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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des13 (juso)》之銘言: : 這個兩個判決,會造成車廠以後出新車只要重新設計車燈並申請設計專利,如此消費者為 : 了要恢復已經付費的「設計外觀」,還必需再次付費給車廠以恢復外觀。 目前維修免責推行用來拉隊友的一個論點, 就是主張維修免責的制度,讓副廠可加入競爭, 所以消費者有相對便宜的車輛部品可供替換,對消費者有利。 但個人認為這個論點建立在原廠車收費模式不會改變的前提, 不過車子的售價,在原廠車既要兼顧壓低售價又要回收成本的條件下, 所以有些預設要回收的成本,是留待以後維修替換部品時回收。 若加入維修免責制度,直覺當然是消費者可以有更便宜的副廠車輛部品可選, 不用一定要多花錢買原廠部件來恢復外觀。 但如果無法從維修這塊回收成本,原廠車企業說不定就選擇直接調高新車售價, 這就像房客把房子租金拿來報稅或申請補助, 房東常見的應對方式就是直接提高租金來彌補增加的支出。 所以,是否有維修免責制度就是對消費者真的有利?個人還是存疑, 這個制度國外也才剛建立,是否真有當初立意的成效也很難說, 應該可再讓子彈飛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44.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658928344.A.FBA.html ※ 編輯: Ensanguine (36.239.44.176 臺灣), 07/27/2022 21:34:04
madgame: 推 07/28 04:01
p20770299: 其實就是副廠廠商找議員幫忙喬而已,消費者權益只 07/28 07:15
p20770299: 是談判工具 07/28 07:15
hensel: 想到孟山都的種子 07/28 14:55
dontmind: 推!感覺副廠就像學名藥,應該存在供消費者選擇,但不一 07/29 00:38
dontmind: 定是要用免責的方式 07/29 00:38
dontmind: 可能需要更細緻的平衡手段,免責太強烈了 07/29 00:38
dontmind: 副廠不用承擔整台車的研發風險又想賺維修的錢,至少努力 07/29 00:42
dontmind: 改一下設計也算是貢獻 07/29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