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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熱心版友寄信檢舉這篇文章。我認為這篇文章不完全與Ph.D.版無關,只是其中內容 有些模糊,因此在版面上回覆。 我認為這篇文章提出的問題有二: 1. 沒有博士學位能不能指導學生 2. 研究生想不想要找沒有博士學位的人當指導老師 第二點,我認為見仁見智。博士只是一紙證書,並不代表真正的學識。研究生在選擇指 導教授的時候,通常是依照研究興趣或是事業發展相同或是有幫助的程度進行選擇。是 否有博士學位,就我個人經驗往往不是主要考慮。 第一點,快速的結論是,可以。沒有博士學位還是能夠指導學生,甚至博士生。 所謂指導學生,有廣義或狹義的。廣義的指導包括在研討會上指出論文的瑕疵,這種指 導基本上沒有特定的資格要求,甚至路過的大學生都可以做。因此廣義來說這當然是可 以的。至於狹義一點的指導,有分成擔任指導教授或是擔任學位考試的考試委員。 擔任指導教授的資格,各個系所多少都有一些差異,但是大致上不外乎是各系的專任教 師,或增加授或副教授等要求。因此,這時候要擔任指導教授大概就是要有資格成為該 系所教授或副教授的資格。那麼要成為一個科系的教授或副教授,一定要是博士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為社會上能人志士很多,無論在聘僱上或是升等上,各系所通常 會開一些例外通道,讓一些飽學之士能夠在沒有博士學位的順利成為教員。當然這中間 牽涉到很多認定或是模糊空間,但回到一開始的問題,要成為一個系所的副教授或教授 是否以具有博士學位為必要,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因此,如果擔任副教授或是教授不必然需要是博士,指導教授也只是需要有教授或副教 授資格,那麼擔任指導教授自然也不需要一定是博士。 至於考試委員的資格會比較嚴格嗎?答案一樣是否定的。就台大的條款來說,我記得有一 條是 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 當然什麼是稀少性或是特殊性,甚麼是成就,一樣有很多認定的空間,但是即便沒博士學 位,只要有本事讓別人認為所學特殊稀少有成就,那麼一樣能擔任考試委員。 綜上所述,沒有博士學位依然可以合法合理的指導學生。 總統有沒有博士學位自然是一個誠信問題。但這種事情我不知道,我相信絕大多數的版 友也不知道,拿來討論大概就是跟八卦一樣大亂鬥。但如果想要從沒有博士學位不能指 導學生的角度,企圖引發共鳴,大概真的就有點找錯版了。因為規定上就不是這麼規定 的,要從這個角度來說明沒有博士學位的嚴重性,反而弄巧成拙。 這些資訊多數版友應該都非常清楚,我只是野人獻曝。如果有疏漏,還請不吝指正。 ※ 引述《Kericheng (鄭麗麗)》之銘言: : 蔡英文沒有博士學位還混進東吳大學碩士班去指導研究生 : https://youtu.be/2ZHrKvRNH-k
: [討論] 證據曝光! 蔡英文100%是假博士! : https://i.imgur.com/bft7WuO.jpg
: 假博士蔡英文 : 自己的博士論文與學位都沒有了 : 還可以混進東吳大學的碩士班 : 假裝是博士來指導碩士研究生 : 蔡英文那種程度可以指導別人?可以當到教授? : 台灣的大學都可以關門收攤了 : 請問各位研究生 : 你可以接受假博士當你的教授指導你??? --   2     (σt)     2    [μit- ---]   φ(t;σ,μ) = e    2 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5.27.98.18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614528172.A.7AE.html ※ 編輯: reluctant (75.27.98.186 美國), 03/01/2021 00:13:44
jack5756: 杜正勝、顏月珠等都是例子 03/01 01:31
Sulstan: 曹永和院士就是從圖書館員到教授的例子 03/01 04:27
DC40: 推 03/01 10:18
DC40: 補推 03/01 10:19
huges0111: 僅有碩士學位,從講師升到(副)教授的情況也是有的, 03/01 10:25
huges0111: 這種教授一樣可以指導博士 03/01 10:25
geniusturtle: 那些好像是他們有夠多的著作?之前有看過業界資深人 03/01 13:09
geniusturtle: 士不過是碩士,所以學生想找他當口委被系上打槍的 03/01 13:09
mark0204: 如果這種文章內容叫有關的話,那這板就給他洗文章吧 03/01 14:54
mark0204: 那篇文章根本沒有要提出問題,沒有要討論問題 03/01 14:55
mark0204: 還藉由簽名檔廣告他自己的訊息 03/01 14:55
woodtwoday: 還是要桶吧 這若開先例那就會沒完沒了 若他真的要問這 03/01 15:02
attilalin: 那種文就是故意來找碴的 建議你想討論這個可以另開一篇 03/01 15:02
attilalin: 不要幫那種垃圾文背書 03/01 15:02
woodtwoday: 他若真是要問這些問題 是不會這樣問的 學術跟政治還是 03/01 15:03
woodtwoday: 分清楚比較好 03/01 15:03
Linethan: 我噓你 是因為那篇文章根本沒有要提出問題 你分不出來 03/01 15:36
Linethan: 誠意提問和存心搗亂的差別? 03/01 15:36
unrealfox: 這種例子一開下去最煩惱的也只會是版主 03/01 18:38
ewayne: 沒有博士學位就當到教授還指導博士論文,這在台灣是什麼新 03/01 19:01
ewayne: 奇的故事嗎?不是嘛,數十年來各領域都找得到這種例子阿。 03/01 19:01
ewayne: 這種撰稿人根本沒唸過大學的,他敢寫就已經夠丟臉了,這裡 03/01 19:01
ewayne: 竟然還有個版主敢裝天真的回覆… 03/01 19:01
jpwd: 賀德芬不是也没PhD? 她也是112教授不是嗎? 03/02 01:24
tn00710191: 存心搗亂+1 而且不是只有在這PO 03/02 07:31
popstarkirby: 之前同事的碩士指導教授就沒博士學位 03/02 09:19
Dethklok: 婦人之仁 03/02 17:46
Dethklok: 所以中國黨五毛ID接踵而來 03/02 17:47
Dethklok: 難怪中國人打心底看不起。 03/02 17:48
Linethan: 存心搗亂的文章板主不處理 還故作正經的回覆 想護航文 03/05 09:36
Linethan: 章的正當性 真是好棒棒 03/05 09:36
滿有意思的,那就稍微說明一下好了。首先,第一個問題是,板主應該去判斷發文的人 是不是"存心"搗亂嗎?我不認為Ph.D.板適合走這種誅心路線。我覺得原PO是不是搗亂 那是一件事情,我應不應該因為他"存心"就處置他是另外一件事情。 第二個問題是,即便我認為應該處置好了,該篇文章牴觸了什麼現行板規嗎?就字面來 看的確與博士有關,這個板面也沒有禁止政治文的條例,要說人身攻擊也必須當事人檢 舉,到底觸犯哪一條板規?這個ID的確在其他看板也有類似的發文,但在這個板面下, 沒有明確違反板規的行為。當然,我能以板主臨時專斷的權力逕行刪除他的文章,但我 沒有選擇這麼做。這是我的判斷。如果事後因為這篇奇文的出現造成看板失序,我自然 也需要負最大的責任。但比起這個,隨意動用專斷權來刪除主觀判定的潛藏的亂源,我 認為對於看板的傷害更大。 至於正當性啥的,在Ph.D.板發文,需要有任何的正當性嗎?就算一點都不正當好了,只 要不違反板規,都能毫無顧忌的發文,這又何須任何人的背書?作為個人,我自然可以 有各種的先入為主預設立場,但作為板主,我必須盡力的將這種立場排除。我也不會自 大到認為在Ph.D.板的護航會有任何用處。所以看到護航的說法,只能說是啞然失笑。 實在是不知道是太小看了板眾,還是高估了PTT的小小板主的話語權。 ※ 編輯: reluctant (75.27.98.186 美國), 03/05/2021 16:07:49
saltlake: 簡單講就是這位版主裁量上偏向盡可能不做主觀價值判斷 03/05 17:21
saltlake: 而採用只要客觀上有關聯,就避免介入的處理方式 03/05 17:22
saltlake: 這麼處理的理由版主也說明了,因為判斷本版版眾不是那麼 03/05 17:22
saltlake: 容易被帶風向。 03/05 17:22
saltlake: 版主在上面的解釋至少形式上很完整,說明裁量原則,並 03/05 17:23
saltlake: 解釋判斷基礎 03/05 17:24
saltlake: 反之,主張要積極禁止這種貼文的網友們的主張呢? 03/05 17:24
saltlake: woodtwoday: 他若真是要問這些問題 是不會這樣問 <-喔? 03/05 17:25
saltlake: 判斷真要問這問題的基礎是啥? 憑啥這樣判斷? 03/05 17:25
saltlake: Linethan: 根本沒有要提出問題 你分不出來 <- 喔? 區分 03/05 17:26
saltlake: 方式應該是哪一種? 憑甚麼那一種該在這裡用? 03/05 17:26
saltlake: 個人有個人的見解和做法,提出自己的見解叫做言論自由 03/05 17:27
saltlake: 要說服人接受自己的見解,請花時間建立自己的論據 03/05 17:28
saltlake: 以理服人 03/05 17:28
Linethan: 板規明明就有一條“文章須符合本版主旨” 03/05 17:52
Linethan: 主旨為"任何與博士班之生涯、求職、學術研究相關的話題" 03/05 17:53
Linethan: 文章就只有那個"標題"像是符合主旨 內文哪裡是了? 03/05 17:54
Linethan: 內文批評蔡英文為假博士 質問假博士憑什麼指導學生 03/05 17:55
Linethan: 請問這和博士生的生涯求職學術研究相關在哪? 03/05 17:55
Linethan: 而且版主還偷換概念 在這回文裡說原文提出的問題有 03/05 17:56
Linethan: "研究生想不想要找沒有博士學位的人當指導老師" 03/05 17:56
Linethan: 但是原文是這樣問的嗎?原文問的可是 03/05 17:56
Linethan: "你可以接受假博士當你的教授指導你?" 03/05 17:57
Linethan: "假博士"和"沒有博士學位"這兩個概念有一樣?沒有博士 03/05 17:57
Linethan: 學位的人有一大堆 但你會說那些人都是假博士嗎? 03/05 17:58
Linethan: 板主的確應該盡量排除先入為主的預設立場 03/05 17:59
Linethan: 但我在這篇回文看到的是 板主在故意『美化』原文 03/05 17:59
Linethan: 把原文提出的明顯針對特定人士的問題 美化成一個一般性 03/05 18:00
Linethan: 毫無針對攻擊性的問題 難不成這還算是公正客觀? 03/05 18:02
Linethan: 順便回一下saltlake 區分方式是哪一種?用你最基礎的閱 03/05 18:05
Linethan: 讀常識去判斷 謝謝 文章都是用簡單中文 又不是無字天書 03/05 18:06
Linethan: 版主在這回文說的都是沒有博士 結果原文內文問的全是 03/05 18:06
Linethan: 假博士 這你看不懂差別在哪?還是說只要標題寫的像樣 03/05 18:08
Linethan: 就可以 內文怎樣離題都可以通通無視? 03/05 18:08
TsaiPC: 先說我的確覺得原原po的文章不妥。依照板規可能違反的為3. 03/05 18:54
TsaiPC: 3.5人身攻擊 3.3.8與板旨不符,3.3.7轉錄文章未經授權比較 03/05 18:54
TsaiPC: 牽強但也有可能。但3.3.5與3.3.7都需要當事人檢舉才行。而 03/05 18:54
TsaiPC: 板主已經說明他認為並沒有不符合板旨。 03/05 18:54
TsaiPC: 而關於內文與標題不符,抱歉,板規沒有規定,日後的確該加 03/05 18:54
TsaiPC: 上本條板規,內文需與標題相關。然後人身攻擊的部分如果涉 03/05 18:54
TsaiPC: 及公眾人物不需當事人檢舉即可刪文也改加入板規。 03/05 18:54
TsaiPC: 至於原原po的文章,也許只能一直噓文吧 03/05 18:54
saltlake: 二樓上這回提出的不就是比較正式的論述了? 和之前兩次 03/06 07:28
saltlake: 相比明顯不同。至於常識判斷? 你的常識和別人常識不相同 03/06 07:29
saltlake: 這種事情,版上的網友自己難道先前都沒遇到過? 自己認為 03/06 07:30
saltlake: 理所當然就不寫明白,那就假設了對方有義務明白 03/06 07:30
saltlake: 但這裡版主有義務去明白你的常識嗎? 這邊某也提出一個 03/06 07:31
saltlake: 常識,提出主張的人自己有義務講明自己的論點並且提證 03/06 07:31
saltlake: 以使有決策權限的人明白並接受自己的論點 03/06 07:32
saltlake: 自己論點沒寫明,因為自認是常識,結果有決策權限的人 03/06 07:32
saltlake: 因為各種理由諸如他的常識與你不同,或者因為你沒寫明白 03/06 07:33
saltlake: 而判定你的論點不應接受,誰的問題? 以學術期刊投稿來說 03/06 07:33
saltlake: "通常"決策圈的人會判定是提論點的人即投稿者的問題 03/06 07:34
saltlake: 因為題論者自己沒寫清楚,決策者很忙,所以期待的是 03/06 07:35
saltlake: 準備良好的提論和題證。 03/06 07:35
saltlake: 前面這種"常識"在學生申請大學或研究所甄試也常常實踐 03/06 07:35
saltlake: 申請者寫的資料裡面自認為常識的點就沒解釋清楚,審查者 03/06 07:36
saltlake: 的常識與之不同或者單純基於描述不夠清楚刷掉申請, 03/06 07:36
saltlake: 這種事情,版上的教授或層參與此事務的人恐怕屢見不鮮 03/06 07:37
saltlake: 今天這邊對文章內容刪否有裁量權的人,制度上就是版主 03/06 07:38
saltlake: 而不是一般網友。是一般網友有義務說服版主接受自己的 03/06 07:38
saltlake: 論點,而非反之。所以網友自己應該把論點寫明與提證 03/06 07:39
saltlake: 然後二樓上對某的意見又回到老回應模式,就是本大爺 03/06 07:39
saltlake: 認為如此明顯的常識,你這都不知道憑啥質疑本大爺? 03/06 07:40
saltlake: 這種狀況,某本無義務回答,所以回應方式是愛回不回 03/06 07:40
saltlake: 對這案某的興趣本限於釐清版主處理文章語回應版眾的權限 03/06 07:42
saltlake: 至於原發文所謂:沒有博士論文學位 可當教授指導學生 03/06 07:42
saltlake: 該文論點正確否,有否利用簽名檔偷渡啥概念云云 03/06 07:43
saltlake: 套用二樓上自己的話,這事情的判斷,就某而言,相當清楚 03/06 07:43
saltlake: 然而,一個人時間精力有限,喜歡對該文爭辯者,是個人 03/06 07:44
saltlake: 自由,選擇不想理會者,也是個人自由 03/06 07:44
saltlake: 管理版務,是版主的義務,而非一般網友的 03/06 07:45
saltlake: 至於監督版主的"義務"? 這邊看文的網友有這義務嗎? 03/06 07:45
Zing119: 推 03/21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