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kkk: 作業吧^^ 會活著呀 04/05 12:48
→ pross: 小弟只是在讀基準 哈哈 多謝大大 04/05 13:02
推 apparel: 要舉發發明代表發明已核准 此時新型已因擇一而無效 04/06 09:53
→ apparel: 若舉發成立兩案自始不存在 04/06 09:53
→ apparel: 但發明也可透過更正讓它跟新型claims不一樣而續存 04/06 09:53
推 apparel: 若是未聲明而不是法規的一案二申請 而是兩個獨立案 04/06 09:56
→ apparel: 申請人相同應會要求擇一 04/06 09:56
→ apparel: 或是其中一案更正claim有機會並存 04/06 09:56
→ pross: 那如果是因智慧局疏失而兩案並存,此時以新型舉發發明 04/07 07:54
→ pross: 新型應會如一樓大大所說活著 (因非舉發對象) 04/07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