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at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的想法給您參考參考 美國一案多請,如果這專利有價值,我會覺得延續案是比較有效的方式。 如果純粹為了要拿到專利權,目前的方法是可以嘗試的手段之一。 中國大陸一案多請,同申請人同申請日的情況下, 應該是目前最靈活的專利制度,國內這方面在台企業採用的比較少。 大部分都變成一案兩請, 沒有充份活用中國大陸果汁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據說是大戰 高級人民法院後為申請人爭取到的制度特色,很可惜。 ※ 引述《chening1019 (學習新手)》之銘言: : 我大陸的新型跟發明都過了 : 但依普遍的見解 : "同一樣東西, 遞兩次件. 當然會有一件會出問題. 不是嗎? 因為專利有排他性啊." : 還是說申請人是同一人才兩件都核准?? : 美國的我兩件都送發明(因為美國沒新型) : 我寫的較具體狹義(沒說要第二次答辯) : 我覺得代理人寫的較專業 可能是廣義了些 : 現在要進行第二次答辯 : 現在這情形 進行第二次答辯會有希望嗎?? : 因為兩個是一樣的東西 : 把流程走完比較好 : 還是就..........??? : 我個人偏向走完流程 : 請高手給建議 : 謝謝 : 美國會怎判??只給其中一案過 或是跟大陸一樣兩件都會核可?? -- 樂創意 飆創新 玩專利 超過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209.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30880845.A.40A.html ※ 編輯: VanDeLord (60.251.209.130), 05/06/2015 11:03:30
brson: 一案兩請可以當成一種策略? 我真是第一次聽到 05/06 11:33
brson: 根本就沒必要 新型准發明駁 新型基本上也是垃圾 05/06 11:34
你應該不熟悉中國專利制度 一案多請 vs. 一案兩請 這是不同概念 另外,一案兩請(發&新),中國大陸和台灣的審查判斷比對也不同。 如果你瞭解,以下的新聞應該可以看出韓企所遭遇的問題與對策。 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10301 ※ 編輯: VanDeLord (60.251.209.130), 05/06/2015 12:27:23
yhunt: 請前輩可以分享一下這兩個概念差異、新手想多學習一些。謝 05/06 12:27
yhunt: 謝前輩。 05/06 12:27
簡單的說,就中國專利法的角度來看 差異僅在於同人同日申請時 權利範圍的不同 vs. 權利範圍的相同 這在專利審查指南中都可以查的到, 這種操作方式使中國申請案的權利範圍布局的空間更大,有點像是同日申請的US CA案。 況且這種操作方式在中國專利申請案中很普遍,也不是什麼新資訊。
brson: 原po是問一案兩請 你在扯一案多請 05/06 12:40
brson: 我本身就是.stpi.的撰稿人與核稿人之一,那文章告訴我們 05/06 12:51
brson: 新型若有意義 也要建立在發明(核准)上 這樣你懂嗎 05/06 12:52
brson: 你若要扯美國實務 我在台積法務時就已經是美國專利代理人 05/06 13:00
brson: 如pasica大之前所說 我不敢講我都懂 但我一定會比你懂 05/06 13:00
既是美國專代,我個人相信你一定必我懂美專實務。 其他的部分,我保留。 ※ 編輯: VanDeLord (60.251.209.130), 05/06/2015 13:53:44
piglauhk: b大火氣有點大 (遠目) 和氣生財和氣生財 05/06 14:32
※ 編輯: VanDeLord (60.251.209.130), 05/06/2015 16:15:11
chening1019: 我沒有同一天送件申請.我是先送代理人寫的發明版 05/06 20:36
chening1019: 後來為了吃自己台灣自己台灣新型的優先權日.才補送 05/06 20:36
chening1019: 才在大陸美國補送我自己的版本!! 05/06 20:37
piglauhk: 呃…只有我聽不懂樓上在說什麼嗎 05/06 20:43
chening1019: 重新陳述:) 代理人大陸美國事先送他寫的發明版本.我 05/06 20:51
chening1019: 我想要專利優先權(我的台灣新型已經過了).所以才再請 05/06 20:52
chening1019: 代理人幫我送我自己寫的版本.但是圖他有幫我全重畫 05/06 20:53
chening1019: 所以在專利範圍請求它應該有他自己的寫法.因為圖完全 05/06 20:53
chening1019: 不一樣!!我的圖只有在台灣送.大陸美國新型或發明.都 05/06 20:54
chening1019: 都是代理人畫的圖! 05/06 20:55
chening1019: 我的圖是簡單平面.他的圖是立體的 05/06 20:57
ithil1: 聽不懂很正常,版上a一下chening1019看看他的歷史...嗯 05/06 21:15
bonaqabo: 圖示不同, claim不同, 說明書內容不同? 05/06 23:04
bonaqabo: 這樣你自己能確定是 同一發明嗎? 05/06 23:05
bonaqabo: 我覺得有可能仔細讀後並不是相同發明 05/06 23:05
bonaqabo: 如果是相同發明 後來送的應該是可以被無效 05/06 23:06
rockyue: 應該同樣發明,只是寫法跟圖的呈現方式不同 05/06 23:07
rockyue: 聽起來,代理人的版本沒有主張台灣新型的優先權 05/06 23:09
rockyue: 後送的版本才有主張 05/06 23:09
chening1019: ithil1 *_* 謀禮貌!!!還好閱卷老師看得懂.給我86^o^ 05/07 20:59
chening1019: rockyue說對了!代理人的沒主張我的優先時間權.因為 05/07 21:00
chening1019: (大致)他送國外是以他的發明版本.不是我的新型版本 05/07 21:01
chening1019: 所以無法主張吃我新型的優先權時間.我為啥一定要有優 05/07 21:03
chening1019: 優先權呢?因為我已經跟別人說過我的專利.我怕萬一 05/07 21:03
chening1019: bonaqabo其實專業的寫法我看不懂.所以.:)圖概念是同! 05/07 21:07
chening1019: 後送我的版本目的是怕-大陸美國被那人找人去申請了 05/07 21:08
chening1019: 咬牙再花一次錢只因為我輸不起這"萬一" 05/07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