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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cuityhu (真空管)》之銘言: : 以下以A(南港), B(公館)代稱 : 因為我在南港已經有一些成果跟題目進行中了 : 所以只好在公館找一個領域最接近的, 看能不能接受我帶著題目去投靠 : 結果就變成, B真的就是純掛名不管事, A又開始各種追加條件 : 前年我想跟B說, 能不能讓我至少先過proposal, oral再說 : B還去跟A告狀 : 結果A把我叫去屌罵一頓, 還警告我不要妄想跳過他直接畢業 : 那時候感覺整個躁鬱症都快上來了 : 推 qtzbbztq: 恭喜你畢業 但是我也不贊同你攻擊B 都說好純掛名 你就應 09/06 16:32 : → qtzbbztq: 該完全以A的決定為主 09/06 16:32 : 阿...這部分是我遺漏了... : 我一開始的確是有先問過A能否proposal...而且A也確實同意了 : 不過我也同意這樣B可能會得罪A : 推 aromaQ626: 所以是你先問過A能不能proposal A同意 然後去問B B告訴 09/07 01:14 : → aromaQ626: A 然後A爆氣警告你不要想要跨過他畢業? 09/07 01:14 : 沒錯 : 推 aromaQ626: B知道你只是想先過proposal而且A同意嗎 A知道你去問B跟 09/07 01:18 : → aromaQ626: 你問B的內容嗎 09/07 01:18 : 我有跟B說A同意了而且我只是想先過proposal : 但是B私底下到底是跟A說了甚麼我就不清楚了 : 推 polymer5566: 聽起來就你的毛阿...B哪有錯...沒錯還要被嫌... 09/08 22:37 : 哈哈~或許吧~ 這聽起來是羅生門。 A明明已同意proposal,為何由B複述後,A會爆氣? 我遇過幾次這種狀況: 因為有責任牽扯, 關係人在陳述事件時,習慣隱隱把另一方的責任或缺失放大, 以免自己未來擔上重責。 這未必是為了惡意卸責, 而是身為PI,有人習慣把手下的人想得更差一點, 目的是為了防患於未然,把最糟糕的狀況都設想了,才能避免整個團隊倒塌。 所以,B可能揣測了你言下之意(即使你本意很單純,根本沒有其他念頭), 並將此揣測內容暗示給A知道, 造成A爆氣。 或者,B只是如實轉述, 但A只允許他自己處理你proposal相關事務(包括親自通知B), 不樂意見到你自行先向B探口風。 以上都是情有可原。 但,同身為PI的我,做法可能不是如此。 我當過學生(當然所有人都當過,但可能有人會忘記他當過學生), 我知道學生的資源遠比PI少太多; 他們每一次求救都可能是因為PI忽略了他某項重要的需求, 而教授的話語權比學生的話份量高太多(高到不合理,我認為), 所以教授說話要更更更小心。 如果我接觸了其他PI指導的學生, 當學生第一次失誤時, 我幾乎都會為了保護那個學生,而把那錯誤壓到最小, 不會呈報他的指導教授, 而是悉心教授他不再犯錯的撇步。 你說我怎麼能越權指導? 怎麼敢壓下錯誤不揭露、若日後造成該指導教授的損失怎麼辦? 那就我承擔啊。 因為我知道我的資源遠比學生多, 學生勢單力薄、很容易一蹶不振, 但我一定不會被打死的啊。 (而且我多年前就財務自由了,就算我被逐出這行業了,我也不會怎樣~XD 不過我任職的環境非常的友善,這種事幾乎不可能發生。) 而且我不是越權指導, 我是盡我所能分享我知道的東西給他, 每個好學生都值得各種資源,他本來就有權從不只一處學到更多東西。 討論中有人覺得選擇指導教授很關鍵、很吃運氣、很難。 我覺得:不少學生在最初找指導教授時,考慮層面真的偏狹了些, 就算有人願意提點他「你少看到一個重要關鍵」,他可能也不會信, 一定要親身投入了才能發覺。 也如原po所言,頓悟後要勇敢做抉擇,脫離他、或哄他,都行。 這些我也經歷過啊, (但我沒有脫離他,也不是哄他,而是差點上演全武行喔,XD 總之一定要為自己擬定一套適合自己、又對對方有效的作戰計畫,) 最終也順利度過了這段, 整體而言還是受惠於指導教授良多,我很感激。 (要努力的把一段關係維護到能產出最大效益。) 做個小結: 我覺得所有好學生都值得呵護,管你是不是我學生。 但若你願意脫離他,我呵護起來當然就更方便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80.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631262714.A.CB5.html
vacuityhu: 從我的角度來說, 我真的是完全沒辦法知道A跟B在想甚麼 09/10 17:49
vacuityhu: 從我的角度觀測到的A就是各種吃書跟畫大餅, B就是神龍 09/10 17:50
vacuityhu: 見首不見尾, 完全摸不清看不透在想甚麼跟做甚麼 09/10 17:51
vacuityhu: 所以根據這個經驗我是建議...能不要共指就不要共指, 溝 09/10 17:52
vacuityhu: 通對象越多, 資訊失真就越嚴重 09/10 17:53
vacuityhu: 但是站在兩個老師都想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角度來說, 確實 09/10 17:55
vacuityhu: 也是沒甚麼好去指責他們甚麼 09/10 17:55
vacuityhu: 但最後賽局下的犧牲者就是學生而已啊...QQ 09/10 17:56
hsaw: 推 學術界需要多一點這樣的人 而不是一群共犯結構 09/11 00:56
liuman: 我自己的博論就是共指。共指非常需要溝通能力, 像周旋在 09/17 23:25
liuman: 正宮跟小三間, 兩個人都要覺得被重視被在乎, 得罪一個你就 09/17 23:25
liuman: 完了。建議看到這篇的博士生, 不會做人就不要共指, 不要以 09/17 23:25
liuman: 為多個老師可以學更多, 順利畢業最重要 09/17 23:25
ccyyjj: 推 09/24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