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je111500 :不知道台灣現在哪些現象讓你覺得藥師只想搶奪調劑權 08/05 00:01
→ aje111500 :卻不願意負起醫療責任的? 08/05 00:02
→ gemzar :藥師包藥都有拿錯,再來醫師監督護士包藥。不是誰包 08/06 13:45
推gem大! aj大則顯然沒看懂我的內文: 我是說"藥師搶奪處方權" 您卻看成"調劑權"...
..
藥師調劑是天經地義何需再搶調劑權? 不過以目前這一趨勢看來藥師是想"獨霸"調劑權
以學理來看並不合理: 所以目前可憐的台灣醫師仍保有"緊急調劑權"......
關於法律以及醫療責任是必須要花一點點時間講才能清楚
"醫療責任"並不是您很熱切願意負責就會到您的頭上! 法律明文規定只有醫師才負
醫療責任的: 即使是密醫執行完整醫療行為出了糾紛所負責的也只是"密醫罪責"
所以"醫療責任"無論如何安不到藥師的頭上: 但是"藥事責任"則可以......
問題是藥界成功修法之後有沒有明文界定"藥事責任"? 沒有......
既然法無明文而過去醫療糾紛絕大部份都是罰醫師判例: 請問將來藥師如何負法責?
而以社會氛圍而言: 民眾遇到醫糾他們會去告醫師還是告藥師? 用腳趾想也知道......
※ 編輯: kennings (1.167.181.250), 08/12/2014 18:32:34
→ aje111500 : 這個搶奪調劑權是你自己打的阿,而且如你所說因為法 08/17 00:07
→ aje111500 : 律藥師不會被追究醫療責任,也不能因此類推到藥師逃 08/17 00:09
→ aje111500 : 避該負起的醫療責任。 08/17 00:11
檯面上藥師是在搶奪調劑權沒錯啊: 目前第一回合算是醫界敗落(但未全滅)
為什麼目前醫界肯屈居於"限縮至保有緊急調劑權"此一卑微狀況呢? 或許是在法界態度
傾向於同情藥界吧? 所謂的形勢比人強......加上目前牽扯到相關利益尚且不大吧?
而我想強調的是"檯面下"的問題: 一旦台灣立法通過完全醫藥分業
理論上醫藥各有職司看起來很理想: 實際情形卻很可能是病患強勢要求藥師依據舊
處方直接給予藥物......這就是我說的藥師搶奪處方權
至於法律責任怎麼釐清? 這就考驗著我們法界的智慧了! 老實說個人對台灣法界......不
提也罷......
當然我也相信藥師界絕大部分都是有良心不會逃避責任的知識份子
但是法律應該是講求明確完整的制度而非訴求於良心
→ aje111500 : 至於搶奪處方權,你是說藥師要求要能夠自己開處方 08/17 00:15
台灣一直就都是這樣啊: 醫師強勢導致藥師流失絕大部份調劑業務
那藥師報一劍之仇的方法就是直接處方藥物給病患導致醫師流失病患診治權......
只能說亂啊......當然這是民風不開法界無能的後果: 大家就這麼將就著使吧
中華民國嘛......嘿嘿講什麼理想我看都是多餘......
※ 編輯: kennings (220.132.82.109), 08/20/2014 03: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