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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板上..... 對國內發明專利文獻公告號第I300720號(專利名稱:真實世界之網路遊戲) 熱烈討論,中間涉及了授權、涉訟、侵權認定、和解、專利有效性、 說明書撰寫...等等議題。 這些都是很棒的話題,也可以從很多不同角度去討論, 因此,針對"假設"這個專利案被"舉發"或涉訟過程被"主張專利無效"時, 讓大家來預測一下結果,當一下先知! 由於請求項多,因此就先"假設"其中某個請求項為關鍵請求項(最具威脅性)來進行投票。 (以下選項均含若申請更正後,准予/不准更正的情況) 請對您認為最有可能的落點,進行投票。 1.關鍵請求項有效。 2.因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的撰寫問題,導致關鍵請求項無效。 3.因新穎性要件導致關鍵請求項無效。 4.因進步性要件導致關鍵請求項無效。 5.其他原因導致關鍵請求項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0.37.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70114047.A.507.html ※ 編輯: orsonplus (111.70.37.122), 08/02/2016 13:01:26
orsonplus: 要投票者,請按大寫"V"進入投票。(投票日10天) 08/02 13:04
piglauhk: 不明確是二還五 :XD 08/02 13:17
orsonplus: 有點小BUG,是申請專利範圍、說明書....我看能不能改 08/02 13:28
※ 編輯: orsonplus (111.70.37.122), 08/02/2016 13:30:17
orsonplus: 選項可以填的字數太少 就擠一點了 08/02 13:39
fermion: 這太民粹了吧,尊重一下司法好嗎? 08/02 17:51
orsonplus: 可以說一下那裏不尊重司法了嗎?這是公開的文獻 08/02 17:59
fermion: 公開文獻可以討論,但投票決定是否有效,這算什麼? 08/02 20:08
fermion: 鄉民都可以法官化,那又何怪法官恐龍化? 08/02 20:10
fermion: 乾脆把每件公開專利申請都拿出來由鄉民投票,然後拿投票 08/02 20:16
fermion: 結果拿做核駁審定依據,宋啦! 08/02 20:16
orsonplus: 投票可以看出,本板板友的想法跟到時實際結果的落差 08/02 20:30
orsonplus: 這是一個預測結果的投票,也有可能是大多的鄉民被打臉 08/02 20:54
orsonplus: 我想專利板位於 PTT/國家研究院/法律財經研究院/下 08/02 20:56
orsonplus: 以統計方式交流一下板友看法,解釋成"決定是否有效" 08/02 21:03
orsonplus: 有那麼一點言之過重,別太激動。 08/02 21:04
fermion: 個人是覺得版上這麼多法學先進,怎麼沒人提出質疑? 08/02 21:12
fermion: 下次來投票統計一下,殺人犯應該判死刑,無期,還是無罪 08/02 21:17
fermion: 。 08/02 21:17
magamanzero: 按照這種道理 大概FB按讚那些都很民翠 08/02 21:29
magamanzero: 一個Ptt沒啥人在意的小小版面舉辦的沒啥人知道的投票 08/02 21:30
magamanzero: 是有需要反應這麼大? 08/02 21:30
kaikai1112: 與其辦投票 不如開賭盤吧 XXXDDDD 只不過曠日廢時.... 08/02 21:39
kaikai1112: 賭不太起來阿..... 08/02 21:39
kaikai1112: 還有另一個盲點就是 列了這麼多項目 TIPO 法院... 08/02 21:42
kaikai1112: 未必都會論到....沒論到 不代表 沒問題 08/02 21:43
kaikai1112: 對了 f大 輕鬆點 PTT 沒那麼屌 可以影響法官心證啦 08/02 21:47
kaikai1112: 難得有這麼有趣的題目 當作板上的民調比較像啦 08/02 21:48
nnf: 某樓把ptt當全世界了阿? FB按讚的一堆民粹程度更甚ptt N倍 08/02 22:49
nnf: 只不過投個票表達看法 這裡投票是有實質司法影響力嗎 好笑 08/02 22:50
jerico: 美國陪審團不是也決定是否有罪?每個陪審都有法律背景? 08/03 06:52
jerico: 投票而已,不需小題大作 08/03 06:52
fermion: 陪審團是法院庭審一部分;PTT屬哪家法院?唉,反正好玩 08/03 08:16
fermion: 的,你們享受吧。順便讚嘆一下國內專利人的法學素養。 08/03 08:16
orsonplus: 我不認為這是好玩,這是專利板友對時事的意見交流 08/03 08:48
orsonplus: 投票設計為單選,就是要板友選擇時不是拿到東西就丟 08/03 08:49
orsonplus: 而是仔細去研究分析自己認為最有可能的落點 08/03 08:49
orsonplus: 比較像以科學的方法討論這把兇刀是否能致人於死 08/03 08:55
fermion: 客學方法…那就別怪法律人看不起科技人的法學素養… 08/03 09:09
orsonplus: 專利板不是一言堂,PTT是以學術性質為目的BBS 08/03 09:11
fermion: PPT嚴然已經成為國人未審先判的私刑平台。鄉民治國,以 08/03 09:14
fermion: 言論自由為名。 08/03 09:14
orsonplus: 歡迎所有的相關討論,也不禁止關於專利的筆戰 08/03 09:15
orsonplus: 但若涉及你所述什麼看得起、看不起,這種就非討論 08/03 09:15
jenson: 唉~我眼睛業障重!怎麼我在文章中完全沒看到f大所謂的法官 08/03 09:16
jenson: 化或拿來做審定依據的暗示或明示。版主只不過投票統計大家 08/03 09:16
jenson: 的見解,最後也許還可以拿來討論法院與版友們間的差距, 08/03 09:16
jenson: 難道這樣錯了嗎? 08/03 09:16
orsonplus: 您要是對PTT站方有意見,可以對站方提出。 08/03 09:17
nnf: 若是對bbs的功能有問題,請f大大自行跟站方建議 08/03 09:26
ZMTL: 未審先判XDDDD 原來批踢踢投出來的結果有刑的效力啊 08/03 09:58
ZMTL: 這投票系統是跟死亡筆記本掛鉤了嗎 08/03 09:58
fermion: PPT法力無邊,與死亡之握有異曲同工之妙。XD 08/03 10:09
chen7572: 原來ptt功能那麼強大啊 08/03 10:17
fermion: 君不見PTT對國軍洪士官事件的影響… 08/03 10:26
chen7572: 那我要好好善用PTT 了 08/03 10:46
godlikeking: 某樓大大真的太看得起PTT了.. 08/03 12:13
z391987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8/03 12:24
lunkk: 這只是好玩投票而已啊 又沒有拘束力XDDD 08/03 13:13
chen7572: 以後不用上法院了,上ppt就好了 08/03 13:28
ddkkz2003: 選項整理各爭點,讓大家投票發表意見沒什麼問題吧 08/03 17:03
orsonplus: 預告下次投票內容:板聚日期投票 08/04 16:44
sidkawn: 推版聚 08/04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