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at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推 lail: 其實我覺得生技類的通常知識有時候不是很好拿捏,例如往大範 08/06 14:13 → lail: 圍講,很多疾病都跟發炎有關(有的癌症也是哦),但可以因為這 08/06 14:13 → lail: 樣就說A抗發炎,所以A一定可以用在所有發炎相關疾病嗎?所以 08/06 14:13 → lail: 有時真的是解讀問題 08/06 14:13 生技類的來說 技術的推演推定範圍應該是非常狹窄 除非教科書有明白寫出具體和詳細機制 不然的話 A物質抗發炎 絕對是無法應用在所有發炎相關疾病 我認為討論通常知識 第一還是回歸到教科書、工具書有無記載 或是否為該技術領域工作者(比如發明人)的基礎知識 第二是工程師基於技術領域的基本認知 判斷特定技術上的修飾是否是可預測的而落在通常知識範疇內 不過實務答辯上 也不太可能想光靠「某技術特徵並非本發明所述技術領域的通常知識」就說服審查委員 甚至這種事情的爭點討論應該是擺在申復理由中的次要重點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89.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502000916.A.755.html
hwwang: 推 08/06 14:43
lail: 不過我收到的oa不是少都用類似的說法,再來個合理推知說不 08/06 16:11
lail: 符22條,有點討厭啊 08/06 16:11
lail: 另外想請問一下,如果一篇paper的討論有一句話說A可能可以 08/06 16:14
lail: 用字某個病,但沒有實驗什麼的,F大你覺得這樣算有提供教示 08/06 16:14
lail: 而不符合22條嗎? 08/06 16:14
lail: 之前遇到一件這種狀況,想想也不是很容易回覆,因為的確是 08/06 16:17
lail: 給了一個暗示,但又覺得不做實驗就無法證實這件事,蠻矛盾 08/06 16:17
lail: 的 08/06 16:17
piglauhk: 22條之幾? 08/07 19:01
lail: 22條之2 08/07 22:06
cloud7515: 有暗示過感覺就很難辯了 除非你能證明不易達成 08/08 08:25
deathcustom: lail你說的狀況應該已經算教示了,但是濃度比例甚麼 08/08 10:24
deathcustom: 的就是「進步性」了(要提供實驗數據證明唷) 08/08 10:25
deathcustom: 然而,根據MAYO案,正確的有效劑量可能會變成natural 08/08 10:45
deathcustom: law本身,結果在美國GG 08/08 10:45
deathcustom: 我想,複方(A+B),其中A經過代謝後的產物C會與B作用 08/08 10:45
deathcustom: 發揮療效的這個方式也許會是解決101 ineligible的一 08/08 10:46
deathcustom: 個方法 08/08 10:46
piglauhk: 美國的話 有要求102前案要在沒過度實驗前提下有operabil 08/08 11:22
piglauhk: ity 但103則無此限制。無解 08/08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