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wyesman: 馬後炮說一下 阿誰叫你沒寫 老師叫你要找好的代理人 11/07 21:06
推 Fant1408: 審委很多都在辦公室當諸葛孔明 11/07 21:28
→ Fant1408: 機械/機構置換就算再簡單 沒想出來就是沒想出來 11/07 21:30
推 lunkk: 不過簡單置換這招 大陸審查員比台灣更愛用 11/07 21:42
→ VanDeLord: 不過我覺得sipo審委用"公知常識"比較多 11/07 22:11
→ VanDeLord: (我亂入,不用理我XD) 11/07 22:25
※ 編輯: twyesman (59.127.74.184), 11/08/2017 03:53:24
推 deathcustom: 我討論的時候就是說「假設沒有(4)」的話會出什麼問題 11/08 07:31
推 deathcustom: 找您的說法,上了法院乙要被無效,而且是在審查時有 11/08 07:33
→ deathcustom: 檢索到甲的狀況,那幹嘛一開始給他專利 11/08 07:33
→ deathcustom: 如此一來,不就更顯(4)有意義? 11/08 07:34
→ twyesman: 沒說過檢索時有看過到甲啊 o.o 11/08 17:53
→ twyesman: 擬制新穎性跟擬制進步性不同 D大還是舉個例子C1C2C3 11/08 17:55
→ twyesman: 到底是什麼東西? 這樣比較好討論下去 11/08 17:55
推 deathcustom: 討論主體是專23態樣(4)對吧,會用到專23不是申請時有 11/08 18:01
→ deathcustom: 檢索到,就是舉發用到,或是法院有效性確認時有用到 11/08 18:01
推 deathcustom: 假如沒有(4)導致明明有甲,乙專利卻獲准/被舉發不成 11/08 18:05
→ deathcustom: 上了法院有效性確認有效 11/08 18:06
→ deathcustom: 這樣會大亂,所以我看到您的文章認為您的意思是「那 11/08 18:06
→ deathcustom: 乙專利就該無效啊」......那不就是要(4)的存在 11/08 18:07
→ twyesman: 您誤會了 我沒有主張(4)是不是該存在 11/08 18:08
→ twyesman: 是討論判斷後 乙應該無效 11/08 18:09
→ twyesman: 另外審查基準那個例子很爛....螺釘置換為螺栓 11/08 18:10
推 deathcustom: 但是如果(4)不存在要怎麼把乙無效? 11/08 18:10
→ deathcustom: 那個是從舊基準的新穎性照搬的 11/08 18:10
→ twyesman: 這是(2)還(4)? 不知道他說的螺釘螺栓是哪種-_-|| 11/08 18:11
→ deathcustom: 結果也真的在某些判決中被法院引用唷XDDD 11/08 18:11
→ twyesman: 所以說請您把ABC1C2C3 是什麼東西舉例出來 11/08 18:11
→ twyesman: 我看到一件判決很像了 可是啊... 11/08 19:47
→ twyesman: 法院依據(4)判定專利無效 但是我覺得專利應該有效 11/08 19:47
→ twyesman: 外行法院審內行專業廠商... 11/08 19:49
推 deathcustom: 求判決,話說假設題忽然要我去生,也只能去挖判決T^T 11/08 20:04
→ twyesman: D大你證實了 就算範圍這麼寬 也不是那麼輕易變更/置換 11/09 00:44
→ twyesman: (被拖走) 11/09 00:44
推 deathcustom: 範圍很窄唷,因為要是「可直接置換」又不會落入(2) 11/09 07:41
→ deathcustom: 釘子跟插銷這樣吧(都是透過穿孔來固接)? 11/09 07:44
→ twyesman: 很寬喔._.\~/ 不過就像我前面推文的 11/09 19:06
→ twyesman: 是在判斷擬制新穎性還是均等侵權? 這是兩回事 11/09 19:07
→ twyesman: 請您不要犯了跟105,民專訴,35法官一樣的錯誤 11/09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