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llgeese05: 所以是前老闆掛一作然後打星號? 11/27 16:27
yes,前老闆一作+星號
→ tallgeese05: 如果是這樣那也算是常見的方法之一 11/27 16:28
→ tallgeese05: 這種方式的作者序一看就知道是二作學生的工作 11/27 16:29
→ tallgeese05: 至少在我的領域這不是什麼問題 每個老師做法不同 11/27 16:29
→ tallgeese05: 所以我其實也不懂為什麼老闆要掛一作然後打星號 11/27 16:30
→ tallgeese05: 明明就可以把一作給學生 雙方都得利 11/27 16:30
→ tallgeese05: 我猜前老闆某種程度上是想說最後paper還是他寫的 11/27 16:32
→ tallgeese05: 所以放自己一作 11/27 16:33
但是這合理嗎?
更何況引用篇幅也太大了
→ tallgeese05: 我覺得如果是碩士論文的東西 對未來影響其實不大 11/27 16:34
→ tallgeese05: 可以在之後著作列表上加註老闆是一作就好 11/27 16:34
對於未來沒有影響,只是不齒這樣的行為
所以想詢問能怎麼做
→ saltlake: 管升等的首先是任職者所在系所然後學校 最後是教育部 11/27 17:52
→ saltlake: 教育部長的上司是行政院長 再上是總統 另方面 11/27 17:52
→ saltlake: 部長與院長都要被立法委員質詢施政 11/27 17:53
→ saltlake: 立法委員跟院長和總統 可能會關心新聞對他們施政的評價 11/27 17:54
同意您第一行的說法,
但是後面三行我不太理解和我提的狀況的關聯?
推 katherienven: 我大部分學生碩論改投的期刊都是學生第一作者,因 11/27 18:22
→ katherienven: 為第一跟通訊作者的credit在我領域一樣,所以我自己 11/27 18:22
→ katherienven: 都擺最後當通訊作者。可能因為這樣,我還沒有遇到大 11/27 18:22
→ katherienven: 頭症,認為自己碩論超優秀的學生跟我反應作者序,因 11/27 18:22
→ katherienven: 為學生的碩論沒有那麼傑出與完整到可以簡單改排版就 11/27 18:22
同意學生碩論不夠傑出與完整,
但這似乎不能等同於老師可以沒有經過同意就將自己掛第一?
且我不太認為這是大頭症。
當老師是一直用學生作品來改寫,然後掛自己第一,學生第二的狀況
我就覺得有點納悶了
→ saltlake: 意思是行政體系不管還是立法監督和新聞監督 11/27 18:24
抱歉,我還是不太明白您的立場與想表達?
推 katherienven: 就可以投期刊。我改了幾個碩論改投期刊,儘管得了 11/27 18:33
→ katherienven: 學會的碩士論文獎,每一篇都在改寫時才發現漏洞百出 11/27 18:33
→ katherienven: ,往往本文的部分就需要大改,雖然可能系統看起來差 11/27 18:33
→ katherienven: 不多,邏輯上的修改與理論上的補強非常的多。加上 11/27 18:33
→ katherienven: 期刊論文前言、討論、結論的撰寫,revision的意見 11/27 18:33
→ katherienven: 攻防以及實驗的重做,這都不是已經畢業學生可以付出 11/27 18:33
→ katherienven: 的。所以我認為,這個老師爭第一作者沒意義,這個 11/27 18:33
→ katherienven: 學生爭第一也沒太大的必要。 11/27 18:33
大致了解,非常謝謝您的意見與說明。
但我想補充一下,若是朋友前老闆在本文有作邏輯修改或是理論補強那無話可說
但是完全沒有,是把碩士論文照搬過來
然後加上前言、結論這樣
這樣的結果前老闆認為自己要掛第一?朋友實在不能接受
→ IPSN: 老闆想要說明文章他寫的 idea他出的 學生他指導的 已具有獨 11/27 18:47
→ IPSN: 立研究能力~~ 11/27 18:48
這個結論讓我大笑
推 lunarblue: 要比貢獻度的話 idea 實驗 實際投稿文章,不見得老闆 11/27 18:54
→ lunarblue: 不能掛第一,何況如同前面推文所述,後面的這些工作也 11/27 18:54
→ lunarblue: 都不是該碩士負責的,所以老師排第一尚可接受。只是大 11/27 18:55
→ lunarblue: 多時候,老闆掛通訊,實驗學生掛第一。(通訊跟第一算 11/27 18:56
→ lunarblue: 起來在很多領域都是等值的) 11/27 18:56
→ lunarblue: 不如換個角度想,如果沒投稿,那就是零。或許就勉強可 11/27 18:58
→ lunarblue: 接受了 11/27 18:58
→ lunarblue: 不過文組的部分,貢獻度可能還可以討論 11/27 18:59
不知道有沒有文組的前輩願意分享的?
爬文看了相關問題都是理工科為多
→ momo4th: 老闆拿碩班的碩論自己整理過後掛第1發文章好像已是常態? 11/27 19:39
→ momo4th: 還聽過碩班自己文章都寫好了 人一走老闆就把第一讓給博班 11/27 19:40
→ momo4th: 說你要上班了不需要 博班比較需要 簡直讓人傻眼 11/27 19:40
但我朋友目前還在博班就讀中
但他博班指導和碩班是不同人
朋友目前是不需要這兩篇發表
但他是不認同碩班老師這樣的行為
因此在想能夠怎麼處理
非常謝謝大家意見
推 carpfish: 文組跟理工會差很多 這要問文組的人比較準 11/27 21:50
同意
因此發文在這邊,跪求文組前輩給建議與經驗
推 LWK: 正常來說文組是不會互掛 如果真要掛 一般也是學生一作 11/28 00:06
→ LWK: 老師二作兼通訊 11/28 00:06
我也是持這樣的看法
非常謝謝您的意見
推 tallgeese05: 我覺得你跟你朋友似乎完全無法接受這狀況 11/28 06:25
→ tallgeese05: 加上不同領域習慣做法應該不同 我想最好的方式 11/28 06:26
→ tallgeese05: 應該就是直接寫信給以前學校高層詢問了吧 11/28 06:26
→ tallgeese05: 或是寫信給前老闆討論清楚 11/28 06:28
→ tallgeese05: 最激進可能就是直接說不同意他發表這些內容了 11/28 06:29
推 tallgeese05: 對了既然朋友在念博班 可以跟現在老闆討論看看 11/28 06:41
→ tallgeese05: 這應該是很值得參考的來源 11/28 06:41
是的,我和我的朋友討論
兩人都是無法接受
問題在於,現在兩篇都是已經被刊登的狀態了
不知道能夠怎麼做
目前去信前老闆請他去向期刊更正
但他卻找其他老師,想由其他老師來讓我朋友低頭當作沒這件事情
推 krisis: 其實合理 12/01 12:18
推 krisis: 必竟最後送審是老闆,你朋友沒有花太多時間針對每本期刊 12/01 12:22
→ krisis: 的不同編寫,個人覺得那才是最費力的地方。你可以和老師討 12/01 12:22
→ krisis: 論,說明你已經有目標期刊在用同一份data寫manuscript. 12/01 12:22
→ krisis: 老師會懂你的意思 12/01 12:22
推 krisis: 個人是美國文組的,這也算常態。 12/01 12:34
其實有,草稿是我朋友完成的,只是後來的修改是由前老闆
投稿也是由前老闆。
我想請問的問題我覺得有必要釐清是:
1. 老闆是否能不經過學生同意,就逕自掛名自己第一作者與通訊作者?
2. 這樣的文章若是刊登,點數算誰?
若是算老闆的,他是否能以此文章作為升等的參考著作?
3. 若兩篇文章都是由學生碩士論文改寫,著作權算誰?
再請大家幫忙回應,謝謝
→ wowhaha10339: 1不能 2老闆/是 3 當初遞交碩論時,是否有簽著作權 02/17 03:46
→ wowhaha10339: 相關文件例如 consent letter? 02/17 03:46
沒有特別簽屬其他的,只有上傳國圖那個著作權書
詢問過律師,是說那就代表著作權在我方而非碩班指導教授
→ wowhaha10339: 因為學生也在作者群裡,這狀況可能不好處理,還沒登 02/17 03:48
→ wowhaha10339: 的話至少能要求掛共一,但發表了可能要寫erratum? ( 02/17 03:48
→ wowhaha10339: 各出版社略有不同) 02/17 03:48
很糟糕的是,已經刊登,
且是已經刊登才被知會
→ wowhaha10339: 如果沒有適合的申訴管道,還是算了以後小心點吧 02/17 03:49
沒想到隔了這麼久還有人回應,真的很謝謝大家
原本的文章沒有寫清楚,
讓大家誤以為兩份文稿是準備投出去的初稿
但是,其實不是準備投出去的東西
而是已經刊登的文章的影印本
換句話說,文章已經被刊登了
然後才被告知有這件事情
後來的處理方式是:
1.先告知現在博班指導,並尋求建議與協助
2.去信給碩班指導,詢問他為什麼在沒告知與商議掛名順序,就逕自掛自己第一
3.碩班指導回信,想約當面談,我方拒絕,請他書面答覆
4.碩班指導又來信,拉拉雜雜說了一堆,但還是沒有回答問題
5.我方再次詢問「為何沒有告知與商議掛名順序,就逕自掛名第一」並請他回應
6.碩班指導找其他系上教授當說客,想搓掉這件事情。我方不理會。同時詢問律師
7.我方提出請他更正作者順序的做法。
8.碩班指導接受,已經在第三方公正見證下簽屬變更作者順序同意書。
目前,應該就是在跑變更程序了
當然,這些程序是由碩班指導去進行的
我方要求最後可能要有期刊方的變更作者順序公告
或是變更之後的定稿文本
拉拉雜雜處理這個事情的過程,
我方也已經完成博士論文計畫口試
我覺得這個過程真是比論文寫作還要艱難的過程
大家可能會問:為何一定要變更?執著的點是什麼?
我覺得是公平正義的問題。
不能因為是學生就被老師這樣壓著打啊!
且,該老師以這種方式對待學生,若最後還用這些東西升等
那麼,該老師的個人研究能力與學術專業,是不是更該被質疑?
亦即,拿學生的研究成果當作升等的點數,這,說得過去嗎?
謝謝大家
※ 編輯: Athens (36.227.216.40), 02/24/2017 20: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