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iglauhk: 原po不認為問事務所會有比較專業的回答嗎… 05/04 20:35
→ chening1019: 我的代理人在第一次答辯時就有跟我說.他建議第一次答 05/04 20:56
→ chening1019: 答辯幾乎都會來一次.假如再有第二次他就不會強烈建議 05/04 20:57
→ chening1019: 我一定要做第二次答辯.現在真的要第二次.他也真的沒 05/04 20:58
→ chening1019: 像第一次那樣極力建議我走答辯!!!我想走完全程.但還 05/04 20:59
→ chening1019: 還是想知道其他見解.怕我會自己打自己.或其它之類 05/04 21:00
→ chening1019: 還是我四處去投給企業.讓他們自己去接手善後?(在流程 05/04 21:04
→ chening1019: 還沒走完前). 05/04 21:06
推 piglauhk: 美國有無限RCE迴圈,程序跑不完的… 05/04 22:04
推 eedavid: 以原PO的問題,事務所的回答方式像NPC阿 怎麼會用次數來 05/04 22:08
→ eedavid: 建議客戶要不要續行答辯... 05/04 22:09
推 piglauhk: 合理懷疑原po誤會 05/04 22:10
推 kaikai1112: 台灣 大陸 德國 有一案兩請 美國沒有........ 05/04 22:41
推 kaikai1112: 美國的情況 其實寫在同一件申請案就好了 ..... 05/04 22:42
推 last611: 沒看到案子實際狀況怎麼給意見? 05/05 18:23
推 rockyue: 排他性哪是這樣用的 05/05 19:07
→ cheepman: 真心建議原po別把錢跟時間花在處理這些事上,小心拖跨 05/05 23:33
→ cheepman: 自己 05/05 23:33
→ chening1019: 我相信我的代理人會幫我申請到的!!順其自然.靜候佳音 05/06 00:08
→ chening1019: 囉 :) 05/06 00:08
→ bonaqabo: 詳見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41條第2款 05/06 14:20
→ bonaqabo: 官方可能不察而准兩案,但可被無效 05/06 14:24
→ chening1019: 兩案都無效?或是自己放棄.撤回其中一案? 05/06 20:33
→ chening1019: 大陸只能留一案的話.那當然是留代理人寫的"發明"版 05/06 20:34
→ VanDeLord: 一案兩請下,大陸案發明不如新型 05/06 22:29
→ VanDeLord: 除非是頂尖研發或先進技術,產業應用的產品中,大陸實 05/06 22:31
→ VanDeLord: 用新型比發明優 05/06 22:31
推 rockyue: 痾。。。發明准了實用新型就要放棄啊 05/06 22:48
→ rockyue: 何來孰優孰劣 05/06 22:49
→ bonaqabo: 新型比發明優???點解 05/06 23:03
→ ealvis: 奇聞 05/07 01:33
→ VanDeLord: "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標準應當低於發明專利的創造性標 05/07 10:23
→ VanDeLord: 準"這是中國專利審查指南的規定 05/07 10:24
→ VanDeLord: 如果CN一案兩請的發明可以拿到專利,新型的穩定性一定 05/07 10:24
→ VanDeLord: 較高 05/07 10:25
→ chening1019: 新型比發明優??+1 新型保護期短.且還要有技術報告 05/07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