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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律師考試第二試 出現考生打贏行政訴訟的案例 個人覺得蠻有趣的 分享一些資訊給大家看看 資訊來源: 一起讀判決網站 https://casebf.com/2018/10/11/13/ <<相差13分的兩次閱卷>> 甲參加去年的律師二試,總分差了1分而落榜,在收到通知不及格成績通知書(行政處 分)後,他向考選部申請成績複查後,發現智慧財產權第2題的第2子題配分20分,兩 位閱卷委員其中第一閱評15分、第二閱評3分,主張兩位閱卷委員沒有依同一標準而 為客觀公正之評分,造成評分不公允而寬嚴不一,因此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上個月底判決甲勝訴,撤銷原本考試不及格的行政處分,並應該 依照典試法規定,再行評閱後,另行做成適法的行政處分。北高行的理由是這樣的: 第一,閱卷規則規定兩閱分數相差達該題題分3分之1以上時,得另請閱卷委員評閱。 雖然甲第二子題相差13分,但北高行同意考選部的說法,以整個題目40分作為1/3的計 算標準,因此本案還沒有達到閱卷標準規定需要進行第三閱的情況。 第二,閱卷委員對申論題的評分,具有高度專業性與屬人性,屬於閱卷委員的判斷餘 地,除非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原則上應該該予以尊重。北高行調取第2題 第2子題的評分要點說明,該題的標準是這樣的: 優(16-20):答不構成犯罪;正確說明屬地主義,並正確適用;正確說明商標法第 97條之罪在主觀上須明知,並正確說明理由。 良(12-15):答不構成犯罪;對屬地主義之說明或適用不盡詳細;對商標法第97條之 明知要件之說明及適用不盡詳細。 可(5-11):答不構犯罪;對適用屬地主義,但只簡單說明理由;適用商標法第97條 『明知』要件,只簡單說明理由。 劣(0-4):答構成犯罪,視其理由酌予給分。 ※倘論及『真品平行輸入』者,可酌予給分。 兩閱的分數15落在【良】,答不構成犯罪;分數3落在【劣】,答構成犯罪。從形式上 來看,到底甲的回答內容有沒有講到不構成犯罪,兩位委員的評斷有不相容的歧異, 應該是其中一位出於錯誤的事實認定,這樣的判斷就沒有辦法說沒有恣意濫用的可能 ,應該依照典試法第28條第3項規定另行評閱。 至於甲這次考試有沒有及格,還需要等待重新評閱後,依照閱卷委員的評分而定,由 考選部另外做成合法的行政處分。 註:閱卷規則第7條第4項規定:「採分題平行兩閱時,以兩閱之平均分數為該題之成 績。 但各題兩閱分數相差達該題題分3分之1以上時,得另請閱卷委員1人評閱,並以分數相 近之2位委員評分總和之平均分數為該題之成績;如3位委員分數差距相等時,則以3位 委員之平均分數為該題之成績。」 ++++++++++++++++++++++++++++++++++++++++++++++++++++++++++++++++++++++++++++++ 其實我最好奇的是 申論題的"評分要點說明" 專利師考試應該也有吧......... 這個是不是公開資訊???? 有沒辦法看到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4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539225385.A.810.html ※ 編輯: kaikai1112 (118.163.41.74), 10/11/2018 10:36:54
MoonMan0319: 從來沒聽說這種東西...八成是非公開吧? 10/11 11:34
piglauhk: 就這樣看來 原告加一分的機會很高阿 10/11 12:13
twyesman: 八卦版熱議 10/11 14:39
kaikai1112: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0/3049380 10/11 16:12
kaikai1112: 今年的新作法 可是沒有專利師的 10/11 16:13
twyesman: 問題2 乙應該構成商標侵害吧? 只是沒有故意行為? 10/11 16:20
kaikai1112: https://tinyurl.com/y7dj9wsf 系爭評分要點說明 10/11 16:23
twyesman: 感謝k大 沒注意到題目只有問刑事 10/11 16:43
twyesman: 等等...我更正一下 這題目是說請依商標法回答 10/11 16:53
twyesman: 可是他沒限定僅就商標法97條回答啊... 10/11 16:54
twyesman: 好奇原告是寫了什麼答案 假設他有寫有侵害(民事) 10/11 17:00
twyesman: 然後評分的一個只看刑事 另一個是民刑都看 10/11 17:01
twyesman: 就可能造成評分這麼大的落差了 10/11 17:02
twyesman: 評分要點看起來就是完全只有考慮刑事而已 10/11 17:04
twyesman: 第一題評分要點引用36條 10/11 17:11
twyesman: 那第二題考生要是引用68條 能算他答題錯嗎? 10/11 17:12
twyesman: (不考慮是否構成97條) 10/11 17:18
twyesman: 是說也奇怪 答不構成犯罪15分 答構成犯罪3分 10/11 17:53
twyesman: 那原告到底是答了哪種....XDD 10/11 17:53
deathcustom: 沒有直接在開頭寫明答案吧 10/11 18:38
deathcustom: 較佳答題技巧是先空一行,再來寫法條,再來寫事實, 10/11 18:40
deathcustom: 接著加上分析得到答案,最後把答案寫回空行(第一行 10/11 18:40
deathcustom: ) 10/11 18:40
DragonDeath: 其實通常看完題目就知道答案 後面舖陳只是說理功力 10/11 20:07
deathcustom: 神人看完就知道了,小弟嫩嫩的~"~ 10/11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