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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裡有個弔詭的現象。 如果評審有5位。四位給高分一位給低分,就要被質疑的話,那怎麼還有人可當評審? 因為每個人都有不同意見,五個評審如果意見一致,那麼就其實只要一位評審就好了。 我們都會同意要多一些評審來達到客觀的標準,但只要有一位評審評分不同就要受到質疑 ,那麼你所謂的客觀又是什麼呢? 我知道你不滿是覺得裡面或許有黑箱,但我覺得你應該是提倡怎麼避免黑箱而不是質疑 給你低分的評審。在統計來說,很方法可以避免取進Outlier,例如5取4之類的,都可以 達到避免黑箱的目的。 但若要因為有一個評審給分極低就要受到質疑黑箱,我倒是覺得有點太過了。畢竟每個人 都有不同意見是很正常的。 ※ 引述《radiata (radiata)》之銘言: : ※ 引述《lin214 (打錯了)》之銘言: : : 作者: radiata (radiata) 看板: studyabroad : : 標題: Re: [情報] 105年教育部留學獎學金結果揭曉 : : 時間: Wed Jun 29 15:22:37 2016 : : 連續第二年申請失利 : : 有興趣的版友可以爬我之前的文章 : : 這幾天收到教育部寄來的複查結果 : : 看完以後對於他們如此粗糙草率的 : : 審查方式已經忍無可忍 : : 我已經寫信到部長信箱 : : 有沒有用我不知道 : : 但是歡迎其他版友也分享你(妳)們在 : : 申請過程中覺得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 : 以下為摘錄部分: : : 1. 貴部的回函提到本獎學金秉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審理 若是如此 我想請問 為什麼我 : : 的個人表現給分可以有如此大的差異 在該項評分我所獲得的分數分別為 17, 18, 13 我 : : 榮獲過校外的口頭報告競賽兩次 有論文發表於點數超過10點 (在該領域62個期刊之中排 : : 名第二) 請問該評審是根據哪些客觀的數據 僅給我13的評分 (滿分20分 因此相當於65 : : 分)? : : 2. 我在第二項 〞申請人就讀之學校或指導教授的學術聲望〞 得到的分數分別是 16, 17 : : , 12 (滿分20分 因此相當於60分) 又是同樣的評審在這項評分中給予我極端的低分 恰 : : 巧敝實驗室剛申請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補助的研究計畫 在類似的項目中得到審查委員不 : : 錯的評價 除此之外 我的指導教授來自於加州理工學院 諾貝爾生理醫學獎得主 David Ba : : ltimore的實驗室 博士班 及 博士後的代表著作各被引用達2200餘次以上 也曾在目前已 : : 上市的生技公司 任職 產學經歷豐富 我想請問該評審是根據哪些客觀的數據 最後決定給 : : 予和國內外其他五位評審截然不同的評分 : : 3.在細項評語中 同樣一位評審寫道: The research is a type of basic research, not : : translational research. 我翻閱今年的獎學金甄試簡章 裡面並沒有限制申請的研究必 : : 須是轉譯醫學相關 請問該評審為何有如此偏頗的評語? 若是教育部無意獎助基礎醫學研 : : 究 那在簡章中就應該說明清楚 不應讓許多學生浪費時間撰寫計畫及報名費 : : 4.在細項評語中 另一位評審提到 〞研究相關內容及方向在台灣已有許多團隊在進行〞 : : 學生在研究計畫中施行動物實驗中所使用的小鼠模式 是目前世界上研究該基因最先端的 : : 研究方法 這只要稍作文獻查詢就可以確認 在學生前一篇的研究成果發表以後 分別收到 : : 來自德國和英國不同研究單位的邀請 商討合作研究的可能性 因此該評審的評語很顯然已 : : 偏離事實 : : 綜合以上所述 我合理的懷疑此審查並沒有遵循 貴部所述〞公平,公開,公正〞之原則 並 : : 任由特定評審的個人喜惡主導審查的結果 絲毫沒有考慮該評審的評分已明顯悖離多數評 : : 審合理的評分範圍 同時也沒有審慎確認評審的評語是否已有偏離事實而淪為笑柄......... : : 不是無法接受失敗 : : 而是覺得這樣下去教育部只會把更 : : 多的人逼走 : : 個人成敗事小 : : 如果國家的資源是被這樣分配 : : 那實在是另人憂心 : 抱歉無法推文 索性就直接回覆了 : 坦白說 我從來不覺得文章點數 或是老闆大咖與否能夠真切的判斷申請學生的潛力 但是 : 既然教育部的簡章明明白白的寫到會根據"個人表現"和"指導教授的學術聲譽"做為評分表 : 準 那做為申請者最卑微的請求不就是要按照遊戲規則嗎? 我在原文中的提問也說的很清 : 楚 請評審說明他是跟據那些客觀條件給予這樣的評分 在我看來 客觀的條件就是那些得 : 獎次數或是文章的量或質 當然會有人不同意 我也很歡迎不同意的人提出更好的客觀的評 : 分方法 我當然知道人外有人 所以我希望知道我和錄取者的差距在那 以做為努力的目標 : 我很意外這樣可以被解讀成我有自信必上不可 最後有版友提到說認識許多人發表文章的 : 質與量都遠勝與我 我想這在生物醫學領域是非常罕見的 若有幸能認識這麼ㄧ群英雄豪傑 : 小弟衷心期盼能有機會和他們結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3.190.253.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467442456.A.7B3.html
waynek: 以前甲組第一階段是去頭尾 如果沒記錯 07/02 14:59
radiata: 評審只有三位 只要一個給特別低分其實就直接出局了 重點 07/02 15:22
radiata: 是評語還說這是非轉譯醫學研究 那算什麼評語? 07/02 15:22
LWK: 照你這樣說錄取的大概評審都給很高,那就一位評審就好了。 07/02 15:22
saltlake: 別開玩笑了 曾經投過國際期刊的都知道 多數稿審當中 07/02 20:16
saltlake: 發生極端審稿意見並非不可能 也沒有說因為這樣 被審者 07/02 20:16
saltlake: 就不能針對對己不利的審稿意見提出質疑 07/02 20:17
saltlake: 雖然這邊只是博士板而非博後版 預期多數版友沒有或者 07/02 20:18
saltlake: 只有少數自己審稿經驗 或者有擔任副編乃至主編的經驗 07/02 20:18
saltlake: 但是 爬梳版上投稿經驗分享文 或者自己與周邊同儕投稿 07/02 20:19
saltlake: 經驗 總會有遇到多數審當中出現極端審查意見 這時候照樣 07/02 20:20
saltlake: 可以提出答辯 其實 大家自己去找國際期刊的投稿規定就 07/02 20:20
saltlake: 可以確定這一點 07/02 20:21
saltlake: 另外 所謂多數審稿人出現極端意見就不該讓被審者抗辯 07/02 20:21
mulkcs: 審稿一回事 但審獎學金和計畫又是另是一回事吧 @@ 07/02 20:22
saltlake: 正當性在哪裡? 原則上 被審者對於任何一條審查意見都可 07/02 20:22
saltlake: 提出抗辯 只要我們還承認 科學意見必須有合理的論證 07/02 20:23
saltlake: 那麼投稿文章內容的任何不合理論證都可質疑 相對的 07/02 20:23
saltlake: 審稿意見的任何一條建議或批評 其論證有瑕疵 照樣可予 07/02 20:24
saltlake: 質疑 甚麼時候審查人的意見因為他居於審查地位而自動 07/02 20:24
saltlake: 更有科學正確性? 那還審啥? 只要在文章上註明 本文由 07/02 20:25
saltlake: "具有科學審查資格者"所撰寫 那就"自然"有科學正確性 07/02 20:25
saltlake: 換言之 別審了 07/02 20:25
saltlake: 不客氣地舉個極端例子 今天五個稿審的審查意見一致列出 07/02 20:27
saltlake: 本篇文章有抄襲現象 但是所有的稿審都沒有實際舉證 07/02 20:27
saltlake: 被審的文章哪一段具有抄襲現象 難道編輯就因為稿審一致 07/02 20:28
saltlake: "賭爛"就判定這篇文章"確實"有抄襲現象? 不要把編輯當成 07/02 20:28
saltlake: 擺設! 07/02 20:28
saltlake: 最最重要的一點是: 民事權利 當事人可以放棄 07/02 20:50
saltlake: 自認被審不公且已發現審查不規範的事實和證據時 07/02 20:51
saltlake: 被審的人依然可以合法無害放棄抗辯 民不舉官不究 07/02 20:51
waynek: 如果資料調出來發現該評委給全數申請案的分數一致性地偏低 07/02 23:27
waynek: 就有趣了 07/02 23:27
saltlake: 審獎學金案審計畫對於審論文差別在哪裡? 因為審的是 07/03 06:50
saltlake: 獎學金或者研究計畫 審查委員就比較偉大? 就可把審查 07/03 06:51
saltlake: 要求沒列入的自由加進去? 審科學研究計畫的委員就可以 07/03 06:51
saltlake: 隨便鬼扯指責某計畫沒有新穎性不值得補助? 被黑的人自己 07/03 06:51
saltlake: 因為這個那個理由不去主張不代表審委沒有亂審 07/03 06:52
saltlake: 之前號稱要動搖國本的數百國內教授因為亂填研究經費報銷 07/03 06:52
saltlake: 被檢察官請去喝茶 固然後來因為_____力介入 一堆案子用 07/03 06:53
saltlake: 計畫主持人把亂申請的錢吐回補助單位換取緩起訴啥的 07/03 06:54
saltlake: 這個事件意味著啥? 我國學界長久以來的一堆習慣事實上都 07/03 06:54
saltlake: 是違法的 沒出事是因為官方本就是不告不理 時代不同了 07/03 06:55
saltlake: 以前小孩一路國民教育上來被教導"尊師重道"與服從權威 07/03 06:55
saltlake: 現在公民課可是包括法學概論 另方面 人民也更注重自己 07/03 06:56
saltlake: 的權益 一堆有的沒有的法令也公告施行 教師要想像古時候 07/03 06:57
saltlake: 那樣活在法律之外 風險是日益增加 隨便啦~反正法律這事 07/03 06:57
saltlake: 一堆人都是沒真正抓到自己頭上都覺得自己是比較高級的人 07/03 06:58
saltlake: 法律規定闖紅燈跟酒駕要罰 照樣有人沒被抓到就不當回事 07/03 06:59
saltlake: 習慣居審查別人的地位的人自己自由發揮 沒被被審者舉發 07/03 07:00
saltlake: 然後修理之前也都覺得理所當然 07/03 07:00
saltlake: "我們以前都是這樣做的阿~" 07/03 07:01
saltlake: 說起來 本版前版主的作風"真的很過分嗎"? 也有一堆版主 07/03 07:02
saltlake: 也是那樣做啊 甚至更糟糕咧! 怎麼現在的版友這麼壞心 07/03 07:02
saltlake: 都不懂得管版的心酸難過點點點 07/03 07:03
waynek: 這邊話到燒聲也沒用 這麼激憤不如寫個信教訓教訓教育部 07/03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