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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草案揭露--歐盟智慧財產權機構擬導入標準必要專利FRAND權利金決定流程 https://bit.ly/3UoyNIg 路透社報導,為了減少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所衍生的權利金爭議與訴訟,歐洲知識產權局(EUIPO)近期提出相關法規草案,擬導入標準必要專利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 的權利金決定流程,為各項技術標準決定符合公平、合理和非歧視(FRAND)的專利權利金費率。 所謂標準必要專利係指:當欲使一項產品能符合特定業界標準,使該產品能順利和其他符合該標準的裝置溝通協同運作時,所必然會實施運用的專利技術。目前市面產品實施的業界標準中,較常見的例如:4G、5G行動通訊、Wi-Fi無線網路、USB介面、或各類影音壓縮傳輸格式H.264、AAC等等。 針對高度複雜的標準,例如4G、5G行動通訊,所牽涉的必要專利高達數千篇,進而也牽涉到眾多必要專利權人。必要專利所有權人雖然承諾會以符合FRAND條件下,授權給其他廠商實施必要專利;但當要將FRAND授權條件轉化為具體授權合約條款時,必要專利所有權人會盡可能拉高權利金數額,以增加權利金收益。 相對地,為了實施上述標準,電信設備、手機、個人電腦、平板電腦、具有上網功能的汽車、無人機和其他智能設備的製造商均是必要專利的授權對象,均希望所謂公平合理授權條件是盡可能優惠,以節省專利權利金支出成本。 EUIPO規劃的專利授權金確定流程,主要目標就是要解決上述標準必要專利所有權人和被授權廠商間,對於公平合理授權條件詮釋的分歧與糾紛。 歐盟委員會文件表示:"決定FRAND程序應能簡化和加快各方進行FRAND相關授權條件的談判並降低成本。EUIPO應管理該程序" ("The FRAND determination procedure should simplify and speed up negotiations concerning FRAND terms and reduce costs. The EUIPO should administer the procedure,")。 根據歐盟委員會議程,委員會計劃於4月26日宣布法規草案,已知相關規劃包括: 1. FRAND決定過程應在九個月內完成,並且是專利權人能對侵權者採取法律行動提起訴訟前的強制性步驟。 2. 要求EUIPO建立標準必要專利(SEP)登記冊,如果公司想要收取專利費或採取法律行動,則必需登記。 3. 歐盟委員會希望各方所有公司間能就某項標準的加總權利金(aggregate royalty)先達成共識,亦即涵蓋某個特定標準的所有可能必要專利的權利金總額;如此有助於各個必要專利權人能評估他們可以收取多少權利金, 4. EUIPO會尋求獨立技術評估人員,驗證各個專利對相關標準是否具有重要性。 EUIPO目前主要工作內容主要是頒發歐盟商標和設計權,如今大膽提出 "決定FRAND程序" 的法規草案,旋即收到諸多質疑批評,Iam評論該法規草案天真且考慮不周 -- 不確定EUIPO是否有足夠經費,吸引足夠的優秀技術專家來進行各項專利的獨立技術評估;EUIPO是否已經考慮過對每項必要專利的評估必要性需要耗費多長時間;或相關新流程可能減損專利權人權利金收益。 我國廠商後續可持續觀察EUIPO是否能順利推動這個"決定FRAND程序"法規,EUIPO相關草案見解,或可作為與標準必要專利所有權人談判的論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40.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680857240.A.9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