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PM99: 第一段看不懂 版權是誰的不是很清楚嗎 01/05 19:38
→ APM99: 有啥好戰的 01/05 19:39
→ Laferriahong: 我想說的是 大俠總是以和為貴 非必要時刻不動氣 01/05 19:47
推 husky070: 因為認定有差,三昧堂覺得這是二次創作,金光認為抄襲, 01/05 19:47
→ husky070: 但三昧堂最後敗訴的原因是用了 黑白郎君 4個字 01/05 19:47
→ Laferriahong: 敗訴的一方還裝無辜說金光要巨額賠償金 事實上 01/05 19:49
→ poke001: 三昧堂的事件可以去搜尋版上文章... 01/05 19:50
→ Laferriahong: 那是敗訴必須要付出的雙方律師費而已 大俠分文未取 01/05 19:50
→ poke001: 雖然不知道踢進魔世的道友啥意思...不過這內部立場問題 01/05 19:51
→ poke001: 我們外人其實不好多說什麼...只能希望他們好好講開來 01/05 19:52
推 omega000: 只被水桶吧 不過其實沒啥好討論的 就家務事而已 01/05 20:02
推 APM99: 什麼二次創作 版權在誰那就在誰那阿 很難嗎 01/05 20:03
推 poke001: 會戰起來主要是因為三昧堂的態度吧 01/05 20:05
推 winklly: 三昧堂那次超跨張 01/05 20:08
推 APM99: 聽都沒聽過 01/05 20:13
推 husky070: 二次創作可以 [看起來像是] 不能 [明白標明就是] 因為名 01/05 20:20
→ husky070: 字也是版權之一,如那次三昧堂不掛出 黑白郎君 4字,可 01/05 20:20
→ husky070: 能不會輸 01/05 20:20
→ blackone979: 二創要建立在原版權方不在意或允許才會成立 不是讓你 01/05 20:23
→ blackone979: 拿來當擋箭牌的 01/05 20:23
→ poke001: 二次創作金光也沒有很care 一開始不是也只是請他們撤下而 01/05 20:24
→ poke001: 已 01/05 20:24
→ poke001: 是死都不撤 還用二次創作當擋箭牌才有這事的 01/05 20:25
推 Raiden: 止戈流開陣當時也是大俠在粉絲團PO文,大家才知道是阿固組 01/05 20:40
→ Raiden: 長的心血之作阿~~感覺大俠應該是很愛他的員工的人阿>< 01/05 20:41
推 lianhua: 他們說那是場面話 01/05 20:42
→ Raiden: 只是這風波我也覺得是....部門溝通不良+經營困難>< 01/05 20:42
→ husky070: 我聽到的也是某編部門跟後製部門溝通不良 01/05 20:45
推 howhow72: 某人真是到哪就鬥到哪,這次還能推嗎 01/05 21:05
推 jabari: 是誰走到哪鬥到哪?? 跪求資訊 01/05 21:11
噓 IamSquall: 請求賠償律師費???????????????????????? 01/05 21:26
推 watanabekun: 01/05 21:27
推 parkyu531: 原來金光跟三昧堂還有這一段 01/05 21:27
推 mizuhara: 樓樓樓上沒看清楚嗎?訴訟時原本就是敗訴一方必須負擔兩 01/05 21:31
→ mizuhara: 造律師費用啊~~ 01/05 21:31
推 APM99: 很正常啊 無故生端 就像有人推文罵你 你如果要請律師 01/05 21:37
→ APM99: 當然要對方付律師錢 01/05 21:37
推 denisemoon: 噓的人是怎樣 01/05 21:56
→ denisemoon: 推文又有人在放火= = 01/05 22:02
→ shyshyan: 敗訴付錢不是常識嗎 = = 01/05 22:09
推 lukiya9477: 其實啦 某些人早就達成他們的目的了 01/05 22:29
→ mothertime: 要當朋友就別有職場關係 01/05 22:31
推 cute101037: 敗訴與否除有特約,要不然不能拿到律師費。 01/05 22:33
→ cute101037: 我猜是指賠個律師費和解。 01/05 22:34
噓 IamSquall: 常識?? 到底是誰沒常識XDD 01/05 22:36
→ IamSquall: 有誰可以條文拿出來給我看是哪條規定敗訴 要負擔兩造 01/05 22:38
→ IamSquall: 律師費用XDDDD 01/05 22:38
推 husky070: 民事訴訟法第78條明文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 01/05 23:00
→ husky070: 擔,這是指當事人全部勝訴而言。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 01/05 23:00
→ husky070: 訴者之情形,同法第79條規定,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 01/05 23:00
→ husky070: 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 01/05 23:00
→ husky070: 所以是依據民訟法79條,幫補常識來源 01/05 23:01
推 poke001: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付這個沒問題 01/05 23:02
→ IamSquall: 訴訟費用 不是律師費好嗎XDDDDDDDDDDDDDDD 01/05 23:04
→ poke001: 而"律師費"你敗訴 不要求其他只要求付律師費不為過吧 01/05 23:04
→ IamSquall: 當然非常有問題 01/05 23:05
→ poke001: 要不要你敗訴 勝訴方甚麼都別要求還送你錢算了 01/05 23:05
→ IamSquall: 算了 在這討論法律 緣木求魚 爽就好 01/05 23:06
→ husky070: il/civil03.htm 01/05 23:09
→ IamSquall: 這種案件無法到第三審 第三審叫做法律審 01/05 23:11
推 Ttalk80: 這系列串真的是各種補法律常識啊… 01/05 23:11
→ IamSquall: 不知道的 去GOOGLE 01/05 23:12
推 husky070: 民事求償過一百五十萬,,就可到民事三審 01/05 23:18
→ IamSquall: 算了 我好累............. 01/05 23:19
→ IamSquall: 都已經叫你去查何謂法律審了 你以為超過150萬就能到最 01/05 23:20
→ IamSquall: 高法院喔 冏 01/05 23:20
→ poke001: 那是他們的和解條件吧 都不要其他賠償了律師費還不要求也 01/05 23:22
→ poke001: 太佛心了 01/05 23:23
→ IamSquall: 和解 就不會是敗訴 和敗訴差很多 我相信很有可能提告 01/05 23:23
→ IamSquall: 後和解 然後大俠要求的費用是他當初付給律師的這很有可 01/05 23:23
→ IamSquall: 能 但律師費用通常情況是不能作為勝訴一方求償標的 01/05 23:24
→ IamSquall: 和解雙方談攏錢就好 和勝訴敗訴不同 01/05 23:25
→ poke001: 我印象中三昧堂好像一審敗訴二審才和解 01/05 23:27
推 jabari: 看布版 長知識 01/05 23:27
→ IamSquall: 不懂什麼是第三審條件的上面有 我畫重點 01/05 23:28
→ IamSquall: 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01/05 23:29
→ IamSquall: 意思是說除非二審法官的判決 "違背法令" 01/05 23:29
→ IamSquall: 再說一次 判決違背法令 才能上訴第三審 01/05 23:30
→ husky070: 是沒錯啦,這種案上到二審真的就極限了,但不代表民事上 01/05 23:50
→ husky070: 不了三審,還是要看律師攻防 01/05 23:50
→ poke001: 沒說第幾審 不過大俠說的是"訴訟"費用.... 01/05 23:51
→ husky070: 因為習慣將律師費以其他名義灌入訴訟費用,所以才有敗訴 01/05 23:51
→ husky070: 要負擔律師費的觀念 01/05 23:51
→ husky070: 如果不想請律師,可申請國家法扶 01/05 23:53
噓 BlackWhite55: 就講誰錯在先不就好了 扯ㄧ堆 01/06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