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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箋上所寫的領藥區間,日期都是各醫療院所自己寫的 (很多醫院寫出來的日期區間都不一樣) 健保署不管你日期 只管病人手上餘藥量一定要小於等於10天 只要超過,那就扣錢(扣醫院或藥局) 所以,現在都會把病人的領藥日盡量壓到快吃完才給領 不然藥給病人拿回去了,我還得被健保署扣錢 我又不是腦袋空空做虧本生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64.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armacy/M.1474275196.A.207.html
impinkal666 : 其實我發現每間醫院的領藥區間皆不同,最安全的方 09/20 19:59
impinkal666 : 式是讀雲端剩餘天數判斷 09/20 19:59
tinomax : 既然領藥期限是各醫療院所自己寫的,那為啥不直接寫 09/23 14:48
tinomax : 出醫療院所"希望"病患去領藥的期限;而是訂了一個 09/23 14:49
tinomax : 期限之後,又要求病患只能在期限的最後一兩天才能去 09/23 14:49
tinomax : 領?感覺怪怪的 = =" 09/23 14:49
shnn : 沒辦法 因為健保署的重複用藥規定因素出爐 不遵守的 10/01 01:43
shnn : 話 院所端會被扣錢 而慢連簽的領藥區間是更早之前訂 10/01 01:45
shnn : 定的 所以才會有落差 10/01 01:46