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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智財局的網站上寫的: http://www.tipo.gov.tw/ct.asp?xItem=551841&ctNode=7452&mp=1 專利師法修正案 立法院三讀通過 專利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立法院於104年6月12日下午三讀通過。本次修正條文,自 總統令修正公布後6個月施行。 附件在網站上有。不知道影響大不大... 話說...最近台灣專利申請量直直落,台灣專利師真的有實益嗎? 不知道過幾年後會不會有很多事務所收攤... 還是趕快去考個中國代理人比較保險呢? 奇摩新聞的介紹 http://tinyurl.com/p3dygy3 專利師法三讀 假冒專利師將面臨刑責 作者: 劉玉秋 – 2015年6月12日 下午6:40 因應專利戰開打,立法院院會12日三讀通過「專利師法修正案」, 除了納入職前訓練、在職進修時數外, 出借專利師章證給沒資格者辦理業務, 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統計,目前國內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有10,200人, 領有專利師證書者為420人,近3年有執業者則為632人。 不過,近年來專利代理證照出租違規行為層出不窮, 立法院院會12日因此三讀通過「專利師法修正案」, 增列專利師職業事項,包括專利訴願與行政訴訟、 專利侵害鑑定及專利諮詢等,並修正專利代理業務違規行為樣態, 包括「未取得專利師證書者意圖營利而受委任辦理特定業務」, 以及「專利師將章證、事務所標示借給沒取得專利師資格者辦理業務等」。 三讀通過的條文明訂,未來沒證照卻意圖營利受委任辦理特定業務者, 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併科新台幣4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出借專利師章證給沒資格者辦理業務, 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以確保我國專利師的專業與品質。 參與審查的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說: 『(原音)我們對於不具備專利師資格的人,他的職業也都有相關的罰則規定, 我們希望透過這一次專利師法的修正, 我們能夠讓台灣專利師的制度它能夠完善, 因為透過完善的制度能夠確保在台灣的專利師具備優秀的資格, 能為台灣的企業寫出最好的專利。』 另外,為加強專利師、專利代理人專業技能, 三讀通過的條文也增訂專利師強制在職進修機制, 未來專利師應持續參加在職進修,每2年向專利專職機關提出證明, 未完成一定時數訓練且未限期改正者,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23.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34303981.A.17A.html ※ 編輯: SPEman (1.162.123.231), 06/15/2015 01:5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