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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沒人討論專利法第60條的問題,如果專利法第60條不一併修,就變成專利法與 藥事法的法律衝突問題囉,呵呵,還是經濟部又要學勞動部「函釋」那招? 還有啊,執行上還有很多細節不是光靠母法可以解釋清楚的,不知道藥事法施行細則還有專 利法施行細則有沒有要一起公布啊,感覺這國家立法越來越隨性了,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50.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515251891.A.2A0.html ※ 編輯: erkunden (118.150.50.80), 01/06/2018 23:31:34
nnf: 衝突在 ... ??????01/06 23:46
nnf: 這篇發文也很隨性 呵呵01/06 23:47
erkunden: 法條都講出來了還看不懂,真的是專業從業人員 嗎 01/07 02:53
※ 編輯: erkunden (118.150.50.80), 01/07/2018 03:21:30
piglauhk: 專利法所不及 修藥事法衝突點在那? 01/07 15:15
nnf: 原po是專業從業人員嗎? 01/07 18:24
vicissitudes: 原 po 是探尋大大~~ 01/08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