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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期刊審查稿件過程中開放投稿人自由挑選處理人員,大家 會怎樣挑選呢? 文章審查過程包括作最終決定的主編,以及提供建議給主編 的副編和稿審。其中副編除審查稿件外還有挑選稿審的權限。 當然,開放挑選仍有最基本的利益迴避限制。 實務上目前開放的似乎僅見於某些期刊准許讓投稿人給期刊 提建議和不建議的稿審名單。尚未及於其他。如果有期刊開放 讓投稿人也能提副編與主編的名單,大家會有怎樣的考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14.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600685588.A.C35.html
ipoop4u: 我建議要有概念是否推薦的人「有時間」審稿,否則很可能 09/22 08:58
ipoop4u: 會由編輯重找,多花很多時間在這上面 09/22 08:58
qtzbbztq: 其實不少期刊的決定者就是副編了 不會到主編 09/22 16:47
意思是回復作者的信函是以副編的名義發出,根本沒有主編名字? 一頒給作者的回函是以主編名義發出,只見主編姓名,至於副編和 稿審都是隱名狀態。
qtzbbztq: 大多數期刊的稿量都這麼大 不可能都由主編決定 09/22 16:47
qtzbbztq: 當然有些更有制度的期刊 是會每星期開會決定那些論文 09/22 16:48
qtzbbztq: 送審 那些該接受等等 那樣有制度的期刊 通常主編也是有 09/22 16:48
qtzbbztq: 薪水 09/22 16:48
※ 編輯: saltlake (114.24.82.84 臺灣), 09/22/2020 22: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