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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這麼多爭端 我還是來補充一下後續發展好了,抱歉造成了板上的一些混亂。 後來,我有寄信跟基金會方道歉,並且提出我care的地方。 而基金會方也有主動聯絡,我們也都互相好好的用電話道歉了。 承辦人其實是個好人說....那天一賭氣真的是太衝動了orz 只是,覺得很感慨..... 因為,承辦人說,會在報告人上審核採取從嚴認定的方式,是因為過去有人拿了錢之後直 接把東西丟給老闆報(以英文不好為理由),而自己等於是拿補助出去玩一圈。 真的是希望害群之馬能夠少一些,讓好好做事情的人能夠得到應有的credi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27.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459960190.A.F7A.html
vaakaa: 這樣會黑吧(對他老闆)... 居然有人就為了玩敢這樣... 04/07 01:02
jabari: 有好結果給推 祝一切順利 ^_^ 04/07 03:34
fieed: 對當事人來說根本不在意,反正也不會申請第二次。但是卻會 04/07 05:17
fieed: 黑到後面的申請人。 04/07 05:17
jingner: 推原PO負責任的態度~ 04/07 10:47
Ice9: 推後續回報~ 04/07 11:39
saltlake: 所謂的老闆 其責任在法律上和實際上本來就不該只是發命 04/07 14:47
saltlake: 令 而有監督和管理手下的責任 只是在學校 教授和學生 04/07 14:48
saltlake: 相對於外界做事的態度不嚴謹而較隨便 責任追究上更習慣 04/07 14:49
saltlake: 搓湯圓打迷糊仗的方式才會對這方面比較無感 04/07 14:50
saltlake: 古人的一句老話 教不嚴師之惰 不是隨便講講 04/07 14:50
saltlake: 總之 自己的權力跟義務最好是先弄清楚 就算要搞特權或 04/07 14:52
saltlake: 偷懶啥的 也得先知道哪些事情自己是冒著怎樣的風險在 04/07 14:52
saltlake: "偏離正軌" 連正軌是啥都不想或不願去知道 那總有一天 04/07 14:53
saltlake: 會有"驚喜" 04/07 14:53
cheetah0: 那種人很多不是嗎?次一級的只有自己發表時到會場,其他 04/07 17:50
cheetah0: 時間都跑去玩的更多。旅遊版好多「小弟要去開會,請問行 04/07 17:51
cheetah0: 程」的,拿了補助必須全程參加,補助去工作不是旅遊。如 04/07 17:52
cheetah0: 果自費去玩順便發表沒問題,但是就沒參加研討會的效果 04/07 17:56
saltlake: 所以才有規定必須在聲稱會貼壁報旁拍攝作者跟壁報的照片 04/07 20:11
saltlake: 聲稱有口頭報告者要有上台講的照片等核銷規定 04/07 20:12
saltlake: 實話講 承辦人員搞不好比申請錢的人更討厭這項規定 但是 04/07 20:12
saltlake: 就是因為有人濫用制度原有的善意而逼出這些核銷規定強制 04/07 20:13
saltlake: 承辦者必須核對 到底該譴責誰 想想其實很清楚 04/07 20:13
ines1969: 一個東西規定會越來越嚴 通常就是因為有人鑽漏洞 04/10 14:24
CTLien: 通常是因為單位愚蠢吧 有人鑽漏洞下一次就不給過就好了 04/10 19:15
CTLien: 實施不效率的措施根本頗呵 04/10 19:16
shuen1217: 樓上才頗呵,有些人根本不會來申請第二次啊= = 04/10 20:41
shuen1217: 下次不給過,難道是從此取消這類補助嗎? 04/10 20:42
fieed: 規則不修,下次要用什麼理由不給過? 04/11 00:50
CTLien: 不給過需要交代理由? 04/11 12:58
licat: 規則不修,誰會去核對申請人是不是首次申請跟前次表現如何? 04/11 21:53
licat: 說表現差,下次不給過就好了,但實行起來沒那麼簡單吧 04/11 21:53
fieed: 不需要交代給申請人知道,即使如此,若只是看你不爽而不給 04/12 02:14
fieed: 過,你會服氣嗎? 04/12 02:14
saltlake: 如果是公家單位 申請者有各種正規管道申訴甚至訴訟 04/12 04:15
Mnting: 正藝魔人4 ni 04/12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