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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niac820 (maniac)》之銘言: : Prof. A是我名義上的指導教授, 但不同領域, 我是掛名在他的系上的博士生ㄝ, : 沒有直接的指導, 雖然只是掛名, 但他有決定權我是否能畢業 : Prof. B是實際上的指導教授, 在他的實驗室工作, 領他的薪水, 是口試委員之一 : Prof. C: 合作實驗室的教授, : 我的研究計劃主要是用他們實驗室建立的一個模型來應用在我這個領域, : 是這個模型的專家 : Prof. A, B, C 都是各自領域中的大頭, 也是各自部門的頭頭, 但都在不同的學校 : B比A, C都年輕許多, 但可能因為外交手腕好, 口才好, 背景好, 所以爬得很快 : 因此有點少年得志, 所以個性蠻驕傲, 有點自大 : 今年是我的第六年(嚴格算的話是第七年) : 一開始因為某些原因, B無法正式收我為學生, 於是請A讓我掛在他的名下 : A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學校方面並無這樣的規定)就是 : 凡是外掛的學生, 都必須要發表一篇文章, 有他的名字和學校的名字在上面 : 他才會簽字讓人畢業 : 一開始B並不知道, 但知道後他認為這不合理, 也不把它當一回事 : 過去幾年來我都是在B的實驗室工作 我覺得這一整個開始就是錯的 沒有任何學校會明著允許或是鼓勵學生用這種掛名的方式 你既是A的學生,也是該校/系的學生 你就應該使用該校系的資源來進行研究,而你的成功未來也代表該校培養博士的成功 這不是說你不可以和B緊密合作 尤其,有的情況B和A師出同門,或是B根本就是A的學生 B更能指導你 那這時,標準的作法就是拜入B的門下 很明顯的,這裡的情況是,A賣B一個人情,掛你的指導教授 (你要簽什麼名都找他) A對你仍可以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因為 形式/文字上來說,他就是你的指導教授啊,同學 我覺得他真的是一個大大的好人 (不然就是賣B一個大大的人情) 在後者的情況下,你找A沒用的,A對你已是仁至義盡 除非A要完全和B翻臉,而且他要求,你博士期間必須想辦法找他合作發一篇文章 這裡講的合作,不一定要很多,也許幫忙修稿,或是討論一下IDEA 讓他有一點貢獻,然後讓他掛在最後等等 你可以說,A的貢獻不到掛名 如果這時候你要這麼正直 那為什麼不問問,這種掛在A底下,卻幫B作事 難道就全然符合相同的道德標準? 既然錯在先,現在就吞下去 你去找A,要A再破例,等於是告訴A(出賣B,或是說B的壞話,例:一直拖) 我是不會讓你掛名了,你要恨就恨B吧 我不覺得A會接受… 反之,你不出賣B 那你就是告訴A 我不覺得你的貢獻值得掛名 然後我想畢業 二個都看起來是死路 去和B求一求,似乎是目前唯一的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6.113.168.14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hD/M.1408551686.A.A34.html
majohn: 這篇台肯XD 不過我覺得原po不一定聽得下去 08/21 01:26
thieem: 其實有點好奇,整個事件到現在,一開始被提到的C在哪裡XD 08/21 02:32
shengpo: 真的一是就是錯誤.但是台灣真的很喜歡這種模式.共同指導 08/22 10:54
vaquero: 有些是規定~不過可能要認知學生只是指導教授的過客 08/23 02:42
vaquero: 老師如果要翻臉,也是為了自己的地位和面子~不是學生 08/23 02:45
Narcissuss: 搶學生應該可能翻臉啦 但是讓學生畢業這個... 08/23 03:06
isaacc: 我只覺得,表達能力需要努力加強。。。不過也可能是太過焦 08/24 10:01
isaacc: 慮吧。。。 08/24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