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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 1.保護範圍相同,B案在A案公開或公告前申請: 若A案是發明(新型),B案是新型(發明) 在申請人相同的情況下,不論是發明或新型, 只會給先申請的A案專利權嗎? 如果申請人相同的話,其實可以考慮修正請求項,讓a與b的請求項,保護範圍不同。 只是新型領證後,不確定是否可以進行更正,將相同的請求項刪除? 或將範圍較小的請求項留給新型,但範圍較大的請求項留給發明? 個人認為應該可以,但不確定,再請各位先進指教。 申請人不同,其實也可以修正請求項,避開先申請案的揭示內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23.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25291337.A.FF6.html
kaikai1112: 只要符合更正(與興修正)要件 是可行der.... 03/02 20:11
kaikai1112: 即使是在主張一案兩請的情況也可以這樣玩.... 03/02 20:13
※ 編輯: ides13 (1.34.223.74), 03/03/2015 14: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