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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各位板友說聲抱歉 並不是讀取了信件卻不回 只是因為生活型態和上網方式的改變 可能剛好讀信是用手機上站 (當時狀態可能在等車等人坐車.....) 因為用手機無法處理板務 可是真的上了站就不小心忘了曾經有看過這封信^^" 所以就耽擱了處理板務的時間與即時性 還有就真的是因為m板主和我已經和七年半前開板時的生活已經大大不同 所以上站的時間自然不比以前多 我們也常因為耽誤的板友的信件而感到很抱歉 所以之前就有在討論版主交接的事情了 另外因為板友們在搜尋想要的香水時看到的文章比我們更多更即時 你們幾十雙眼睛比我兩雙眼睛強大太多了 所以如果有檢舉我們是非常感謝與歡迎的 最後回應一下下面的推文 因為看到別人違規而不服自己守規矩 不就和看別人闖紅燈或是不走斑馬線穿越馬路一樣 我個人覺得道德與守法是自身的要求 而不是和他人比較而來的 難道闖紅燈或穿越馬路的人要發生車禍才是公平嗎? (當然交通違規和網路上的遵守板規是不能放在一起比啦......) (檢舉他人不守板規,覺得不公平,或是覺得板主失職我都非常能夠接受與理解, 但覺得自己守板規是吃虧,乾脆不要遵守板規, 就........原來只要不要當開第一槍的人就不算殺人了......嗎?) 最最最最最後 謝謝所有願意配合板規的各位 :) ※ 引述《AMPM ( )》之銘言: : 標題: Re: [公告] 板規(2009.06.16) : 時間: Sat Jun 6 16:06:59 2015 : : 我於昨天先後寫信給版主 Ciel & mamage : : 檢舉了 關於近期這個版 很多人違反版規: : : 三.罰則 : : (2)違反三天或七天一po者:水桶一個月。 : 若是內文或標題有新增或是刪除, : 請回原來的文章"大E"修改內文,"大T"修改標題 : : 被發現有分身id繼續PO文的, : 再加一個月(原id加一個月,分身ID也一個月) : : : 但是兩位板主 不知道為何讀取了信件 卻無任何回應與作為 : : 想請問這個版還有人在管嗎? 這樣對於遵守版規的版友 實在不甚公平 : : 那大家都不要遵守版規了?!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74.4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erfume_Shop/M.1433578022.A.E15.html : 推 newslife : 我也不了解,但c大有在管版,另一位我寄信也是已讀 06/06 16:11 : → newslife : 不回。也許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吧? 06/06 16:11 : 推 doutin : 如果沒有時間,那是不是該換人,一堆一直重複發文的 06/06 16:28 : → doutin : ,我遵守板規好像傻子一樣,文章一下就被洗到很後面 06/06 16:28 : → AMPM : 我也遵守 覺得自己好像傻子+1 06/06 16:34 : 推 CoCoChanel : 感覺沒在抓.... 06/06 20:35 : → AMPM : 重點是 寫信過去檢舉了 也完全沒有作為跟反應 這到 06/08 09:57 : → AMPM : 底是…… 我想這個版很快就要大亂了 這樣對這個版 06/08 09:57 : → AMPM : 是好的嗎 大家不要漠視…… 06/08 09: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50.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erfume_Shop/M.1433777034.A.921.html ※ 編輯: Ciel (111.251.150.31), 06/08/2015 23:32:07
smano : 扯到什麼開第一槍就不算殺人…這就扯遠了,大多數人 06/09 00:30
smano : 是因為檢舉了還沒下文,才會說出那種氣話吧! 06/09 00:30
可能我比喻的不好 我的意思是 沒有走斑馬線就是沒有遵守交通規則 並不會因為沒有被舉發開單就不算違規 也不會因為只有一個人走斑馬線 其他人都隨便過馬路 而變成不走斑馬路才是對的 不管是第一個還是第五個第十個隨意穿越馬路(開槍)都算是穿越馬路(開槍) 並不是只有第一個人 才是違規的 跟隨違規者的 就不算違規了 我要表達的是這個 至於說到檢舉 我相信大多數的檢舉文是有處理的 至於AMPM寫第一封信給我的時間是 標題 Re: [公告] 請大家多多注意板規並配合 時間 Fri Jun 5 14:25:07 2015 ─────────────────────────────────────── 第二封信是 標題 Re: [公告] 請大家多多注意板規並配合 時間 Fri Jun 5 20:29:39 2015 ─────────────────────────────────────── 在板上發文的時間是 標題 Re: [公告] 板規(2009.06.16) 時間 Sat Jun 6 16:06:59 2015 ─────────────────────────────────────── 距離第一封信也不過26個小時 且因為我人剛好在外地 所以用手機看了信 但無法用電腦上站處理 26個小時的時間叫做「完全沒有作為跟反應」 不諱言以前沒有ptt app的年代 要上BBS一定得開電腦 現在手機的方便讓開電腦的時間變少 所以在板務處裡上一定沒有以前即時 這是我們的疏失 我道歉 歡迎有意願的人來信應徵板主 等我把板上的違規處理完畢 會再發一篇正式的徵板主文章 (但現在就開始受理信件報名喔~) 且為了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 如果一定期限內徵不到人 會考慮靜板或暫時隱板 因為牽涉到金錢相關的板其實不好管理 板主是義務性的無給職 如果沒有人願意來維持秩序 讓板上文章大亂 還不如等待有能有意願的人來當板主 ※ 編輯: Ciel (111.251.150.31), 06/09/2015 00:54:48
AMPM : 欸 幹嘛把我id寫出來 板友推文說"大多數人" 我是 06/09 01:27
AMPM : 不知道哪些大大都有向你表達了意見 但是幹嘛推我出 06/09 01:27
AMPM : 來當擋箭 而且我寫的兩封 個別寫給兩位版主 因為 06/09 01:27
AMPM : 兩位都剛好 已讀不回 直到我在板上po文後 才回我的 06/09 01:27
AMPM : 雖然您舉的例子很不ok 但我也不想扯到太複雜的事 06/09 01:27
AMPM : 所以沒有發表意見 但是卻反而把我id寫出來 真的不 06/09 01:27
AMPM : 太ok 煩請把我id去除掉 請改寫別人id 也可以修 06/09 01:27
AMPM : 掉我這個推文 謝謝 06/09 01:27
AMPM : 還有一點 既然要扯到我 我就有不開心了 沒扯沒事 06/09 01:31
AMPM : 扯出來 就要說哪裡的26小時 6/5的檢舉 6/8此時處 06/09 01:31
AMPM : 理 本來是感謝至少有作為就好 但扯我出來 還打臉 06/09 01:31
AMPM : 說26小時 就太扯了 06/09 01:31
benji2007 : 72小時被濃縮不行嗎 06/09 11:42
douhavebrain: 我想是A大出來PO文所以版主回覆,並沒有攻擊A大的意 06/09 13:14
douhavebrain: 思。並且版主說26小時是指寄信到PO文點出這個問題 06/09 13:14
douhavebrain: 之間的時間 06/09 13:14
whitefloral : 我也覺得有點過度放大了 說26小時只是一個數字 06/09 13:58
whitefloral : 怎麼用"打臉"這兩個字來形容 @@" 06/09 13:59
AMPM : 那可能可以看一下 我推文「完全沒有作為跟反應」的 06/09 14:12
AMPM : 時間點 絕對不是26小時 ok? 06/09 14:12
解釋一下為什麼標題會加上id 是因為這篇是板務討論 不是[公告]板規 為了避免混亂所以我加上了id(現在也改掉了) 再來 我第一時間看到AMPM 6/6的信件(內容同板上的文章) 我就回信了 解釋我並不是讀取了信件 卻無任何回應與作為 這是我的回信時間 標題 Re: [公告] 板規(2009.06.16) 時間 Sat Jun 6 23:12:28 2015 ─────────────────────────────────────── (ps.我的處理方式是若是我用手機看了信卻無法處理,我不會回信 因為回了信前面就會有標記,所以我是用有沒有標記來確認我處理過與否 至於為什麼無法上板處理還是要看信呢? 因為有時候是交易糾紛,我不用上板處理文章就可以回應了 所以板友來信我還是盡量會能看就先看,能回就先回) 至於26小時 是指第一次來信到發文於板上說我們不處理的時間 (板上的發文和我信箱的信是同一時間) 當時我不知道板上也有文章 所以我只是回信給AMPM 但我回來之後 處理完家裡的事情 我就馬上上站處理了 我知道時間上的拖延無法讓大家滿意 這是我們的疏失 所以也在著手處理板主交接事宜 謝謝大家 :) ※ 編輯: Ciel (223.137.14.207), 06/10/2015 13: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