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at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forcomet (無暱稱)》之銘言: : ※ 引述《piglauhk (肥胖宅 ( ̄﹁ ̄))》之銘言: : : 請教一下各位先進 大家都知道above有[之上] 的一解釋 最近看到一句claim 如下 : : an A is located above the second portion of the surface of B : : 這句中 在說明書未 : : 定義的前提下 above的解讀是否仍以重力方向之上方為限? : : what if someone raise his arm above his head and lie down on the floor, is his : : hand ab : : ove his body? : : 小弟認為 above一詞除了重力的絕對位置外,亦應可被解釋為相對位置。若說明書未予限 : : 定,則得視為相對者,亦即扣除inside以外的全部位置 均落入該限制 。 : : 以上 小弟英文的語感沒很好 也請先進們不吝給予意見 謝謝 : 回個文 順便對工研院辦的那個claim 解讀提出個人看法 : 首先我個人覺得above的解讀應該還是以重力方向為優先 : 個人處理過一些製程 結構的案子 有跟審查委員在above的意思上討論過 : 當時也唸了幾個有解讀above意思的判決(審查委員有提出判例) : 我的想法是:直接從claim解讀above的情況還是以重力方向為主 : 如果發明想保護的不限於此 那應該在說明書的實施例中說明 : 這樣爾後萬一專利上了法院解讀 才有機會做出比較廣的解讀 : 如果說明書沒有定義的話 當你的claim 中寫的是above : 且說明書沒有進一步說明 被控侵權的產品如果不是重力方向的above : 那應該還有得吵 : 不過如果有看到說明書沒有定義 但是可以解讀的很廣的判決還請提供一下 : 因此回到claim的解讀上 : claim的解讀其實常出現的字眼的意思大家都差不多知道 : 先前有一個網頁有做了claim language解讀的整理 不過網站好像關了 : 還好我有先抓 裡面隨便一個類型就是幾千頁 是我查詢的好幫手 : 回到正題 假設某個用字A在判決的解讀上意義可能是A1 A2 A3三種 : (假設三種意思都是可作為克服103的理由) : 而發明的解讀上也是涵蓋這三種都可以 : 說明書也只寫了A 並沒有說明A1 A2 A3 : 當今天有一個引證案揭露的是A1的時後 : 這個案子很難在A的部分再去跟審查委員吵 : 但是如果說明書有把A1A2A講清楚 : 這時候就有機會把A解讀為A2或A3來跟A1做出區別 : 換言之 解讀不是什麼重點 重點在於撰稿者能不能基於可能的解讀 : 在說明書的撰稿中預先做準備 : 拿最簡單的couple來說 : couple的意思非常廣 : 有線無線的couple : 直接間接的couple : 萬一撰稿者寫了couple 然後說明書也是講‘couple : 結果OA下來審查委員拿一個間接連接的前案 : 發明人說我們其實是直接連接 : 在缺乏說明書支持的情況下 並無法以此答辯 : 但萬一撰稿者在撰稿時 於說明書中說明了這兩種可能性 : 答辯時就可以輕易的做出限縮並與引證案作出差異 : 因此個人認為重點在於說明書實施例的揭露是否有涵蓋了想要保護的所有範圍 : 以及是否有盡可能將claim中元件的可能解讀方式中 與本案相關的做出說明 : 個人認為這才是claim解讀的重點 : 不過說實在的 在台灣 有人這麼認真寫 跟有點隨便寫的價格是一樣的 : 還有誰願意認真寫呢? 以前看 Samsung 的案子實施例前段都有許多段落是在解釋一些術語的意思。 "above" 之舉例如下: Spatially relative terms, such as “beneath”, “below”, “lower”, “above ”, “upper” and the like, may be used herein for ease of description to describe one element or feature's relationship to another element(s) or feature(s) as illustrated in the figures. It will be understood that the spatially relative terms are intended to encompass different orientations of the device in use or operation in addition to the orientation depicted in the figures. For example, if the device in the figures is turned over, elements described as “below” or “beneath” other elements or features would then be oriented “above” the other elements or features. Thus, the exemplary term “below” can encompass both an orientation of above and below. The device may be otherwise oriented (rotated 90 degrees or at other orientations) and the spatially relative descriptors used herein interpreted accordingly. 以前會覺得這不是理所當然的東西嗎? 現在想想如果說明書就定義清楚,之後萬一真的有訴訟的確可以省去不少的麻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27.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50678521.A.1C6.html
huangwm: 推 12/21 14:35
dakkk: 可以直接抄嗎 會不會有著作權^^ 12/21 14:43
kaikai1112: Good 12/21 15:54
piglauhk: 台灣的話 專利屬公文書 公文書無著作權 12/21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