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h47: 板主專業。 10/12 22:17
→ VanDeLord: 板主的論點我不反對,專利迴避有沒有經過策略計劃,影響 10/12 22:49
→ VanDeLord: 專利迴避手段的等級(戰術或戰略) 10/12 22:49
→ VanDeLord: 就戰術的角度或許可以這麼看,如果把專利資訊管理放進來 10/12 22:50
→ VanDeLord: 這樣的論點就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比如說這個技術最早 10/12 22:50
→ VanDeLord: 約2000年左右韓國的申請案就看到旋轉脫水的技術特徵, 10/12 22:51
→ VanDeLord: 2005年左右開始可以看到和現在旋轉脫水近似的結構,2007 10/12 22:51
→ VanDeLord: 2012之間是專利申請高峰期,相信是專利戰的高峰期,到了 10/12 22:52
→ VanDeLord: 最近,已經很少看到新的申請案,隨著產品生命週期的變化 10/12 22:52
→ VanDeLord: 產品的價值越來越低(成本高利潤變低),基本上就現在的時 10/12 22:53
→ VanDeLord: 點來看,如果沒有產生足以推動新買潮的技術特徵,迴避設 10/12 22:53
→ VanDeLord: 計的效果有限,有些家庭不只是有一組,而是很多組,當然, 10/12 22:54
→ VanDeLord: 藍海進入紅海的戰略思維不同,沒有對錯,各取所需 10/12 22:54
→ VanDeLord: PS:時間點是印象數字,僅供參考 10/12 22:55
→ VanDeLord: (此外,成本你可以看成獲得價值前的所有投資) 10/12 22:56
→ VanDeLord: 迴避設計的價值不只是迴避專利,而是要能產生足以超越被 10/12 23:00
→ VanDeLord: 迴避物的效果,對企業來說才算是真正成功的迴避設計 10/12 23:01
推 ben1013: 唉,中部總是有新人的,案子處理好倒是真的 10/13 00:09
→ ben1013: 在中部要遇到能夠好好認真處理你案子的機率,大概只有百 10/13 00:10
→ ben1013: 分之五的機會 10/13 00:10
→ ben1013: 在中部服務費只有一萬元的新型案件,大概佔了百分之四十 10/13 00:13
→ ben1013: 的案件量 10/13 00:13
→ VanDeLord: 就ih的角度,我贊成收多少錢做多少事,沒有便宜吃到飽又 10/13 00:45
→ VanDeLord: 想吃山珍海味滿漢全席但只付自助餐價 10/13 00:45
→ VanDeLord: 學校單位被殺的血流成河,北部某大學創新中心主任的專利 10/13 00:46
→ VanDeLord: 也是慘不忍堵,還算可以的發明寫的亂七八糟,該主任雖然 10/13 00:47
→ VanDeLord: 知道,也只能兩手一攤無奈表示學校投標價低者得XD,事後 10/13 00:48
→ VanDeLord: 就凹認識的幫忙看,講好聽點是幫忙看,其實就是要你幫忙 10/13 00:48
→ VanDeLord: 修改,老實說,與其這樣,我建議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自己培養 10/13 00:49
→ VanDeLord: 專門寫稿的人,整體c/p來看會更好 10/13 00:49
→ VanDeLord: 申請專利基本上就是一種風險投資,投資人想用水餃股價買 10/13 00:55
→ VanDeLord: 到聯發科股票,這不是異想天開嗎?拿香蕉只能請猴子,想請 10/13 00:56
→ VanDeLord: 老虎請配好料 10/13 00:57
→ VanDeLord: 修改一下:"就ih的角度,我贊成if拿多少錢做多少事," 10/13 00:59
→ orsonplus: 不能反客為主,事務所承攬案件時就要想好利潤 10/13 07:40
→ orsonplus: 為了搶案子,壓低成本,提供劣質品,那就是黑心 10/13 07:41
→ orsonplus: 如同黑心建商蓋海砂屋、偷工減料 賣便宜的房子一樣 10/13 07:42
→ orsonplus: 然後怪消費者,是你們花太少錢買房子,所以我才用海砂 10/13 07:43
→ orsonplus: 打從一開始就是事務所之間削價競爭的問題,你可降價 10/13 07:44
→ orsonplus: 但不能把降價的原因單方面歸責於申請人不願意花錢 10/13 07:45
→ orsonplus: 申請人砍價格砍到沒利潤,你可以不接,請他找別人 10/13 07:49
→ orsonplus: 而且,既然是服務費,賣的是服務就不要怕跟客人收錢 10/13 07:55
→ orsonplus: 我跑過業務,我也跑過標案,開標時你看到有人國內新型 10/13 07:59
→ orsonplus: 6000或甚至5000以下很常發生,其他所摔筆有人,這種情況 10/13 08:01
→ orsonplus: 每年都會上演,但也有單位選所很嚴價格漂亮的,就看事 10/13 08:04
→ orsonplus: 務所要怎麼經營。(上面講的是摔筆走人,不是有人 XD ) 10/13 08:05
→ orsonplus: (好啦 我承認 摔筆的是我) 10/13 08:06
→ kolily: 可是我們發明案給4萬+ 也常遇到新人練功 怎解@@? 10/13 09:20
推 piglauhk: 四萬編幅又正常的話 應該可以指定資深的主筆吧 10/13 10:04
→ VanDeLord: 台灣案四萬+都被拿來練功? 事務所嫌錢多嗎? 10/13 10:29
→ VanDeLord: 我是把缺點一一指出,看看有沒有再犯,再犯就扣錢 10/13 10:30
→ VanDeLord: ps:這也是經過對方自己承認是重大錯誤,也同意扣才扣的 10/13 11:04
推 dakkk: in house直接指定要合作的承辦員 也是常見的 10/13 11:47
推 deathcustom: 話說有些事務所就算多收費也不見得多給點數 10/13 14:14
→ deathcustom: 對於IF來說四萬跟兩萬的點數可能只差20% 10/13 14:14
→ deathcustom: 那品質能多突出就... 10/13 14:15
→ kolily: 那間也是版上的大所啊 他們主任也很無奈地說新人需要訓練 10/14 14:49
→ kolily: 機會(真好意思) 所以現在有些案子我們會自己撰稿了 10/14 14:49
→ kolily: 我們篇幅都滿正常的 篇幅不正常報價會到6-7萬 偶爾對我們 10/14 14:50
→ kolily: 非常重要之案件我們才指定 我某年承接的新案兩個都連續給 10/14 14:50
→ kolily: 我入行一年左右的新人 校稿真的是很苦 10/14 14:51
推 piglauhk: K大你四萬服務費四萬的案子給我 我讓112EE專利師親自出 10/14 17:00
→ piglauhk: 案子 XD 10/14 17:00
→ VanDeLord: 如果我是k大,我覺得可以試試喔 10/14 17:59
→ magamanzero: 這樣沒有收據可以報吧...? 10/14 19:44
→ kolily: 因為公司有該有的程序要跑啊 還有案件管理問題 所以換事務 10/15 14:15
→ kolily: 所需要一些流程... 然後我們家不是EE案啦@@ 10/15 14:16
→ kolily: 等到過一陣子要招新事務所承案時 我再跟你說好了 10/15 14:16
→ piglauhk: \ ( ̄▽ ̄#) / 10/15 14:28
→ piglauhk: 不是EE案還能收到四萬 K大我建議你不要亂動原事務所 XDD 10/15 14:28
→ VanDeLord: 台灣大所那麼多,有什麼不好動的?@@? 10/15 14:29
推 magamanzero: V大你可以私信問P大看看為什麼XDD 10/15 15:29
→ kolily: 我們沒有要亂動 只是要找second sourece XDDDDD 然後不發 10/16 09:25
→ kolily: 案給原事務所而已XDDDD 有某所也派資深的然後都跟我們收6 10/16 09:25
→ kolily: 萬+啊 寫回來的東西跟我們給的技術資料還沒什麼差異 你看 10/16 09:26
→ kolily: 過先前技術前案用表格的嗎? 他把發明人提供的前案參數比 10/16 09:27
→ kolily: 較表整個貼上 還是某屆專利師耶...暈倒 10/16 09:28
→ VanDeLord: ...+.+"" 10/16 18:23
→ VanDeLord: 我要有經營事務所,k大這麼好咖的客戶專利一定捧著寫啊 10/16 18:23
推 ithil1: 前IH表示:有時候公司決定配合的事務所,除了價格跟專業外 10/21 14:19
→ ithil1: ,還有很多因素(遠)我也碰過被硬要求發案給某間,嘛嘛… 10/21 14:19
→ brson: 其實專利師不少個都很虛 考上跟會處理案子 真的是兩碼子事 10/22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