發文嗎?沒的話背刺在哪裡? 10/28 22:15
wade2432: 心得分享還有期間限制是不是? 10/28 22:18
wade2432: 消費時間超過一年不准再分享心得不然就是不厚道的行為 10/28 22:19
wade2432: 這樣嗎? 10/28 22:19
savagy: 不誠實非常糟糕的行為,但處理結果很滿意。嗆走法律程序, 10/28 22:20
savagy: 但卻不想上法院。不覺得很前後矛盾嗎?糾紛公開沒問題啊, 10/28 22:20
savagy: 但既然很滿意兩年後又要公審,不是背刺那你教教我什麼叫背 10/28 22:20
savagy: 刺? 10/28 22:20
wade2432: 所以滿意不能分享過程嗎?不分享大家怎麼知道廠商廣告 10/28 22:21
wade2432: 不實? 10/28 22:21
wade2432: 心得分享無關有沒有得到賠償,不是有得到賠償的心得分 10/28 22:22
wade2432: 享就叫背刺 10/28 22:22
wade2432: 享就叫做背刺 10/28 22:22
savagy: 分享心得那麼多負面用詞喔,又不誠實又氣炸又惡劣的,呵 10/28 22:23
savagy: 呵 10/28 22:23
savagy: 雖然我不是當事人,但我如果碰到這樣的客人一定先備份準 10/28 22:25
savagy: 備提告,嘻嘻 10/28 22:25
wade2432: 心得分享還需要中立不能有情緒用詞喔? 10/28 22:25
wade2432: 整篇文章都是事實的話有情緒用詞也告不成,你是法盲嗎 10/28 22:27
wade2432: ?以為說個不誠實就會被廠商 難怪護航成這樣 10/28 22:27
wade2432: 這種要提告只會變成法院認證的不誠實廠商而已,廠商才 10/28 22:32
wade2432: 沒那麼傻 10/28 22:32
aal: 推 權益要爭取 10/28 22:39
zss40401: https://i.imgur.com/kMl5por.jpg 10/28 22:41
zss40401: 都寫成這樣了還有人可以辯 10/28 22:41
zss40401: 一篇文釣出一堆閱讀能力停留在國小的鄉民好好笑 10/28 22:41
savagy: 法盲是誰不好說唷,廣告不實不等同做生意不誠實。但說不 10/28 22:44
savagy: 誠實可是實實在在影響商譽的事,大公司是未必會告啦,但 10/28 22:44
savagy: 創業初期的就難說了。 10/28 22:44
kkcity59: 折五千如果可以拆成五張一千強制分開使用如果通 10/28 22:47
wade2432: 你先去去找一個有廣告不實可是不能說是不誠實判例法官 10/28 22:48
wade2432: 用你這邏輯解釋的啦 10/28 22:48
kkcity59: 那拆成五千張一元分五千次來用不是也通? 10/28 22:48
wade2432: 連廣告不實不算是不誠實都講的出來夠會凹 10/28 22:49
UzInSec: 原PO都爭到了 還能說天真喔 10/28 23:03
UzInSec: 抓到廠商廣告漏洞爭權益有啥問題,廠商能站得住就不會低頭 10/28 23:06
UzInSec: 了 10/28 23:07
abc12701: 有吵的人才有糖吃 10/28 23:10
savagy: 上面有講500張的已經不符比例原則了,更何況5千張?XD 10/28 23:17
maplefoxs: 這標題我看得頭好痛 10/28 23:18
laygod: 去公平會檢舉吧,順便看一下公平會對不實廣告的定義 10/28 23:21
savagy: 公平交易法21-1看清楚。文案與事實的確都有5千消費券沒有 10/28 23:21
savagy: 虛偽不實之事實,但卻有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不過我是 10/28 23:22
savagy: 很好奇這上法院會怎麼判,你我對誠實與否的定義或許不相同 10/28 23:22
savagy: ,但法條是很清楚的。 10/28 23:22
laygod: 羅技沒說給5張1000,但也沒說給1張5000,這是問題但也不是 10/28 23:23
laygod: 問題 10/28 23:23
savagy: 所以我認為原po發文都可以慢兩年了,該文案也確實還在官 10/28 23:23
savagy: 方臉書存在,要檢舉應該也不是問題。除非當初賠償有協議了 10/28 23:23
savagy: ,但協議或許不包括電蝦發文? 10/28 23:23
savagy: 當初氣炸,但結果滿意,然後兩年後權限達標發文。氣或不 10/28 23:28
savagy: 氣也有時空背景之術?然後我明白嗆法律程序是手段,但看發 10/28 23:28
savagy: 文內容是對其行為極其厭惡且不認同,我以為賠償到手還是要 10/28 23:28
savagy: 檢舉廣告不實再發文分享,才能給廠商一個痛快的教訓,實乃 10/28 23:28
savagy: 消費者之正義也! 10/28 23:28
laygod: 換個方式思考,這樣的文案,消費者能否主張給的折價券為 10/28 23:29
laygod: 何不能現折,讓消費者用933買入呢(比如符合門檻退現,而 10/28 23:29
laygod: 非下次使用,文案上也沒寫喔) 10/28 23:29
savagy: 原po有主張並爭取到一次全抵啊,的確文案沒寫清楚,廣告 10/28 23:30
savagy: 不實無懸念。 10/28 23:30
enjoyself: 原Po什麼地方,炸成什麼形狀??要跟大家講講啊 10/28 23:31
laygod: 原po只爭取下次消費一次折抵,我是指文案也沒寫要下次消 10/28 23:36
laygod: 費折抵,難道不會有人誤會嗎? 每個人的認知或多或少不同 10/28 23:36
laygod: ,如何定義不實,還是表述不完整。公平會有說明不實廣告 10/28 23:36
laygod: 的態樣,可以參考, 10/28 23:36
savagy: lay大意思明白了,但文案寫「回贈」線上購物金,你的主張 10/28 23:39
savagy: 應該…不會過。 10/28 23:39
savagy: 購物金就是未來消費所使用,要主張成前次消費返抵有難度 10/28 23:41
enjoyself: 這種事喔,鬼島ㄉ民多,看看範例, 10/28 23:44
enjoyself: https://i.imgur.com/WfuPVDh.jpg 10/28 23:44
laygod: 然後羅技那麼大的廠商,這種文案好歹也給專業的看過再發 10/28 23:45
laygod: ,規則寫清楚具體就不會有那麼多解讀。 10/28 23:45
enjoyself: 只聽一面之詞,到底羅技有沒有貼那一行?? 10/28 23:45
enjoyself: 還是羅技懶得吵,我們從那堆氣炸的文能看出什麼嗎? 10/28 23:46
enjoyself: 完全不能,大概只知道,鬼島ㄉ民多 10/28 23:47
laygod: https://tinyl.io/7FSv 10/28 23:49
laygod: 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原則>不實廣告 10/28 23:49
savagy: 沒有ㄉ啦,維護權益應該的,且那文案還活在官方臉書的確沒 10/28 23:52
savagy: 寫清楚。羅技不爭是對的,理虧該給的就給,只是以為解決 10/28 23:52
savagy: 消費者問題了,但兩年後被發文分享這個「結果很滿意的糾 10/28 23:52
savagy: 紛」,然後那文案還躺在那裡沒有修正。 10/28 23:52
kkloki: 我其實不懂護航的在想什麼 一百讚其實不是太容易欸 而且 10/28 23:56
kkloki: 他文案就寫上市分享價 5*1000怎麼達到他的分享價蛤 10/28 23:56
savagy: 認同規則越清楚就越少片面解讀。 10/28 23:58
savagy: 我不認為我在護航啦,還是說有人就是二分法,不認同消費 10/29 00:02
savagy: 者,就是護航廠商的打手?真羨慕價值觀如此簡潔明瞭 10/29 00:02
wade2432: 因為從頭到尾最該被質疑的就是廠商不該用不實廣告,你 10/29 00:31
wade2432: 在那邊檢討消費者拿到該拿的東西就不該發文講經過被當 10/29 00:31
wade2432: 打手是你自己有問題 10/29 00:31
wade2432: 跟二分法根本沒關,是你的發言就是站在廠商那邊沒錯 10/29 00:32
yukiyg: 奇怪了,到底為什麼拿到補償就不能講 10/29 00:33
wade2432: 因為講了怎麼繼續騙其他消費者 10/29 00:43
waynechen251: 推 10/29 00:43
thankmilk: 如果是工讀生護航成這樣還能理解 不是工讀生還能護成這 10/29 01:01
thankmilk: 樣真的讓人訝異 10/29 01:02
enjoyself: 表達不同想法就被貼標籤成工讀生 10/29 01:41
enjoyself: 如果是塔綠班的話還能理解,不是塔綠班只用這1招, 10/29 01:43
enjoyself: 真的是讓人訝異 10/29 01:43
cka: 要寫清楚是基本的 沒寫就是有問題 10/29 01:46
enjoyself: 加麵姐呢? 加麵姐跟原Po,湊成天生一對??讚不讚?? 10/29 01:59
josephchen08: 行銷啦幹 營銷是支語 10/29 02:23
savagy: 回顧我發言有「惦惦」一詞,原意是既然廠商有處理了就別 10/29 02:33
savagy: 說「不誠實」,被解讀為不能發文的確是我的責任。表達不清 10/29 02:33
savagy: 是事實,那被貼標籤的確是我的問題。 10/29 02:33
touurtn: 推 護航廠商的人真的完全沒有西方契約精神的素養 10/29 02:55
enjoyself: 喔~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媓上天天法國菜..嗯..有素洋 10/29 03:53
kizajan: 沒寫清楚就要以消費者的利益為優先來解釋啊 10/29 06:49
satllion: 就三倍券啊,要拿券要先給錢喔,不到廣告不實,就是沒寫 10/29 07:19
satllion: 清楚,很多優惠活動都會限不能跟其他優惠一起使用或是張 10/29 07:19
satllion: 數 10/29 07:19
jacklin2002: 好可怕到底多少是廠家的著板ID 10/29 07:31
jacklin2002: 這就詐騙啊,廣告不實,原po當下沒告上消基會算好的 10/29 07:31
e790309: 洗版的s網友整篇邏輯只有一個 就是攻擊原po 他甚至沒發現 10/29 08:56
e790309: 自己前後矛盾 10/29 08:56
e790309: 前面說他2年後發文有失厚道 後面又一直鼓吹檢舉才是消費 10/29 08:56
e790309: 者的正義 反應後拿了補償還去檢舉明明才是有失厚道吧 根 10/29 08:56
e790309: 本比2年後發討論文嚴重多了 10/29 08:56
e790309: 原po發文抵制到現在還有的不實廣告行徑+讓大家知道怎麼處 10/29 08:56
e790309: 理 這明明是有益公平交易風氣的好事 被某s洗版式批評成這 10/29 08:56
e790309: 樣還不能質疑是廠商打手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立場明顯不是消 10/29 08:56
e790309: 費者這邊啊 10/29 08:56
whu328: 支持推 10/29 09:19
believefaith: 5張1000要寫進去,百貨公司活動都會寫,雖然字很小 10/29 09:23
zaxscdv431: 台灣人奴性太重,不是理由應當就是對的嗎?很多時候是 10/29 09:45
zaxscdv431: 小蝦米不跟大鯨魚拼命而已 10/29 09:45
david0426: 這一定要寫啊 為什麼不用寫 10/29 09:48
LonyIce: 好可怕 連這種都有人護航 10/29 11:03
savagy: @e790309:你對於洗版的見解真是獨到。本來想說點什麼, 10/29 11:14
savagy: 但想想說的再多還是會被扭曲,那就講個簡單重點就好。我 10/29 11:14
savagy: 不認同的是原po,非不認同所有消費者。如果對於原po發文 10/29 11:14
savagy: 有與你不同的看法就要質疑我的身份,那就質疑吧。質疑不會 10/29 11:14
savagy: 改變事實。 10/29 11:14
StaR7925: 羅技真的爛 推你勇於爭取自己的權益 10/29 11:31
e790309: 對啦 原po說什麼你反什麼還能自我矛盾 誰不知道你反的是 10/29 11:35
e790309: 原po呢 10/29 11:35
e790309: 我這篇都看完了才回的 想知道洗版是怎樣 你可以自己看一 10/29 11:35
e790309: 次 10/29 11:35
croweva: 之前中信的yahoo卡也是這種方式 我就再也不用了 10/29 11:47
savagy: 笑死,矛盾的是誰?我一開始就噓沒告,有告有檢舉就給推。 10/29 12:00
savagy: 你所謂的版侷限此篇文章的話,用洗這個字就沒毛病啦。反 10/29 12:00
savagy: 的是原po發文內容,不是反爭取權益。要混為一談,那就只 10/29 12:00
savagy: 能尊重你的看法囉。 10/29 12:00
danadio: 正常情況下一開始看到這個活動我不會想成是送5000,因為 10/29 12:26
danadio: 根本不合乎常理,更別提是買了才去鬧,得了好處過兩年後 10/29 12:26
danadio: 還來鞭屍,這種行為個人實在是難以贊同 10/29 12:26
savagy: @danadio:我的意思就是跟你一樣,不過我已經被認為是奴 10/29 12:30
savagy: 性廠商打手了,嘻嘻。 10/29 12:30
wade2432: 不能發文要檢舉才叫爭取權利真的是奇葩邏輯 10/29 12:56
wade2432: 只要他打的是事實就不叫鬧,誰叫廠商一開始想用不實廣 10/29 12:57
wade2432: 告騙人那就不要怕被發文 10/29 12:57
wade2432: 不就是怕被其他消費者知道才希望去檢舉就好不要發文, 10/29 12:59
wade2432: 反正檢舉罰不了多少錢,被發文損失更多,要給教訓廣告 10/29 12:59
wade2432: 不實當然是發文啊 10/29 12:59
savagy: 可是廣告不實檢舉成功,會責令修改廣告內容,所以發文&檢 10/29 13:01
savagy: 舉並行不失為徹底的做法。 10/29 13:01
wade2432: 你不反爭取權益但你反對廠商廣告不實這件事被公布在公 10/29 13:02
wade2432: 開論壇上,這才是你被當打手的原因 10/29 13:02
wade2432: 那一樣因為沒檢舉你就在反對發文依然邏輯不通 10/29 13:03
wade2432: 從頭到尾你都提不出一個不應該把這件公開的理由 10/29 13:03
savagy: https://i.imgur.com/EHeTu82.jpg 我再說明一次,我承認 10/29 13:15
savagy: 我用詞有瑕疵導致讓人認為,我的言論是不該將事件公開發 10/29 13:15
savagy: 文。那就再重申一次,我認為既然廠商與原po當初有達成共 10/29 13:15
savagy: 識並補償,那用「不誠實」來敘述廠商行為「有失厚道」。 10/29 13:15
savagy: 並非不能發文。且事後兩年發文,有種「越想越不對勁」的既 10/29 13:15
savagy: 視感?一如最先的留言,有告我就推,且一再強調廣告不實就 10/29 13:15
savagy: 是不對,要選擇性檢視發言,那我還是老話一句,予以尊重 10/29 13:15
savagy: 啦。 10/29 13:15
savagy: 基於言論自由與促進公平交易的前提之下,我也支持原po可以 10/29 13:22
savagy: 發文。但原po發文用詞及處理過程,我無法認同。「無法認同 10/29 13:22
savagy: 」不等同「不該發文」。 10/29 13:22
e790309: 覺得送5000元不合常理的可以把原促銷活動內容再看一次 它 10/29 17:09
e790309: 有些心得文+按讚數的條件門檻 並不是一般隨便拿得到的優 10/29 17:09
e790309: 惠券 加上它文宣就是可以用原價-回饋金的價格買到該產品 10/29 17:09
e790309: 當然就是送5000的意思 如果不是有瑕疵的話哪可能反應一下 10/29 17:09
e790309: 就能補償 不要天真了 10/29 17:09
e790309: *寫心得文 10/29 17:10
e790309: 廠商的不誠實行為(不實廣告)本來就是事實 不會因為事後有 10/29 17:15
e790309: 補償(原po可沒說什麼達成協議 不要亂腦補)就不能說他不誠 10/29 17:15
e790309: 實吧 不然你在公堂上做出不實指控被證據打臉 只要事後道 10/29 17:15
e790309: 歉和解就不算有誣陷事實的人嗎?這根本是兩件事 10/29 17:15
e790309: 原po發這篇文並不是要取得什麼利益 反而他也澄清廠商有補 10/29 17:23
e790309: 償給他了 這對大多有類似客訴經驗但沒能被妥善處理的消費 10/29 17:23
e790309: 者而言反而是加分或至少功過相抵了吧 原po並不是秋後算賬 10/29 17:23
e790309: 或扭曲事實在攻擊廠商 他只是依照他的想法在分享這件事 10/29 17:23
e790309: 這也不行的話生活討論文可以禁一禁了啦 10/29 17:23
savagy: 不實廣告是事實,但「不實廣告」不等於「不誠實行為」。這 10/29 17:24
savagy: 是我的論述。公堂的比喻很有趣,但實務上這樣的情況比比 10/29 17:24
savagy: 皆是XD 10/29 17:24
savagy: 然後沒有什麼不行發文,不行發文那我是否也不行留言。但發 10/29 17:26
savagy: 文會有不同的反應留言也是可預期的,難道文章只能推不能噓 10/29 17:26
savagy: 嗎? 10/29 17:26
e790309: 不要扯什麼越想越不對勁 那是暗諷要錢的意思吧 誰規定不 10/29 17:29
e790309: 是發生當下就不能po文討論的 原po情形比較像是過了兩年他 10/29 17:29
e790309: 還是對這件事耿耿於懷無法放下 才來po文求評理也以自身經 10/29 17:29
e790309: 驗警惕他人 讓自己可以把這件事做個了結吧 10/29 17:29
e790309: 不要騙沒出社會的了 誰跟你比比皆是 事實是事實 補救是補 10/29 17:33
e790309: 救 不會因為有補救就能修改事實 這是非常不尊重被害方的 10/29 17:33
e790309: 說法 不然就不需要做什麼協議 被害方只有接受補償就不能 10/29 17:33
e790309: 說嘴再說加害方做過的壞事 哪有這種道理 10/29 17:33
e790309: *只要接受補償 10/29 17:35
savagy: UCCU,我已經懶得算我解釋幾次了,我沒有說不能發文,就 10/29 17:36
savagy: 算是兩年後才發令我無法理解,但還是可以發,文章內容無法 10/29 17:36
savagy: 認同就噓,這麼簡單,別在選擇性檢視我的留言。 10/29 17:36
e790309: 你就是在檢討原po發文這件事 還檢討很多次 諷刺他是「有 10/29 17:39
e790309: 失厚道」「越想越不對勁」真的不要再硬拗沒有說不能發文 10/29 17:39
e790309: 了 我也只是針對你偏頗言論回應 沒有說過你不能噓不能不 10/29 17:39
e790309: 同意 10/29 17:39
SuGoEa: 廣告不實 10/29 17:43
savagy: 你要認為我偏頗也無所謂,但說我硬拗我就無法接受。我留 10/29 17:46
savagy: 言僅是發表看法,你硬要給我戴頂檢討的帽子,我都不知道 10/29 17:46
savagy: 能檢討出什麼結果出來XD 10/29 17:46
e790309: 很簡單啊 帶成原po是有失厚道並且越想越不對勁才發這篇事 10/29 17:48
e790309: 後公審文 拿了好處還公審對方的嘴臉 轉移仇恨轉移焦點讓 10/29 17:48
e790309: 大家不相信這篇指控內容啊 10/29 17:48
e790309: 可惜他收到的補償本來就是他應得的 他確實完成指定條件並 10/29 17:51
e790309: 符合認定 結果為了拿到應得的報酬還要花時間花心思跟廠商 10/29 17:51
e790309: 周旋 最重要的是一定有其他人傻傻被佔便宜 10/29 17:51
e790309: 你形容成他拿了好處還背刺 這算是扭曲事實的嚴重指控 10/29 17:52
savagy: 哇,我都沒想這麼多耶,僅是個人看法沒想要他人認同。此 10/29 17:53
savagy: 文結果看來非你所述喔。但你好了解流程呢!今日我長知識了 10/29 17:53
savagy: 。 10/29 17:53
e790309: 這篇花了好多時間打了好多字還說你沒想那麼多 真是笑死人 10/29 17:54
e790309: 文字記錄都留著 嘴硬是沒有意義的 10/29 17:56
savagy: 「最重要的是一定有其他人傻傻被佔便宜」。這部份我完全 10/29 17:58
savagy: 能認同,但兩年後發文對於改善該次行銷,甚至日後的行銷 10/29 17:58
savagy: 內容,改善效果有限。我仍覺得檢舉責令廠商修改補足文案 10/29 17:58
savagy: 內容,且日後相同錯誤再犯即重罰,比較能有效改善消費者被 10/29 17:58
savagy: 佔便宜的狀況。 10/29 17:58
savagy: 我打了那麼多字,就是闡述我的想法,弦外之音或欲加之罪就 10/29 17:59
savagy: 省省吧。到底誰硬呢?呵呵 10/29 17:59
e790309: 說我好了解流程是想暗指我是親友團?這些明明都是原po在 10/29 18:00
e790309: 文中或回文說過的 有閱讀能力都能了解吧 s都沒看清楚還打 10/29 18:00
e790309: 這麼多嗎? 10/29 18:00
savagy: https://i.imgur.com/lOiEMsK.jpg 10/29 18:04
e790309: 如同前面有網友提出發文比檢舉更有效的說法 我更認同他的 10/29 18:04
e790309: 說法 誰不知道廠商很會鑽法規漏洞+偶爾踩線也只會被要求 10/29 18:04
e790309: 改正跟罰最低額的罰款 你可以認為檢舉更有效 但請認知你 10/29 18:04
e790309: 認為的並不一定是事實這件事 10/29 18:04
e790309: 錯誤再犯即重罰的法源依據是?你真的有瞭解過相關法規嗎 10/29 18:05
e790309: … 10/29 18:05
savagy: 選擇性針對發言,我支持檢舉的立場直接無視,然後各種片 10/29 18:05
savagy: 面解讀跟針對,與您交流真是受益良多。 10/29 18:05
e790309: 我只覺得在跟鬼打牆浪費好多時間 10/29 18:06
e790309: 我沒無視啊 還沒講也不行喔 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10/29 18:07
e790309: 18:04就回了啦 10/29 18:08
e790309: 雖然不是本案相關行業 但我可以用廠商經驗跟你說 檢舉根 10/29 18:12
e790309: 本罰不痛啦 我們政府對資方很好的 消費者權益真的需要大 10/29 18:12
e790309: 家努力維護 10/29 18:12
savagy: 查了法條,對於廣告不實累犯加重罰鍰居然是針對食品類廣告 10/29 18:22
savagy: !!那類似此案真的就一例一罰了。我能認同檢舉不實是不痛 10/29 18:22
savagy: 不癢,我也認為發文效果有限,發文+檢舉就是有限度的最大 10/29 18:22
savagy: 作為了。你說服我了,亦能認同消費者的權益需要大家來維護 10/29 18:22
savagy: ,所以我給推。 10/29 18:22
e790309: 有去了解並澄清ok啦 但不要堅持要別人去檢舉 那是別人的 10/29 18:25
e790309: 自由意志 檢舉有被當事人得知身份的風險 這類案例很多 10/29 18:25
e790309: 身邊也有聽過被檢舉人實際打聽得到檢舉人資訊的鬼故事 真 10/29 18:27
e790309: 的不要太相信官員會秉公辦理 10/29 18:27
savagy: 非常贊同自由意志,且也為這樣的環境感到悲哀。 10/29 18:34
enjoyself: 當鬼島ㄉ民越來越多,廠商只會更努力學習以下範例 10/29 19:20
enjoyself: https://i.imgur.com/WfuPVDh.jpg 10/29 19:21
bu17: 是誰給你的錯覺在鬼島能玩的贏商人?? 10/29 19:48
ashaneba: 羅技,意外嗎? 10/29 23:58
pp688039: 權益本來就該爭取,一堆人覺得沒問題是多自卑啊,職場上 10/30 09:53
pp688039: 自卑就算了,花錢當顧客還要這麼自卑 10/30 09:53
phoenixzro: 恭喜原po 10/30 10:31
ronald279: 為什麼別人爭取權益還要哀? 奴性太重嗎? 10/30 10:52
xetherz3: 無聊 10/30 12:13
verrygood: 推原PO,現在太多商家都虛假宣傳了 10/30 16:30
q2520q: 最終解釋權不是霸王條款...這條不是這樣用,不然大家廣告 10/31 03:25
q2520q: 都直接裝死不就好了 10/31 03:25
a19870704: 羅技XDDD都2022了還在買羅技 10/31 10:01
a19870704: 現在誰跟我推羅技都列為拒絕往來戶 10/31 10:02
xxx22088: 我是不會貼什麼標籤啦,但整篇看下來就有一位又奴又盧 10/31 13:27
a27588679: 台灣一堆店家都是這樣搞 很扯 10/31 19:11
honyu1234: 要不就一開始先講一次只能用一千 11/07 11:19
honyu1234: 不然就是欺騙消費者 11/07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