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int: 不合法但是很多人都這樣做 不然學弟妹要去哪邊領錢? 03/08 21:08
→ lail: 咦,你碩班沒遇過這種事嗎? 03/08 21:20
推 Narcissuss: 有種就去鬧阿 潛規則都不懂 03/08 21:20
重點是我們家碩班老師都沒給錢阿...
因為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淺規則之類的才上來問問而已
要不要鬧這件事情 我還沒有想過
※ 編輯: joytyo (140.112.52.231), 03/08/2015 21:30:10
→ goldduck: 不合法 程序就不對 出事就活該 03/08 21:32
→ emitter: 你們實驗室有沒有聚餐尾牙出遊之類的? 03/08 21:34
推 RASSIS: 這招太常見了@@ 03/08 22:02
→ RASSIS: 還有碩班也要提交的咧 03/08 22:03
推 Narcissuss: 現在碩班很少有錢了啦 03/08 22:09
推 birdinucr: 歷史共業,要婊老闆可以在這裡保留證據 03/08 22:27
→ Narcissuss: 教授A錢不是除罪化了 03/08 22:57
→ emitter: 會計法修正案行政院後來提覆議,所以回到原點 03/08 23:13
→ emitter: 就算沒提覆議,當初修正案少寫一個『教』 03/08 23:13
→ emitter: 教授等於不在除罪範圍 03/08 23:13
推 RASSIS: 有聽過教育部給碩班照人頭除的那筆還是得繳回去的啊XD 03/08 23:21
推 smartken: 違法但是到現在無法根除的潛規則 03/08 23:52
推 sct015: 如果用於公領域就還好吧 實驗室的桌椅冷氣壞掉維修費 03/09 01:07
推 tyshbird: 如果沒有進老闆自己口袋,就多體諒吧 03/09 01:09
→ tyshbird: 養一個研究室是很辛苦的!! 03/09 01:10
推 enhao: 在帳上留記錄,用匯的,日後有機會說不定用的到 03/09 01:11
推 JAPTX4869: 小心不要被抓到 03/09 01:45
推 log100: 非常不爽這種行為~有些明明是要給學生的錢~ 03/09 02:32
→ log100: 部分學校本身有補助給博士生 老闆確要上繳拿去用其他的事 03/09 02:34
→ log100: 把學校要補助博班生的美意都糟蹋了 03/09 02:34
→ popstarkirby: 台灣很常見吧.... 03/09 08:01
推 keny: 好的教授是想養多一點的人 03/09 08:14
推 DIDIMIN: 我們是變更計畫中的人力編列,再一個一個申請兼任助理 03/09 08:41
推 misabc: 計劃我寫及給sci核銷我跑1個月3千碩班時 03/09 10:27
推 misabc: 現在幾乎除罪化被檢舉只要繳回錢,最重加上幾年不能申請計 03/09 10:31
→ misabc: 劃而已。 03/09 10:31
推 koala945: 路透社:教育部決定徹查 哈哈大家洗洗睡,但如果是法務部 03/09 10:58
→ koala945: 或審計部要查,保証大家唑著等,没人睡得著 03/09 10:58
推 yueayase: 在意這個,不如想想如何畢業or除了博班外的選擇 03/09 12:14
推 boblu: 淺規則要不要接受 道德上這到底是很壞還是無奈 可以討論 03/09 12:36
→ boblu: 需要來問 "這是合法的嗎" 這點令我一抖 03/09 12:37
推 l98: 左右鄰居實驗室博班多問一問就知道啦,會問就代表待的還不久XD 03/09 13:55
→ l98: 這招一般大學裡的教授都會用,也是前面說的不合法的潛規則,在 03/09 13:57
→ l98: 意錢的話就跳到中研院的老師那邊吧,那邊理論上比較沒有後顧 03/09 13:57
→ l98: 之憂。 03/09 13:58
推 Narcissuss: 以後去GG幾百萬的領 不要計較這些錢<--老闆會這樣講 03/09 18:28
→ saltlake: 其實這樣也好 到時候教授不給畢業就有故事可以講 03/09 19:52
→ IPSN: 大學生都這樣了 何況博士班?? 03/09 21:08
推 Narcissuss: 現實是 不給畢業你也不敢怎樣 除非你有帳本 03/09 22:18
→ Narcissuss: 廠商願意配合你一起作證 不然你還是慘 03/09 22:19
推 olaqe: 這種事可大可小喔 你就是人頭啊 上繳的錢誰知道拿去幹甚麼? 03/10 07:23
推 hakkacandy: 非常正常 03/10 08:38
推 FSGuitar: 我覺得原PO明知道不合法 卻要這樣問~~ 03/10 12:29
→ FSGuitar: 你不爽就檢舉 其實也沒啥好說的 反正身為教師 要做這樣 03/10 12:29
→ FSGuitar: 的事情本來就要有心理準備被告 03/10 12:29
→ FSGuitar: 科技部撥錢沒有規定一定要多少的 顯然這位老師就是盡量 03/10 12:31
→ FSGuitar: 幫你報高 然後拿一些回來作為研究基金 但這樣算是好的 03/10 12:31
→ FSGuitar: 因為沒有入自己口袋 很多老師是說做研究基金 結果不知道 03/10 12:31
→ FSGuitar: 拿去買了什麼東西 當然這一切都是看你自己 反正你只要 03/10 12:32
→ FSGuitar: 思考 你揭發他 就是兩人一起死 這樣是不是你期望的結果 03/10 12:32
→ FSGuitar: 就好了 03/10 12:32
→ FSGuitar: 你覺得值得就做 不值得就忍 03/10 12:34
→ koala945: 這樣的教育會放大職場跟官場,就是明知上面不法,但因共犯 03/10 12:44
→ koala945: 或師生情誼,不能告發哦 03/10 12:45
→ kendvin: 建議揭發出來。若你有保留證據,有機會全身而退..或許轉 03/10 13:19
→ kendvin: 當汙點證人,..別道聽塗說..什麼要死就一起死..錯就是錯.. 03/10 13:20
→ kendvin: 對就是對..明之非法,千萬不要默許! 03/10 13:23
→ kendvin: 具體申訴到科技部,科技部一定會處理! 03/10 13:23
→ Narcissuss: 越級報告會查無實證zzzzzz 03/11 13:47
推 jabari: 是個打1985的概念 03/11 16:42
推 horb: 不合法。公款公用不代表公款法用 03/11 21:24
→ horb: 不過沒進老師口袋。就別輕舉亂動 不然只是被大家討厭而已 03/11 21:31
推 ceries: 絕對不合法,就算公款公用也未法用。如果是正義魔人就去告 03/12 14:03
→ ceries: 但99%不會有什麼效果,因為這事太小了.... 03/12 14:03
→ goldduck: 如果連這個都要這樣玩 畢業之路路遙遙 03/12 16:18
→ saltlake: 畢業工作之後或不自願肄業就可以玩 03/12 20:06
→ cloudlte: 我唸了七年半,每月國科會助理費全部上繳,教授沒給我半 05/07 13:57
→ cloudlte: 毛,又不讓我畢業,最後不唸,這教授還上過報紙 05/07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