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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關於滑鼠設計 是可以把筆記型電腦的可撓觸控板螢幕滑鼠板跟筆電分離 撓成滑鼠形狀當臨時滑鼠,或是可以立起來擺在桌上觀看 我是在2011年初就有跟老師做圖紙溝通 然後在當年3,4月發表 後來我去當兵 然後華碩的前子公司在當年8月 申請類似的專利 這中間不存在抄襲的問題 因為我那個班級很封閉 也沒PO上網 剛好就是同時有人想出類似的想法 我一直想把這個設計拿去參加一些小比賽 但一直卡著這專利的問題 但事實上 我注意到 專利有新穎性的問題 所以如果他們要就這個 設計找我麻煩 我只要拿出我比他們先發表這設計的證據就沒問題了吧? 我只是想拿去參加比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12.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84130218.A.496.html
leoisthebest: 台灣是先申請主義 01/11 18:45
leoisthebest: 如果你在華碩申請前就公開 可以嘗試主張華碩專利無 01/11 18:47
leoisthebest: 效 01/11 18:47
cooncave: 謝謝 我就怕他們想找麻煩 01/11 19:13
dakkk: 你可以先主張先用權 主張無效還要比對答辯^^ 01/11 19:36
airrooco: 相關證據留著就沒差 01/11 19:53
airrooco: 但如果只是課堂作業可能不算已公開吧? 有成果展之類的? 01/11 19:54
cooncave: 最後有做個小型的發表會 有證人就可以了吧? 01/11 20:32
airrooco: 條件我就不清楚了,這種事有時候要看機關法院。但證據保 01/11 22:28
airrooco: 全充足,被告的時候贏面就大。 01/11 22:30
kaikai1112: 原則上 只要是非針對特定人的公開 就算..... 01/12 06:02
airrooco: 但如果是學校課堂作業期末報告,不知道算不算? 01/14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