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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新案的專利工程師其實就跟投手一樣 專利法、施行細則、審查基準,就是好球帶的判斷依據。 當你每寫出一個案子(投球),案子會不會核准(讓主審判定落入好球帶), 你出手的時候,其實心中大概有個底。 今天,我要說的....並不是好球帶。(咦?) 比賽的輸贏,難道只有好球帶的判定嗎? 別忘了,有根棒子在那邊等著, 一直丟那種很好打的球而不自知,很慘。(~~~~~~醬子真的太杯具惹) 在事務所寫新案的朋友們,如果你們個性比較積極,想更有發展,可以往下看, 我以下的話說得比較重(可能也會擋人財路)。 若你們事務所長時間教給你的仍然只有申請的規則, 而沒有教導侵權判斷方式(例如:專利侵害鑑定要點), 且所內完全沒有討論侵權的風氣或可討論侵權的主管; 我強烈建議你們可以自修,或著換事務所上班,不要浪費人生。 因為你將不自知...長時間寫一些讓客戶損失權益的專利。 (剛入門新手、試用或個人學習速度慢不算,我是指長時間) 你想想混久了,同樣過了三年,跟你同時間入行的人, 很可能寫專利範圍已經成長到一字一句在考慮很久(如履薄冰), 要考慮申請的過+不好閃,甚至故意埋下衝撞好球帶去踩線的變化球。 而你還在似懂非懂、積非成是,只知道主項大一點、誤解上位用語, 再加上趕案子拚點數......,除了自我成長變慢之外,會害人害己。 (只想拼命丟進好球帶,狂塞直球,到時候被打個大滿貫) 我個人認為,工程師主動去學習專利侵害鑑定的觀念,是良心、也是義務。 當然對於將來想轉進企業的工程師也很有幫助。 另外,也給申請人建議: 1.找事務所時,不要只看品牌、只看價格便宜。 2.選到對的窗口(工程師或業務)來談,比選所重要, 選擇工程師是你的權利,對方聽不懂裝懂,或是問一些問題很閃躲, 在委任申請案之前,你可以要求換一個工程師來談,不要寫到一半才要求, 當然該賺的要給人賺,別因小失大。 3.不要單純迷信號稱接了多少大機關案子的事務所, 因為標案的資格審查很多時候是看你事務所有多少工程師,掛名多少代理人, 有些標案開標是拚誰價格低,只能說明他們有低成本消化大量案件的生產力。 至於案子有爭議時的處理能力,還是要申請人自己找工程師來多談談了解。 以上心得,若有得罪請多包涵,報告完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26.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37883321.A.DDD.html
robinson: 那會不會一局爆啊XDDDD 07/26 12:07
※ 編輯: orsonplus (123.195.26.223), 07/26/2015 12:22:09
patentpong: 如果工程師是大聯盟等級,不知客戶或老闆願意出對應 07/26 13:57
patentpong: 的薪水 07/26 13:57
deathcustom: 台灣老闆會要求共體時艱 07/26 14:11
piglauhk: 優質勸世文 該M 07/26 15:20
piglauhk: 多的是拿大聯盟投手在對付大專校隊…大才小用在專利業 07/26 15:25
piglauhk: 界非特例 07/26 15:25
dakkk: 說真的 申請案事務所 沒事不會教鑑定 07/26 15:45
orsonplus: 不用到大聯盟啦 校隊的投手應該不是只求丟進框框吧 07/26 16:13
orsonplus: 不管事務所的長官如何 由下而上提升 台灣專利才有救 07/26 16:14
orsonplus: 最近看了一些被寫死掉的案子 真的會讓人看了很難過 07/26 16:15
orsonplus: 不要求有噗囉級的侵害鑑定能力 但至少要有認知跟觀念 07/26 16:17
deathcustom: 台灣的老板喜歡工作馬,給薪水也以量來衡量 07/26 20:07
deathcustom: 這樣要重視中(答辯)後(侵權)的PE很難被發掘 07/26 20:08
piglauhk: 老闆是迫於無奈阿 收費是用案件計 又不是by hour ... 07/27 08:59
piglauhk: 殺頭生意有人做 賠錢生意沒人做阿 07/27 09:02
deathcustom: 是說只有一種球路也可以大殺四方,看看Rivera跟Wakef 07/27 11:16
deathcustom: ield 07/27 11:16
z3919870: 同意這篇,事務所工程師真的要練習從侵權的角度寫專利範 07/27 12:57
z3919870: 圍,不過當你要自自斟酌專利範圍走麼寫,卻要花兩倍的 07/27 12:57
z3919870: 時,恐怕沒幾個工程師能一直這樣處理下去 07/27 12:58
z3919870: 最後就變成事務所會看客戶的程度到那裡,就給出客戶滿意 07/27 12:59
z3919870: 的稿。 07/27 12:59
leoisthebest: 其實很多案子不是怕寫太小 而是怕寫太大踩到前案 07/27 13:43
yoyoming: 不必自抬身價,可以很重要,也可以不重要 07/27 17:12
Y0SHIKI: IF工程師像投手,那IH工程師就像是捕手吧! 07/27 17:56
Y0SHIKI: 有時候IH工程師還是要引導IF工程師該投什麼球。 07/27 17:56
Y0SHIKI: IH要求的球路太刁鑽,IF苦不堪言;IH太鬆,IF又隨便投XD 07/27 17:59
m210: 專利做到頂端 應該跟企業競爭策略相關 事務所未必要做到這 07/27 18:59
m210: 種程度 不然就去做CTO/CEO了 有些事是申請人自己的責任 07/27 18:59
yoyoming: m大正解,y大正解 07/27 19:21
VanDeLord: 一般每一件案子申請都會有基本策略,影響到該案的申請形 07/28 01:15
VanDeLord: 式與內容,有時候也不是in-house說了算,公司管理層決定 07/28 01:16
VanDeLord: 的事,就算繳個幾千塊可以領證包年費,老闆說專利用不到 07/28 01:17
VanDeLord: 取得專利權花那個錢也沒意義 07/28 01:17
VanDeLord: 雖然可惜,還是必須要硬生生的放掉, 07/28 01:18
VanDeLord: 我的意思是,不是所有的專利都會進入訴訟,也不是所有的 07/28 01:24
VanDeLord: 的專利都能具體產生價值,有時候為的只是專利證書,因此 07/28 01:24
VanDeLord: in-firm PE如果能盡量瞭解該案申請的目的,或許就比較容 07/28 01:27
VanDeLord: 易找到雙方之間的交集來面對第三方 07/28 01:27
brson: 推板大 07/28 02:40
z3919870: 推YOSHIKI大大,捕手比喻的真好 07/28 09:48
gofunfull: 推版大 推這篇~ 07/28 10:27
micbrimac: 捕手不是委員嗎?! 07/28 16:15
z3919870: 委員是主審 07/28 16:40
VanDeLord: 比較好奇的地方是誰演打擊者?? 07/28 17:15
cloudlin: 誰在一壘? 07/28 17:41
z3919870: 打擊者,潛在的侵權者!? 07/28 17:51
saltlake: 競爭者: 聲請專利無效 07/29 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