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ermion: 不一樣 11/02 19:24
推 piglauhk: 原則上子案有效期係由母案申請日起20年 有簽TD可能更短 11/02 20:12
→ patentlaw: 子案到期曰:母案申請日加20年加子案PTA。所以子案有可 11/03 20:16
→ patentlaw: 能比母案期限長。 11/03 20:16
謝謝版友回覆,不過看起來兩個答案的方向是完全不一樣的。
這也是我當初提問的點:
理論上CA案為延續案,和母案只差在CLAIM不同,專利權期限應該和母案一致。
不過如果原則是這樣,那USPTO在CA案在寫明PTA天數不就一點意義也沒有?
所以到底CA案有沒有可能因為PTA調整使得專利權期限變相延長呢?
謝謝!
※ 編輯: loveww (58.114.78.22), 11/05/2015 21:12:10
→ lili: 樓上的好厲害,我自己都忘記我在思博發過這篇文了..... 11/06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