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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gill (Deportivo)》之銘言: : 每個paper發表之前,每一個author都必須同意authorship的排序跟貢獻 : 很久以前必須要簽名然後fax回去 : 現在都變成電子簽字同意了 : 你若是不同意這個排序,你就不要簽,然後發信給Editor說你的concern : 你老闆假如要讓這篇被接受,他就必須要解決這個問題 : 他若是玩大一點,把你的名字給移除,就是繞過你 根據原po 後續增補的內容,今天這位作者就是繞過原po : 他必須超級大修這篇文章重新投稿,幾乎把你的貢獻給降至5%以下 : 一般人沒有那麼無聊去屏除一個人去重作 直接拉掉原po 的貢獻(contribution)然後出版期刊只列自己是第一作者。 原po 內文有提到是華藝資料庫,華藝多半都收錄台灣出版的期刊為主。 台灣很多期刊都是各系所自己出版的期刊,通過科技部審查的就是 TSSCI/THCI : 大家在奴性很高的亞洲,覺得這是一個很嚴重得事情對吧 : 其實我跟很多各大期刊的editor聊過,這種事情層出不窮 : 他們假如覺得這篇接收的質量很高,很值得發表在他們期刊 : 就會秉公處理這件事情,甚至有發生過editor直接仲裁要這樣重排 : 若老闆不爽那是你自己withdraw : 在西方世界認為這就是一種negotiation 今天的問題不在是誰自願 withdraw,negotiation 也是在原po 發現後才有的, 今天的問題是原po 的碩論指導教授沒有得到 consent 就直接拉掉 contribution, 功勞全歸在這位指導教授上面,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 你覺得你貢獻多他覺得他多,那大家在第三方blind也就是editor那邊去各自提出證據 : 最後會有一個仲裁,你以為editor也玩亞洲那一套當然是偏心老闆囉 : 而且發生這種事情通常也會好幾個editor都會進來參與 : 你以為他們像台灣高層喬事情喔 : 每個editor都在不同國家,有的在法國有的在美國不同洲日本都有 : 就是根據情況各自給予仲裁 : 這就是一個journal能夠長久立足的reputation 當然 SCIE/SSCI 會出現這類的可能性,我現在準備要整理幾篇稿件投出去, 因為事涉我跟我前任指導教授(當中一些紛爭), 在當初換指導教授的時候系所主管就有提醒我 authorship 的事, 現在的指導教授最近也提,但就像主管說的, 他現在共同作者裡還是會有他討厭的人一起掛名。 然而這跟原po 現在遇到的狀況不一樣: 1. 他不是投 SCIE/SSCI 2. 他事先沒有被徵詢這個投稿 3. 這是我認為最糟的,原po 的指導教授把原po的 contribution 拉掉, 用似是而非的理論說因為原po 是他的指導學生,所以原po 要credit 是討福利, 這點完全與認知的學術誠信與原則相悖。 : 大家以為這樣玩學術生涯就沒了? : 拜託,你只要博後做的好,後面還有更好的paper 今天原po 只是碩士剛畢業,說難聽點就是剛進叢林的小白兔, 他也沒有確定要繼續念博士,也不用說博後, 只是各位博士若是覺得原po 單純遇到這樣學術誠信與原則是可以接受的, 那也不用怪台灣屢見學術倫理問題,因為這件事根本就是不可思議的狀態。 : 再說之後你也可能進工業界,他隻手遮天是螫到哪一屆? : 我敢說很多後來進工業界日子過得比以前好很多的先進 : 肯定都覺得當年的那些委屈根本就沒意義 : 何必委屈自己,你感動了自己,沒有人會感受到 : 你十幾年後會感激你現在的做法 真的 你要感激什麼做法?姑息現在這位指導教授一直拿掉學生的 contribution, 當作自己的第一篇作者發表,學生去要應有的credit 還被以討福利云云意圖打發? 我們要感激這位指導教授讓學生提前認清事實嗎? 那這位指導教授這樣做就沒有錯了嗎? 其實就我的角度,這是要反問各位博士生/博士/教職: 你們要經營出怎樣的學術環境給台灣的碩士生,要怎麼樣讓他們願意繼續深耕下來? 不是說以前我是這樣所以...... 以前你若覺得這樣不合理,為什麼我們有機會改變的時候不去動手? 國際期刊的勾心鬥角也不是沒有經歷過,但是至少還是有理可服人。 不過今天原po 的狀況似乎看起來不是您所提的那樣。 : ※ 引述《Bongoisto (Bongoisto)》之銘言: : : 各位前輩大家好,在PTT潛水多年,在下第一篇貼文就獻給PHD版了,第一次發文有點緊張,如有任何不妥還請各位前輩多多包涵。 : : 文長 先破題 : : 問題: : : 1.在以下事實成立的前提下,這是學術圈常態嗎?是的話,這種行為有無違反學術倫理? : : 2.有違反學術倫理的話,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應對? : : 事由: : : (2019/11/18 10:33 已補充說明) : : 我在前幾天逛華藝時發現一件讓我頗為震驚和困惑的事…..我老闆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將一篇我們先前在研討會發表的論文拿去投期刊了,該研討會論文我是第一作者,老闆是第二作者,且該研討會論文由我主筆,老闆提供修正建議,由於該篇論文完成度很高,當時我們希望投稿期刊,但後來因我在趕自己的學位論文,投稿一事就暫時擱置,直到我意外發現老闆已自行將該論文投稿至期刊,且作者只有他的名字。 : : 在發現這件事之後,第一時間我是詢問一位大學恩師,恩師比對兩篇論文後很生氣,說他這樣的行為明顯不對,且加上他過去有不良紀錄,建議未來停止與他的一切合作,但同時也不建議我採取太大動作,因為即使透過正式管道提出質疑,他最後一定能全身而退,反而我會受害。 : : 我原想就視而不見,讓這件事過去….但越想越不對勁,加上我很好奇他是以什麼心態去做這件事,所以前幾天因他剛好聯絡我想討論問題,我順勢問他是否記得這篇文章。想不到,他很快就大方承認他拿去投稿,我表示不太認同他的做法,但他對我主張如下: : : 1.他表示我們許多研究是在一些計畫案中的共同工作,他的認知是因為我是計畫的助理,所以如果在我任職內的發表,只要和計畫有關,他應該都會掛上我的名字,甚至去OOO(某國際研討會)也會掛上我的名字。 : : 2.但關於該篇被投稿的文章,他主張我已經畢業了,但計畫還沒有結束,最後階段的研究和這篇論文的修改,都是他自己完成的。表格資料是我找的,但文章的架構、論證是他原創的,他還反問:「你認為自己是原創者嗎?」 : : 3.他說我的許多發表中有不少曾和他討論過,他每一次都很認真的回應或跟我討論,但只要是我自己的撰寫或投稿,他沒有任何一次要我分享成果或是要求什麼。但有關該計畫的研究,他的認知是我是助理,幫忙他或是計畫的執行,我在找資料的過程中他都有參與和討論,最後的文章,他也每一次都有撰寫或修改。他不認為他的做法有問題,或是在我畢業或離開計畫後,他需要投稿前先詢問我。 : : 而事實是: : : 1.該研討會論文是某計畫期間完成的,且該計畫在我畢業前就結案了。 : : 2.該研討會論文我是第一作者(也是主筆),研討會當天也是我去報告。 : : 3.該研討會論文他無法證明他是「原創」,因為他就是共同作者,我也不會堅持我是原創,因為他確實有提供修改建議,但我確實是主筆,而且是比他花費更多倍的心力和時間在這篇論文上。 : : 4.他說他有大幅修改,並表示最後階段的研究和他投稿論文的修改,都是他「自己完成」。但他內文的架構、論點、表格和研討會的版本,以及研討會後增修後的版本根本一樣,而這些根本也不是他做的。 : : 他還另外對我主張:「如果照你的說法,只要是你有協助或提供資料的,就應該都要掛名,那是不是也可以解釋你的學位論文,我也應該掛名呢?你現在的認知我真的不能理解,我並沒有佔你什麼便宜,但你顯然不這麼認為。」 : : 其實這裡我完全不懂他的主張,學位論文他不就是指導老師嗎…他要掛什麼名?老闆那種堅定的態度,讓我感覺,他好像真的深信這種做法沒有任何問題,該篇論文當時耗費我極大心力和時間,就這樣被他似是而非的論述打發掉,任誰都無法接受吧。 : : 我真的很好奇這到底有沒有違反學術倫理?雖然我也不是想要求什麼,只是他的做法如果確實有違學術倫理的話,我想知道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 : 儘管部分友人建議我直接疏遠他,但有幾位學術圈友人認為,他的這種行為不可取,應該站出來才不會有其他人受害。目前我第一步就是想釐清,老闆在這件事有無道理?如果他的做法確實有瑕疵,也希望各位前輩能不吝分享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應對….. : : 感謝各位讀到最後的前輩們,也祝福大家研究順利。 -- Reject– More holes than my grandad's string ves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54.19.42 (澳大利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574340274.A.651.html
pp4: 直接寫封正式的信給他,請他自己撤搞就好。 11/21 23:03
hsnu1137: 寫存證信函? 11/22 00:55
SmallRice45: 同意觀點,希望自己不要哪天也成為當事人、加害者 11/22 05:01
anr2: 有時候要先有位子才能談改革... 11/22 19:46
anr2: 慎選老師吧 只能這樣建議 11/22 19:47
saltlake: 樓上所提的思路核心是,要做大事必須先做大官。 11/22 21:44
saltlake: 以本案具體例如,哪天我當上校長、教育部長、或者發研究 11/22 21:44
saltlake: 補助的各政府部門部長,甚至行政院長或總統,我只要 11/22 21:45
saltlake: 一聲令下,規定如何如何云云,就可解決這問題 11/22 21:45
saltlake: 然而,在今天政府架構下,一個人還可以號召同志, 11/22 21:46
saltlake: 像政府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建議,要求制訂命令或法律 11/22 21:47
saltlake: 來規範與解決這類問題。 11/22 21:47
anr2: 凡事不要太鑽尖 學會 妥協 也是phd的重要一環 這是我的經驗 11/23 09:48
anr2: 給你參考 11/23 09:48
Seychelles: 推起身改變環境 11/23 12:51
psychicaler: an大,是老師別太鑽牛角尖,應按程序把原PO放一作 11/23 16:09
machinly: an 大所提的確實是成為研究者過程間必要的步驟 11/23 19:21
machinly: 有時就是要 bite the bullet -> compromise 11/23 19:22
machinly: 但是學術誠信 integrity 也是在過程間同等重要 11/23 19:22
machinly: 特別是像原po 還只是碩士 就遇到不正直的情事 11/23 19:23
machinly: 若能在有限度內的據以力爭 也讓這些不正直的學者淘汰 11/23 19:24
machinly: 然我也希望原po 是在有更了解規定的他人一同協助下處理 11/23 19:25
machinly: 畢竟這過程之難熬 很不容易就被話術給拐過去了 11/23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