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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 po 對事實的描述可信為前提 我覺得很簡單,原 po 現在就是誤上了賊船 當然,作為給後來者的警惕,一些事情真的在選定指導教授以前就應該調查清楚 但對原 po 來說這當然為時已晚 我認為原 po 現在可以做的是: 首先,問清楚貴實驗室過去畢業(順不順利都不要太強求啦)的研究生 是怎麼畢業的 再來,問自己:我可以複製前人畢業的路線嗎? 這裡講的 "可以" 包括客觀上的做得到,以及主觀上的願意這樣做 如果可以 那就以複製前人成功的路線為最高指導原則 如果不行,那就當機立斷認賠殺出。 要走,我是建議就真的要下決心,而非拿離開當作談判籌碼 (也不是說當籌碼就一定不對啦。但是我不喜歡...) 當然,還是盡量做到能好聚好散, 最好的狀況是 PI 同意你把你手上有的成果帶走,繼續發展或自行發表 (當然發表時實際上該給 PI 的 credit 還是要給) 或者是現有的成果 PI 依然有意發表的話,想辦法離開後依然維持一定的合作關係 以確保最後發表時(不管拖多久)你能得到應有的 credit 但是萬一真的都沒辦法,就都送他算了,命是自己的,活著脫身比甚麼都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8.137.20.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444053606.A.9A4.html
yeahbo: 會壓稿件不改只有一個理由,就是想凹人當長工 10/06 00:24
Narcissuss: 你要抓交替 才是畢業的出路 10/07 00:27
boblu: 這樣一個一個相害何時了... 10/07 02:41
goldduck: 會鴨的還有一種可能 就是 他根本看不懂你寫的 也不想看 10/07 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