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kkk: 就說A元件是本領域通常知識者已知的元件不用特別說明 並且 02/07 10:39
→ dakkk: 附連結給他 02/07 10:39
wiki資料這類的東西,放在申復理由書中,給審查委員看嗎?
※ 編輯: sank (220.136.33.113 臺灣), 02/07/2020 10:53:41
推 PowerWave: 若真為很普遍的通常知識 也可以未附證據 單純在申復中 02/07 11:19
→ PowerWave: 聲明為通常知識 02/07 11:19
→ PowerWave: 有時候審查委員只是想要得到一個書面說法才發這個審查 02/07 11:20
→ PowerWave: 意見的 02/07 11:20
推 piglauhk: 美案的話就是2111.01 吵該名詞有顯然意思(plain meaning 02/07 11:21
→ piglauhk: ) 不用再定義 台灣應該也是一樣的打法… 02/07 11:21
推 PowerWave: 不過你的個案看起來似乎只有揭露A元件的名稱 技術內容 02/07 11:24
→ PowerWave: 都沒有 這就蠻危險的 02/07 11:24
→ PowerWave: 把前案號碼附上 看看能不能凹成通常知識了 02/07 11:26
推 jerico: 怕AAPA,就把他小心的寫在實施例本體就好了。 02/07 11:59
噓 forman: 沒救了<改申請新型吧 02/08 01:42
→ zarg1043: 說是公知常識可以依需求組合使用並合理預期效果就好啦 02/08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