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angpeiyi (給還沒有遇見的你)》之銘言:
: 大家好,時間點上
: 我先是當了校聘的專任助理(薪資非科技部)
: 接著我又念了校內的博士班
: 我查過規則
: 若是學生身份不得聘用為專任助理
: 但我是反過來
: 現有專任身份才有學生身份
: 現在我要領科技部的兼任助理的薪資
: 在學得以當兼任助理,這沒問題
: 但是,
: 專任助理不得再當兼任助理....
: 有人有經驗嗎?該怎麼兩邊錢都請領?
: 而且我可能還要接兩個科技部計劃
: 也就是兩個兼任助理
比較好&合法的方式,發公文跟補助單位正式申請告知,「在不增加原支出
(專任助理薪資)」的條件下,將專任助理的身份轉為「博士生兼任助理」。
如果我沒有記錯,根據科技部的規定:
專任助理(碩士畢業)36500元。
博士生兼任助理,上限可以報到32000元(16個單位,每單位2000元)。
理論上,對於補助單位來說,同樣都是人事費支出(專任轉兼任),能結案比較重要。
對於計畫主持人來說,更是如此。
但是人事費通常是不能轉為 業務費/工讀金 的。
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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