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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donkey (未來的漫畫家)》之銘言: : 在下喜歡慢工出細活 對績效制、點數這類的東東感到阿雜 Orz : 他會讓我在品質跟點數之間天人交戰 每件案子都天人交戰一次很累的 : 請問有非績效制的事務所嗎? : 目前感覺可能非績效制的像會贏、聖島,台灣科技不知道算不算? 有一些板友在問說我提及的「一周寫一件案子」的事務所 必須跟大家說 1. 一周寫一件=>事務所案量不多,所以要再多也不可能 2. 一周之間可能一直在來回修稿 => 重點是你也不知道為甚麼會被修,審稿者不見得會告訴你 3. 一周寫一件是合理的時間,但是是否真的產出具有品質的專利? =>品質有很多面向,個宣稱專利稿件有品質的事務所,有品質的依據在哪? -- 以下一些murmur 要在專利這行活的久,必須有很充分的訓練(在各方面) 初入行時,我也被教導「獨立項最重要,獨立項寫好了一切都沒問題」的觀念。 經過了六年時間,處理了各種類型的案件,侵權(不侵權)鑑定,經過了專利師職 前訓練以及這一年來協助處理行政訴訟的案件,現在回頭看,獨立項重要嗎?當 然很重要,但是「獨立項最重要,獨立項寫好了一切都沒問題」這種講法非常的 離譜。我看過那種,除了獨立項以外,每個請求項都很習知的專利。這種專利到 了被舉發、專利訴訟時「只有獨立項能打」,對舉發人來說超開心的啊! 從這裡出發,連專利審查的答辯用字也都很重要,因為「審查時專利權人所不爭 執」也是一個在舉發程序、專利訴訟中,非專利權人很好用的武器,尤其現在台 灣也有審查歷程可以查了,當客戶要我舉發一個案子,我會首先去查審查歷程, 看「專利權人當初最後是因為哪一個差異點爭贏了」,然後就去檢索那個差異點 來補足「無效該專利」的地圖。由於台灣業界的習慣只爭獨立項,而且對於答辯 理由的用字很多人都沒有重視,這可被主張「承認審查委員對於附屬項的審查意 見是正確的」(也可能真的就是正確的,因為附屬項的界定都很習知QQ),然後舉 發人(侵權被告)只要無效一項就無效全部。要說到為甚麼在台灣的專利侵權訴訟 統計數據中,專利權人「至少部分勝訴」的比例低到只有 20%左右,這也是另一 個面向。 總之,專利中很多眉角,但是真的要接觸到這些眉角,你往往必須有接觸過很多 面向的案件。現在台灣很多專利事務所僅僅處理前端程序,也就是只有申請跟答 辯的,而遇到了專利訴訟案件,客戶往往又委託律師事務所搭配IHPE來進行。只 處理專利前端程序的事務所對於上面提的這些面向是否有所掌握?只處理後端程 序的律師事務所是否真的理解怎麼在專利有效性上面爭執?人家說隔行如隔山, 同樣是專利師,有沒有電機軟體領域的背景,在該領域的案件中,抗辯的力道上 就差很多了,遑論曾經聽同事說過他出庭看到對造律師就拿稿子念,念完坐下這 樣。 -- 回到主題,初入行的、想跳槽的朋友們,為了自己在專利業界的存活能力著想, 重要的是去找一個真的能讓你見識各個面向案件的事務所,或是去找一個有見識 過很多種案件的 seafood,至於案件是否很多,壓力是否很大?台灣大環境就這 樣。想要壓力小,出國最快,但是出國人家為甚麼要用你?至少 madgame大大說 過他在德國面試的時候,事務所是叫他處理一個OA案當測試。換句話說,你想出 國,也要能證明自己的能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59.205.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506565081.A.5D3.html ※ 編輯: deathcustom (210.59.205.20), 09/28/2017 10:28:12
dakkk: 看完好餓 09/28 11:55
deathcustom: d大你是在餓甚麼XDDD是因為午餐時間到了吧~"~ 09/28 12:03
MoonMan0319: 附屬項就沒東西可以寫啊= = 09/28 12:08
MoonMan0319: 不過我比較好奇"不爭執"這種理由官方的看法是什麼? 09/28 12:09
deathcustom: 連TIPO都會在法院中拿出來用,當然法官看法就by case 09/28 12:11
deathcustom: 附屬項沒東西寫也是另一個面向啦,但是寫一些OOXX結 09/28 12:15
deathcustom: 果超項(客戶還要付超項規費/服務費)我就不苟同惹~"~ 09/28 12:15
magamanzero: 寫習知寫到超項 這應該... 不太可能吧 .... 09/28 14:02
deathcustom: 我看過不只一件這種案子,不只一間事務所寫出這種 09/28 14:15
docheng: 有些案子真的是把習知技術寫到超項,專利工程師要檢討 09/28 14:24
docheng: 不應該為了賺錢而做這樣的事 09/28 14:25
piglauhk: 112EE常接一週一件的豬頭骨阿 演算法看懂就要一天 寫三 09/28 15:05
piglauhk: 天 一天校稿…其實蠻常見的(? 09/28 15:05
deathcustom: 寫到這種案子跟事務所容許這種績效完全兩回事啊 09/28 15:39
deathcustom: 一個月四周其中三周每周兩件案子,剩下一周處理這種 09/28 15:40
deathcustom: 豬頭骨只能勉強達到績效呢(一般事務所的標準) 09/28 15:40
deathcustom: 要是每件案子都是這種,那根本就是屎缺(一般事務所) 09/28 15:41
magamanzero: 有這種事情 去反應一下 這不是正常的現象就是 09/28 15:50
deathcustom: 是這樣沒錯,所以實作上事務所也不會這樣配案XDDD 09/28 16:07
twyesman: 不知道你的"不爭執"定義是什麼? 09/28 16:22
twyesman: "發明人沒有表示意見" 不等於 "認同審查意見" 09/28 16:23
twyesman: 實務上是這樣喔 09/28 16:24
twyesman: 只是發明人認為其他技術點足以克服OA 而沒有論述 09/28 16:28
twyesman: 沒有戰的意思 大家討論交流.__. 09/28 16:33
twyesman: 另外20%太高了 實際上應該10%以內 (甚至只有6%?) 09/28 16:34
deathcustom: 北美智權報123期(2014/12)-(民國)100以後的原告勝率 09/28 17:21
deathcustom: (至少部分勝訴)均高於20% 09/28 17:23
ealvis: 你講專利寫不好影響勝訴…專做進口跟訴訟的那幾家大所都要 09/28 17:42
ealvis: 跟你拼命了…台灣專利權人敗訴只能、也必須只有恐龍法官這 09/28 17:42
ealvis: 個原因XD 09/28 17:42
deathcustom: 面向很多啦,有人批評法院過度偏向非專利權人、有人 09/28 17:51
deathcustom: 批評TIPO審查品質、但是在這件事情上,似乎沒有人會 09/28 17:51
deathcustom: 覺得是專利稿件本身問題,雖然每一家都在宣稱自己品 09/28 17:52
deathcustom: 質很好,要選就要選我家(那不就是在說別人都很爛?) 09/28 17:52
deathcustom: 而且要跳腳的不應該是專做後端/進口案的事務所 09/28 17:54
deathcustom: 因為材料都固定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09/28 17:54
twyesman: 那個20%有很大的玄機...去看那些所謂的部分勝訴 09/28 17:54
deathcustom: 要跳腳的應該是專做前端的事務所啊XDDD 09/28 17:54
twyesman: 是真的有利專利權人嗎? 然後勝訴裡面 金額連10萬都不到 09/28 17:55
deathcustom: twyesman你說的也是啦Q_Q 09/28 17:55
deathcustom: 民事訴訟主張賠一百萬結果判賠10萬這樣食在哭哭T^T 09/28 17:56
twyesman: 被告:我檢索跟舉發都不只10萬了? 原告:那我不是要上吊 09/28 17:57
deathcustom: 所以要當蟑螂就一個案子跟對手請求20萬,因為對手你 09/28 17:59
deathcustom: 檢索+舉發都不只10萬,如果上了法院律師費加上去 09/28 18:00
deathcustom: 直接給我20萬比較省事對吧~"~ 09/28 18:00
twyesman: 沒錯 所以台灣一年民事+行政訴訟量 約1~200件而已... 09/28 18:01
twyesman: 對岸超過2萬件... 09/28 18:02
deathcustom: 市場規模不一樣啊,對岸市場是台灣的60倍,台灣賠10 09/28 18:03
deathcustom: 萬的,在對岸不說1M RMB,但是500k-600k RMB應該OK 09/28 18:04
twyesman: 相對競爭廠商也多 市占跟營業額不會是直接X60 09/28 18:07
twyesman: 專利事務所就是例子 如果有大陸業務就能X60也太爽 lol 09/28 18:08
twyesman: 其實大陸判決金額也是偏低 不過至少人家勝率高 09/28 18:12
twyesman: 發明人會覺得創作被肯定 奇檬子爽一點 09/28 18:14
ks99flame: 有時候廢項是客戶指定要的,光是數值界定就寫了10幾項 09/30 10:58
deathcustom: 化學/材料/製程的數值範圍界定有一些是撰寫技巧 09/30 11:07
deathcustom: 但是我說的是彈性件係「彈簧」「膠體」「海綿」 09/30 11:08
deathcustom: 這一類的寫法...... 09/30 11:08
ks99flame: 我說的是類似,xx元件的數量為2個(一項)、3個(一項 09/30 14:04
ks99flame: )一直到六個的,然後分別依附在兩組獨立項後面...... 09/30 14:04
deathcustom: 這種真的是...... 09/30 14:08
ks99flame: 跟客戶說不如寫在同一項,或是不要寫這種,客戶還會覺 10/01 17:23
ks99flame: 得,唉,你不懂,這就是我主要技術啊! 10/01 17:23
bonaqabo: 有時候申請人就真的沒有太多東西可以拿給事務所寫 10/05 23:13
bonaqabo: 請求申請是他的權利 准駁是審查官的權力 10/05 23:14
bonaqabo: 代理人,ihpe盡到事前告知的責任即可 10/05 23:15
saltlake: 樓上正解 專利工程師或專利師千萬別因為自己專業寫專利 10/05 23:49
saltlake: 申請 就忘記法律地位上 自己只是專利申請人的代理人 10/05 23:49
saltlake: 除了善盡專業告知責任之外 應以申請人的意志為準 10/05 23:50
bonaqabo: pe的責任是用文字合適地表達發明人的發明 10/06 14:29
bonaqabo: 不是協助發明人改善發明 10/06 14:30
bonaqabo: ihpe可以induce, guide,但不是create 10/06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