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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angpeiyi (給還沒有遇見的你)》之銘言: : 大家好,時間點上 : 我先是當了校聘的專任助理(薪資非科技部) : 接著我又念了校內的博士班 : 我查過規則 : 若是學生身份不得聘用為專任助理 : 但我是反過來 : 現有專任身份才有學生身份 : 現在我要領科技部的兼任助理的薪資 : 在學得以當兼任助理,這沒問題 : 但是, : 專任助理不得再當兼任助理.... : 有人有經驗嗎?該怎麼兩邊錢都請領? : 而且我可能還要接兩個科技部計劃 : 也就是兩個兼任助理 比較好&合法的方式,發公文跟補助單位正式申請告知,「在不增加原支出 (專任助理薪資)」的條件下,將專任助理的身份轉為「博士生兼任助理」。 如果我沒有記錯,根據科技部的規定: 專任助理(碩士畢業)36500元。 博士生兼任助理,上限可以報到32000元(16個單位,每單位2000元)。 理論上,對於補助單位來說,同樣都是人事費支出(專任轉兼任),能結案比較重要。 對於計畫主持人來說,更是如此。 但是人事費通常是不能轉為 業務費/工讀金 的。 請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09.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432664571.A.2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